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知堂上古史研究;本文为转载,作者杜勇,承接前三节,有删节。
伊尹为殷氏伊族之长,自有其尊贵的地位,为什么古典文献会把他描绘成一个庖人出身的媵臣?乃至不少人相信“他是陪嫁的一名奴隶”。至于孟子说伊尹是一位处士,自司马迁开始就受到怀疑,信从者微。那么,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墨子·尚贤上》说:“汤举伊尹于庖厨之中,授之政,其谋得。”又《尚贤中》:“伊挚,有莘氏女之私臣,亲为庖人,汤得之,举以为己相,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又《尚贤下》:“昔伊尹为莘氏女师仆,使为庖人,汤得而举之,立为三公。”
墨家这些说法归结起来,即《墨子·贵义》所说:“伊尹,天下之贱人也。”
稍后孟子时代,似乎又流行“伊尹以割烹要汤”的传闻,孟子在回答学生提问时不赞同这种说法,认为:
“伊尹耕于有莘之野,。。。吾闻其以尧舜之道要汤,未闻以割烹也。”(《孟子·万章上》)
在孟子眼中,伊尹不是曲学阿世的人,而是一位先知先觉、品行高洁的处士形象。这也影响到司马迁撰写《史记·殷本纪》,一方面说伊尹是:“欲奸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另一方面又存其异说:“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返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汤举任以国政。”
于是伊尹的身份就出现庖人与处士两种不同的说法,一卑微,一高洁,相去天壤。
尽管我们今天不好判断孟子讲的伊尹自陈尧舜之道那一通话是他向壁虚构的还是言有所本,但至少可以说孟子的看法并非全无道理。
试想一下,一个成天与锅瓢碗盏打交道的厨子,没有一定的政治经历,也没有接受过贵族教育形成必备的知识学养,只因为能做一席美味大餐,就能让“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孟子·公孙丑下》)这似乎有些把政治当儿戏了。
仔细分析有关传说,有些史影似乎依稀可辨。实际情况可能是,伊族因遭受洪水之灾,流离到有莘氏部落,暂作寄居之所。因为伊尹长大后才干突出,被有莘氏委以庖人实即庖正的官职,故又称为“伊小臣”。
伊尹被称作小臣,近出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复有所见,其职事亦为庖厨。从楚地流传并有加工的这一传说看,小臣地位并不高。但甲骨金文材料显示,“臣或小臣在殷代为一较高的官名”并非尽属低贱阶级,特别是在王身边服事的小臣尤其如此。
如卜辞称小臣某的人名甚多,有的为商王驾车,有的被派遣执行特定任务,有的还代替商王发号施令。商代后期的小臣俞尊说:“王省夒京,王赐小臣夒贝。”(《集成》5990)小臣缶方鼎说:“王赐小臣缶湡积五年。”(《集成》2653)小臣邑斝说:“王赐小臣邑贝十朋,用作母癸尊彝。”(《集成》9249)这些铭文说到小臣随商王外出考察,所得赏赐有某地出产的贝或五年赋税,还可铸作彝器奉祀先人,显非低贱的奴仆可比。
伊尹既被称为小臣,则庖人当然就不是一项具体的劳作,而应是一个官职。《周礼·天官冢宰》有庖人一职与膳夫并列,其职责是“掌供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而排在庖人之前的膳夫,其职务似乎也不很高。膳夫的官职见于《诗经》《左传》《国语》《周礼》等典籍,其职掌仅《周礼·天官冢宰》有载:“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如果没有大量铜器铭文的发现,仅从文献上观察膳夫的职责,也只能是一个微末小官。可是在金文资料中,周代膳夫的权势却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下面举几条金文材料即可窥其一斑。
