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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两区共报告6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典型问题 红桥区报告3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问题 西庆区报告3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市两区共报告6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典型问题 红桥区报告3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问题 西庆区报告3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典型问题

今天,西青区和红桥区分别报告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h1级"pgc-h-arrow-right"数据轨道-"5">红桥地区举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精神问题</h1>

2021年国庆节即将来临,"四风"工作迎来了重要节点。为深入贯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纪律规定,巩固和扩大贯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文报告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1、红桥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刘琦,由员工个人违法支付,利益变相支付给员工

2017年至2020年期间,根据刘琦的决定,红桥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使用公共资金支付43,000元以上的医疗援助,应由员工个人承担。2021年4月,刘琦被中方警告处罚,违纪赔偿金已退还。

二、天津天宝工贸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原红桥区信托中心主任王宝元非法支付补贴等问题

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天津天宝工贸集团利用红桥区信托中心的资金,以劳动保险补贴的名义非法发放补贴,王宝元批准发放3000多元,违法领受300元。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王宝元在担任红桥区信托中心主任期间,向自己支付了61.8万元的工资,违法领到了3.3万元。2021年5月,王宝元被中共警告,违纪金额被没收。

三、天津正大世纪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长李红非法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

2020年10月,李宏在担任国有天津正大世纪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公司)综合管理部长期间,利用其管理单位加油卡的便利,在与家人出国旅行的过程中,三次非法使用正大公司中石化燃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 共计555.43元。2021年8月,李红被政府警告,违纪赔偿金退还。

<H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轨道"35">西清区报告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精神问题</h1>

为进一步推进"两节"期纪律处分,严格纪律要求,加强警示教育,净化节日气氛,现将3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典型问题报告如下:

1、原姚村党委书记、原经武镇村委会主任费勇,非法受理企业安排旅游。2011年2月至2020年10月,在姚村委与有关企业进行业务往来期间,费永和非法接受了上述企业安排的来访和旅游。同时,菲永等纪律问题也存在。2021年6月,菲永受到党的严厉警告。

2、李启庄街灵口村党前书记赵学春非法接受宴会。2018年7月,灵口村委与相关企业签订住房租赁合同,赵学春非法接受了企业宴会。同时,赵学春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赵雪春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和惩戒。

3.新口镇丰高庄村前党支部前委员李志清非法收受礼品。2017年至2018年,李志清负责冯高庄村企业的管理,非法从管理客户那里接收烟酒茶,价值3000多元。同时,李志清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李志清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和惩处,相关违纪行为所得款项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