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始自今年年初的一場訴訟,直到今天仍在困擾着山東信和造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東信和,831338)。日前,山東信和釋出了一則關于公司涉及訴訟進展公告,将其與河北金博士衛生用品有限公司(下稱“金博士”)發生糾紛的原委一一道來,同時坦言“本次訴訟對公司經營、财務方面産生的影響尚不明确”。

訴訟涉及貨款數千萬元
上述糾紛的起因,源于一紙加工合同。
據悉,2018年5月7日,金博士與山東信和簽訂了《加工承攬(定作)合同》及相關技術協定,金博士購買公司造紙機2台,總計貨款3100萬元。金博士按照合同約定,自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給付公司貨款2241.42萬元。後金博士使用過程中認為,公司制造的造紙機存在嚴重品質瑕疵,達不到合同約定的品質技術要求,故向保定市滿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簽訂的《加工承攬(定作)合同》;判令山東信和返還金博士給付的貨款2241.42萬元,金博士将造紙機退還山東信和。
2020年1月10日,保定市滿城區法院作出(2020)冀0607民初5号民事裁定書,裁定當機山東信和銀行存款1000萬元或查封等值财産,公司合計賬戶餘額710.27萬元被查封。2020年7月13日,公司對上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請求撤銷保定市滿城區法院(2020)冀0607民初5号民事裁定;請求本案移送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處理。
經濟導報記者獲悉,作為上訴人,山東信和對原審法庭提出管轄權異議時,送出了2019年3月23日、2019年3月27日簽訂的以平安融資公司作為買方(甲方)、山東信和作為賣方(乙方)、金博士為使用方(丙方)的兩份《購買合同》。兩份《購買合同》第二部分購買合同一般條款第十三條附則13.3約定:“乙方和丙方簽署的相關合同、協定等法律檔案與本合同發生沖突的,以本合同約定的為準”;第九條争議的解決及法律的适用9.1約定:“有關本合同的一切争議,合同有關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各方一緻同意任一方當事人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第十三條附則13.4載明:“本合同簽訂地為上海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号上海國金中心辦公樓2期37層”。據此,山東信和稱,公司有理由相信被上訴人故意規避管轄權法院,其行為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應當就被上訴人的行為進行相關處罰,原審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遂請求保定市中級法院依法撤銷原審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到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立案審理。
就在本月9日,山東信和收到了保定市中級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裁定結果顯示:撤銷保定市滿城區法院(2020)冀0607民初5号民事裁定;本案移送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處理。針對本案訴訟結果,山東信和透露,“将繼續與律師保持溝通配合,跟進訴訟進展情況。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移交完畢,但公司被查封的賬戶已解封。”
上半年同比減虧239萬餘元
2020年半年報顯示,山東信和當期實作營業收入5680.40萬元,同比增長42.57%。主要原因是公司前期多份訂單在本期組裝完畢并完成試機,符合确認收入條件,導緻本期營業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當期實作淨利潤-40.54萬元,較上年同期的-279.60萬元減少虧損239萬餘元。
據半年報介紹,公司屬于造紙專用裝置制造業,是造紙專用裝置及服務供應商,擁有具備獨立自主研發能力及行業競争力的專業技術團隊,并擁有18項專利和貨物進出口資質。公司為中、高端生活用紙廠商提供具有高效、節能、環保、智能、低耗等優勢的新月型衛生紙機,近年來在國内建立了穩定的客戶群,同時将産品銷往歐洲、東南亞、中東、非洲等多個地區。其收入主要來源于紙機整體、備件産品的直接銷售。
至報告期末,張磊持有山東信和72.35%的股份,為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張磊和王英,王英持有公司13.40%的股份,張磊與王英為夫妻關系,二人合計持有85.75%的股份。
履曆顯示,張磊1962年6月出生,專科學曆。1999年5月創立公司,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07年6月,創立信和廣友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4年4月至今,任山東信和董事長兼總經理。
值得注意的是,山東信和“董監高”人員日前完成了換屆。
9月30日,山東信和召開董事會會議,選舉張磊為公司董事長,聘任張磊為總經理,聘任高利民為副總經理,聘任夏吉瑞為副總經理,聘任王玉春為副總經理,聘任任曉靜為财務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