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1日訊 今天上午,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3起涉野生動物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7名被告均認賠認罰,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作出集中宣判,全部支援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參與旁聽,山東大學兩位專家教授出庭提供專業性意見和接受專業咨詢。

案一:非法收購出售象牙制品民事公益訴訟案
李某在李村夜市經營文玩攤點一處,主要售賣菩提、蜜蠟等文玩物品,也通過朋友圈非法售賣象牙制品、犀牛角等野生動物制品。被告馬某、王某某先後從李某處購入象牙飾牌、象牙手镯,并于案發後主動上交疑似象牙飾品7件。經山東省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扣押的7件象牙制品均為長鼻目象科亞洲象或非洲象上門齒(現生象牙)制品。2021年7月23日,青島市崂山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認定王某某、李某、馬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亞洲象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非洲象則被列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自2017年12月31日起,我國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制品活動。在國家大力倡導生态文明建設背景下,被告王某某、李某、馬某雖未直接實施獵殺野生動物行為,但其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制品行為滋長了非法獵殺野生動物行為的發生,造成野生動物動物資源損失,進而威脅生态環境安全和生物多樣性,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本案中李某、馬某分别實施了收購、出售象牙制品的行為,王某某實施了向李某、馬某購買象牙制品的行為,依法應承擔相應民事侵權責任。
涉案象牙制品重量共計0.2175千克,涉案價值合計為9062元,鑒于三人購買數量不完全重合,檢察機關委托青島市警察局崂山分局森林警察大隊進行了分别稱重,并得出三名被告分别應承擔的象牙制品價值損失金額。
經開庭審理,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某、李某、馬某賠償3件象牙制品價值損失人民币4771元,三人承擔連帶責任;依法判令王某某、李某賠償4件象牙制品價值損失人民币4291元,二人承擔連帶責任。
案二:非法買賣輔紋陸龜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8年底至2019年5月份期間,于某某通過網絡陸續購買陸龜,因于某某無飼養箱飼養,遂讓上家通過郵遞方式直接郵寄至其朋友王某住處代為飼養,王某在明知于某某購買的陸龜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仍幫其收貨并飼養,後陸龜死亡,王某提供給公安機關上述已死亡陸龜裡的龜殼兩個。涉案的其中一隻陸龜龜殼,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輻紋陸龜,屬于明确禁止國際貿易的物種,按照我國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定級後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涉案動物雖為外來物種,但生态無國界,野生動物是地球生命共同體不可分割的部分,其正常的繁衍生息是地球生态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于某某非法收購、王某非法飼養并緻死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侵害了野生動物資源,影響了野生動物栖息地的區域性生态平衡,威脅生态環境安全和生物多樣性,降低了瀕危物種繁衍生息的可能性,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由于另外一隻無法鑒定,不能認定其屬種,檢察機關依法委托專家就一隻輔紋陸龜出具生态環境服務功能永久損失評估專家意見,認定于某某、王某危害一隻輔紋陸龜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造成生态服務功能損失15000元。
承辦檢察官介紹,本案中于某某實施了收購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而王某在明知涉案陸龜為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且自身沒有飼養許可證的情況下仍幫助其飼養,二人主觀方面均構成共同侵害野生動物資源的故意,并共同導緻了陸龜死亡這一損害結果的發生,應承擔連帶責任。
經開庭審理,法院依法判令于某某、王某賠償一隻輻紋陸龜生态環境服務功能損失15000元,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案三:非法收購、出售薮貓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9年8月份,王某某通過網絡聯系、快遞發貨的方式,以56000元人民币的價格從趙某某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薮貓一隻,後被抓獲,薮貓被繳獲。該薮貓由趙某某從俄羅斯以6800美金購買,後托運回國後以56000元人民币賣給王某某。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薮屬于貓科Felidae,被列入CITES公約(2019)附錄Ⅱ,在中國參照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管理。2021年9月17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判處王某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一萬元;判處趙某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一萬元,退繳違法所得56000元。
薮貓屬于外來物種,是哺乳類貓科動物,主要分布于非洲,并非一般了解的家養寵物貓,而是與老虎、獅子、豹同科的野生大貓,處于食物鍊頂端,對調控生态系統平衡以及生物多樣性與生态系統品質具有重要作用。王某某、趙某某非法收購、出售的行為助長了對該物種的非法引進和養殖,會對當地的生态環境以及生物多樣性産生不利影響,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并可能導緻該物種特有遺傳資訊的永久丢失且不可修複,影響生物生态結構的完整和生物生态平衡。
由于被走私入境的外來物種不具備放歸自然的可能性,為防止損害擴大,涉案薮貓目前被寄養在青島森林野生動物世界。經山東大學生态環境損害鑒定研究院張治國教授出具的專家意見認定,本案薮貓的寄養費用為1687.49元,生态環境服務功能損失為18093.75元。
經開庭審理,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某、趙某某賠償涉案野生動物寄養費用1687.49元和生态環境服務功能損失18093.75元,依法判令王某某、趙某某支付專家意見費用3000元。
辦案檢察官——
随着人們對美好生活的不斷追求,飼養寵物、收藏文玩已經成為普遍現象。但是,在飼養和收藏之前,一定要多了解該動物的相關知識,對于國家保護的或是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或其制品,要堅決說“不”。公益訴訟起訴人起訴的該三起案件,涉及非法購買、非法出售、非法代為飼養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其制品,涉案被告面臨刑事及民事的雙重處罰。尤其是涉案薮貓、輻紋陸龜等均為外來物種,目前外來物種入侵已成為威脅國家生物安全的重大問題,2021年4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正式實施,進一步加強了對外來物種入侵的防範和應對。從國家生物安全和保護生物多樣性出發,要不斷提高生物安全意識,未經準許不得擅自引進、釋放、丢棄外來物種;網絡購物時不要購買新奇、異型寵物等。維護生物安全和保護生物多樣性,人人有責!
青島中院辦案法官——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是國際社會共識,也是我國生态文明建設的重要内容。這次審理的三個案件,都是涉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這三個案件分涉野生動物“活體”、“死體”、“制品”,如何認定三案的生态損失,損失屬于民法典 1235條規定的哪種類型,以及活體薮貓如何處理是我們考量的焦點問題。薮貓案中,因為薮貓屬于外來物種,為避免對國内生态環境系統造成不良影響,不宜在國内放生,故寄養救助于青島森林野生動物世界。是以,除了生态環境服務功能損失外,還産生了寄養費用。輔紋陸龜已死亡,但能确定是一隻完整的個體,是以,根據專家意見參照《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标準目錄》等檔案,确定輻紋陸龜的生态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象牙制品難以确定被獵殺大象的種群和栖息地,以及是否從一隻大象象牙切割,是以,參照《國家林業局關于釋出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價值标準的通知》等相關規定,比照象牙制品價值損失确定本案生态環境服務功能損失。
集中審理三起涉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通過依法裁判,懲戒危害生物多樣性的侵權行為,倡導公民能夠認識到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參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白樹文 張恬 呂佼 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