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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女子“漂白”前夫毒資逾千萬元

作者:光明網

□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章甯旦

□ 通訊員 馬英 席林林

“現在開庭!”6月24日上午10時,随着法官龔帆敲下法槌,被告人劉軍、楊麗敏洗錢一案在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随着庭審的推進,一起“洗白”毒資逾千萬元的案件掀開了面紗。

據公訴機關指控,自2017年下半年以來,劉軍、楊麗敏分别作為毒品犯罪人員劉權(另案起訴)的哥哥、前妻,在明知劉權長期從事毒品犯罪的情況下,為掩飾、隐瞞劉權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與性質,通過提供資金賬戶、轉賬、編造虛假投資、虛設債權債務等方法,協助劉權轉移、轉換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将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轉化為“合法”财産,洗錢方式多樣,涉案數額逾千萬元。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2018年11月,廣東、廣西、雲南三省警方聯手破獲了代号為“543”的公安部目标案件,三省警方圍繞毒源六次收網,全鍊條摧毀了一條“緬甸—雲南保山—廣西欽州—廣東東莞”的海洛因販運通道,繳獲海洛因81公斤,這是廣州市3年來單案繳獲海洛因最多的案件。

可在這起案件中,毒枭劉權名下個人财産所剩無幾,而其前妻楊麗敏(一名23歲的務農女子)名下卻擁有價值超過450萬的别墅和200多萬現金存款。劉權哥哥劉軍也在短時間内先後開辦了鎮上最大的超市、火鍋店,并在雲南省保山市擁有一套價值200萬元的商鋪。

劉軍聲稱資金來源于其開辦養蜂場的收益,可是調查發現該養蜂場非常荒涼。

據了解,劉權和楊麗敏于2017年1月結婚,同年11月産下一子,一個月後兩人離婚,之後一直同居租住在保山市出租屋,離婚後又育一子。兩人雖已離婚,但關系一直十分親密。

2018年9月,劉權收了200多萬元毒資後傳回出租屋,将其中的170多萬元交給楊麗敏,其餘30多萬元藏在出租屋床底下。其後,楊麗敏在兩天内将170萬元毒資分6家銀行存入自己名下銀行卡。

公安機關在抓獲劉權時,現場搜出藏在床底的30多萬元現金和數十張銀行卡,楊麗敏雖主動交出了銀行卡,但卻利用警方異地查凍的時間差,成功轉走了150萬元左右的毒資。

原來,楊麗敏已利用地下錢莊将毒資合法化。這些專業從事資金快轉的地下錢莊團夥,通過高價購買公民的銀行卡、身份證、U盾、電話卡等方式,進行快速的資金跨轉,将錢由一個賬戶分散到多個賬戶,毒資被層層分散,極大地幹擾了公安機關對毒資的追蹤,進而達到将毒資“漂白”的目的。

順着楊麗敏這條線,公安機關還發現,為進一步協助劉權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轉換為“合法”财物,楊麗敏和劉軍還密謀虛設債權債務,簽訂了楊麗敏于2018年6月15日向劉軍借款160萬元用于購房的虛假借款合同。後楊麗敏以無法償還借款為由,将以毒資購買的商鋪過戶至劉軍名下。

據介紹,該案是國家将涉毒洗錢犯罪調查劃歸禁毒部門以來,廣州偵破的首起毒品案件下遊犯罪洗錢案。不同于傳統通過重刑來打擊犯罪、震懾犯罪分子,該案通過打擊毒品犯罪違法所得,實作了毒品、毒資雙向全鍊條打擊。

該案将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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