(1)王命膳夫克舍命于成周,遹正八师之年。(《集成》2797:小克鼎) (2)王呼尹氏册命膳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命汝出内(入)朕命,今余唯申就乃命。”(《集成》2836:大克鼎) (3)王命尹氏友史趛,典膳克田人。(《集成》4465:膳夫克) (4)王呼史册命山,王曰:“山,命汝官司饮献人于,用作宪司贮,毋敢不善。”(《集成》2825:膳夫山鼎) (5)王命膳夫豖曰睽曰:“余既锡大乃里,睽傧豖璋、帛束。”(《集成》4298:十二年大簋) (6)王格大室,即位,王呼膳夫曰:“召晋侯苏。”入门立中廷,王亲锡驹四匹。(《近出》44:晋侯苏钟)
上引膳夫山鼎铭文说到,王命山掌管宾官饮食之礼以及相关物品的贮藏保管,体现了膳夫的基本职能。大小克鼎、大簋、晋侯苏钟说明膳夫还参与传达王命、整顿八师军队、协同天子接见赏赐诸侯等项政治活动。克则表明膳夫尚有自己的田土民人等家族产业。可见膳夫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官职,而是有如周天子对膳夫梁其说的那样,“天子肩事梁其,身邦君大正”(《集成》187:梁其钟),即把膳夫看作邦君大官。膳夫之所以有超出基本职能之外的政治权力,应是“由于这些人处于君侧,与周王关系密切,成为国王的亲信,逐步超出了他们原来的职掌,而经常参与一些政治活动,地位日益显得重要起来”[25]42。
伊尹的情况可能与周代的膳夫类似,或因担任有莘氏部落国的庖正,因此被误解为微末贱人。其实庖正是一个古老的职官,地位十分重要。据《左传》哀公元年载:
少康。。。逃奔有虞,为之庖正。。。
此言少康在逃亡过程中,先去有仍氏职任牧正,次至有虞氏担任庖正。。。庖正显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务。惜乎后世不解,指为贱役。
那么,有莘氏国君嫁女,何以让伊尹陪嫁作为媵臣呢?“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诗·大雅·韩奕》云:“韩侯娶妻,汾王之甥……诸娣从之,祁祁如云。”是说韩侯娶妻,尚有“诸娣”即妻子的妹妹陪嫁为媵(庶妻)。这说明媵本质上是正妻之外的庶妻(妾)。但是唐代孔颖达却以伊尹为例,对媵的含义重新界定说:
《释言》云:“媵,送也。”妾送嫡而行,故谓妾为媵。媵之名不专施妾,凡送女适人者,男女皆谓之媵。僖五年《左传》“晋人灭虞,执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史传称伊尹有莘氏之媵臣,是送女者虽男亦名媵也。(《诗·小雅·我行其野》正义)
孔氏以为男女皆可为媵,实属曲解。所举井伯为媵也不是真正的媵,而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政治事件,不足为训。媵字从女,郑玄以为女从者,可谓正解。而伊尹“长而贤”,又是伊族首领,并非一个不知姓名的奴隶,以他陪嫁毫无道理可言。
实际情况可能是伊尹作为有莘氏嫁女的陪送官员,因任庖正一职,被后世误传为媵臣。国君嫁女当然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命大臣护送是古礼内容之一。《左传》桓公三年载:“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
可见春秋时期诸侯嫁女须有大臣陪护,而且国家的大小不同,陪送官员级别的高低也有不同。而齐侯嫁女于鲁,亲自护送,被认为是不合礼仪。夏末商初是否有如此等级森严的礼规虽不可知,但诸侯嫁女有重臣护送,情形应该大致相似。
从上面的分析看,伊尹本为伊族首领,因部族遭受严重洪灾而远徙他乡,寄居于有莘氏族邦。由于伊尹才干过人,被有莘氏国君委以重任,成为管理族邦后勤物质供给的庖正。当有莘氏嫁女于汤之时,伊尹作为护送官员随行,其后又服事于汤。但后世把庖正一类职官指为贱役,把嫁女陪送官员误为媵奴,致使伊尹的真实面貌隐而不彰。。。在弄不清历史真相的情况下,对伊尹出身微贱而高居相位的渲染,既可为辩士一步上位提供前例,也可为尚贤政治找到历史依据。于是伊尹的形象被罩上层层迷雾,以致与历史真相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