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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三舉措”推進鄉鎮志、村(社群)志和部門志編纂工作

作者:方志四川

自9月份以來,旺蒼縣委黨史研究室(縣地方志編纂中心)為充分發揮地方志的曆史作用,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認真研究部署,采取四條措施,強力推進鄉鎮志、村(社群)志和部門志編纂工作。

一是認真研究部署。組織全體史志幹部和部分文史工作經驗豐富的相關人員,先後召開兩次鄉鎮志、村(社群)志和部門志編纂工作專題會議,根據2020年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以及近年來全縣機構改革,部分鄉鎮、村(社群)和部門機關的設定發生變化等實際情況,專題研究謀劃鄉鎮志、村(社群)志和部門志編纂工作方案,并充分征求鄉鎮和部門的意見建議,于10月25日以縣委辦、縣政府辦名義印發了《關于認真做好鄉鎮志、村(社群)志和部門志編纂工作的通知》(旺委辦發〔2021〕7号),及時将編纂任務落到實處。

二是明确編纂任務。全縣鄉鎮志、村(社群)志和部門志編纂工作從2021年9月開始啟動,制定編纂工作方案,按照“鄉鎮志分三批、村(社群)志分兩批、部門志分一批”的“321”編纂規劃,實行分步實施。即:2028年底共計編纂出版鄉鎮志23部,其中2023年5部、2026年13部、2028年5部;鼓勵有條件的村(社群)編纂村(社群)志,原則上每個鄉鎮至少編纂1部村(社群)志,2026年底至少編纂出版村(社群)志25部,其中2023年7部、2026年18部;2026年底編纂出版部門志83部。

三是強化落實舉措。切實加強業務指導,由縣委黨史研究室(縣地方志編纂中心)選派業務精湛、能力強的幹部組建三個業務指導組,分别負責對鄉鎮志、村(社群)志和部門志編纂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嚴格執行“三審”制度,鄉鎮志、村(社群)志初稿完成後,由各鄉鎮志、村(社群)志編委會負責初審、鄉鎮人民政府複審,縣委黨史研究室(縣地方志編纂中心)終審;部門志初稿完成後,由各部門志編委會負責初審、部門複審,縣委黨史研究室(縣地方志編纂中心)終審。加大督查督辦力度,縣委、縣政府把鄉鎮志、村(社群)志和部門志編纂工作納入對鄉鎮和部門年度史志工作目标績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對編纂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督導,確定如期高品質完成編纂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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