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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獎補1000萬元,濮陽發文支援氫能與氫燃料電池産業發展

作者: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為推動氫能與氫燃料電池産業加快發展,日前,濮陽市政府釋出《濮陽市支援氫能與氫燃料電池産業發展若幹政策》。

《政策》圍繞培育産業叢集集聚基地、支援龍頭企業加快發展、鼓勵企業搭建科研創新載體、強化企業知識産權保護、加大應用試點示範、聚力引優做強産業鍊、加強氫能産業創新人才培育等八方面提出一系列具體的獎補措施。

具體來看↓↓↓

培育産業叢集集聚基地方面:

➤依托濮陽市産業集聚區、濮東産業集聚區、濮陽經濟技術産業集聚區,加快推進氫能産業園建設。

➤充分利用濮陽市工業副産氫優勢,大力發展氫氣提純技術,不斷提高工業副産氫使用率。

➤逐漸形成制氫、氫儲存和輸送、氫基礎設施建設、關鍵材料和零部件、動力系統內建,交通運輸、分布式發電、備用電源、特種領域等氫燃料電池應用産業制造和營運服務的産業叢集,力争将氫能和氫燃料電池産業培育成對全市産業轉型更新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的戰略性新興産業。

➤重點圍繞制氫、儲運、加注、應用等領域,引進一批研發能力強、制造水準高、産品品質優的重大項目落戶濮陽,相關支援政策按照《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濮陽市支援雙招雙引促進高品質發展二十三條措施的通知》(濮政〔2020〕29号)執行。

支援龍頭企業加快發展方面:

➤鼓勵本地涉及氫能産業的企業充分利用自身優勢,加大整機産品、關鍵材料、核心部件及制造裝置的創新力度,加強氫能産業鍊上相關企業的合作,着力培育一批競争力強、帶動力強的優勢龍頭企業。

➤本地企業轉型氫能與氫燃料電池産業,裝置投資額度超過3000萬元的,給予裝置投資額的10%補助。

➤對企業新研發的氫燃料特種車輛車型進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一年内實作上市推廣的,按照銷售金額的2%進行獎勵,單個企業本年度内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鼓勵企業搭建科研創新載體方面:

➤依托骨幹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組建氫能産業研究院、技術創新平台,開展氫能前沿技術研究和重大技術聯合攻關。

➤鼓勵企業和科研機構布局建設氫氣制取與儲存、燃料電池及動力系統、整車生産、燃料電池關鍵材料、檢驗檢測等創新支撐服務平台。

➤對涉及氫能産業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機關,分别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200萬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分别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

➤對從外地搬遷至濮陽的省級以上科研創新平台,給予搬遷費30%的補助和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開辦費補貼。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分别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強化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方面:

➤鼓勵氫能與氫燃料電池企業申請發明專利,對企業獲得國内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按照所獲得專利權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的5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20萬元。

➤支援企業開展知識産權維權,企業在知識産權(專利、商标)維權中勝訴的,按照核定後的律師費、調處費、訴訟費、咨詢費、鑒定費、檢測費等費用實際支出的50%予以資助,單個企業年度累計不超過10萬元。

➤支援企業開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對企業以知識産權(專利、商标)出質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按不超過企業貸款利息額的50%貼息,單個企業年補助不超過20萬元,原則上一個企業連續貼息不超過3年。

➤支援企業專利技術轉化實施,對企業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并在我市轄區内實施産業化的,每項獎勵50萬元;對企業購買、引進國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個人優秀專利技術并實施轉化的(應屬非關聯交易),依技術交易額給予10%的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對評為國家級、省級知識産權優勢企業的,分别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加快推進加氫站建設方面:

➤統籌規劃全市氫基礎設施建設,加氫站的規劃建設、審批、設計、标準及安全管控規範等,依照《濮陽市瓦斯管理辦法》《加氫站技術規範》(GB50516—2010〔2021年版〕)、《加氫站用儲氫裝置安全技術要求》(GB/T34583—2017)、《加氫站安全技術規範》(GB/T34584—2017)等執行。

➤鼓勵加氫/加油、加氫/加氣、加氫/充電等合建站發展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氫基礎設施建設和營運,合建站應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标準》(GB50156—2021)。

➤對建立日加氫能力不低于500公斤的固定式加氫站,按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費用)的4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加大應用試點示範方面:

➤重點推動氫燃料電池在公共汽車、物流車、環衛車、特種車輛等交通運輸領域推廣應用。

➤鼓勵市、縣(區)政府(管委會)和中原油田分公司将氫燃料電池汽車納入統一采購範圍,新購置或更換的公共汽車、環衛車、物流車等要按照一定比例選用燃料電池汽車。

➤逐漸推進氫燃料電池汽車在油區作業、重點工業園區等示範應用,有效減少作業車輛污染物排放。

➤探索推進氫燃料電池在儲能發電、石油化工和鑄造加工等領域的應用示範。對本市購置公交、物流、環衛等氫燃料電池汽車的使用者,單車運作裡程達2萬公裡以上的,按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進行補貼。

聚力引優做強産業鍊方面:

➤緊扣氫燃料電池産業鍊短闆,圍繞催化劑、質子交換膜、碳紙、膜電極、雙極闆、壓縮機、加濕器等核心零部件,積極對接國内外先進技術團隊和企業,吸引重點企業落戶濮陽市。

➤對氫能與氫燃料電池核心部件、燃料電池生産、整車制造企業落戶我市,經認定填補我市氫能産業鍊空白的,在享受濮政〔2020〕29号檔案等有關政策基礎上,再給予一定獎補。可實行“一事一議”。

加強氫能産業創新人才培育方面:

➤支援企業與國内外“高精尖”人才團隊主動對接,積極引進高層次氫能與氫燃料電池創新型團隊。

➤開展對外科技交流和招商引智,落實人才引進各項優惠政策。依托本地院校與企業、研究機構對接合作,加快培育一批産業技能人才、領軍型複合人才、創新型和高技能應用型人才。

➤适時建立氫能産業發展專家智庫,提供決策咨詢、技術聯合攻關、技術成果轉化等合作與服務。相關支援政策按照濮政〔2020〕29号檔案執行。

此外,《政策》明确,政策中所需獎勵支援資金由受益财政負責兌現。市、縣(區)共同受益的,市與縣(區)按受益比例分擔。

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對已有相關獎勵檔案中與本政策同一性質的條款,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執行。

責編:陶紀燕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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