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王根权《论中国书法的评判标准》 司楠
书法作为中国的传统艺术历史悠久,书法的传承内蕴深厚,代不乏人。书法创作本是文人雅士书写性情的风流雅事,受社会浮躁风气的影响和功利思想的驱动,书法创作脱离了书写的基本法度,浮躁风气盛行。书法的展览评比、交流竞争,变成了一种带有功利目的性的商业活动。
当前的书法品评,善意的、平等的学术探讨不是太多,“百家争鸣”功利因素充分展开。不负责任的吹捧,破坏了艺术界的风气,污染了艺术爱好者的眼睛,影响了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以自我为中心的攻击讨伐,更是对书法艺术的严重破坏。书法本身所蕴含的文化和艺术本质被越来越浓厚的商品气息所取代,成了“夺名取利”的工具。书法品评标准的缺失,许多书法家受急功近利心理驱动,迎合评委或欣赏者口味,致使书法评奖出现“乱哄哄”的江湖现象。
王根权先生习书多年,潜心研究,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书法评判标准。此标准以国家通用的作文评分标准为模型,将书法作品的评分标准先分为:“点画基本功,结字造型,布局谋篇,表情达意”四个方面,分别按照0至30,0至25,0至30,0至15分给予授权评分;每个方面又分为三至五个层次,再规定出每个层次的打分区间。可以看出,每个层次的打分区间全都限定在5分之内。这就意味着,评判中的主观随意性被有效限制,以往书法评判中的“滥评、乱评、妄评、错评”现象将得到最大遏制,评判的结果趋于客观、公正。
中国书法评判标准的出现,对书法评判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无疑是书法评论界的一场大风暴。它科学合理客观的书法评判标准,可替代评委“我以为”的标准,将评判放在了书法作品本身的优劣上,使评委的“我以为”在书法作品评判中不再好用。
王根权先生的书法评判标准的特点在于“新”和“正”。“新”是指观点理念新,颠覆了以往的“我以为”,为中国书法的评判注入了新的元素和活力。书写的法则,古人几乎臻至完美。杰出的书家具有精深娴熟的笔法运用能力和想象独特的空间造型能力。但是对于书法欣赏者来说,如何欣赏书法?怎样的书法作品才是真正好的艺术作品?“我以为”评判标准是模糊的,只能人云亦云地跟着“专家”走。中国书法评判标准简单易懂、条理清晰,能评判出书法作品的好坏优劣,衡量出一名书家书写艺术水平的高低,使普通的书法观赏者不再“镜中看花,水中望月”,让书法真正走向“平民化”,成为雅俗共赏的一门艺术。“正”则是该标准在书法评判中的客观公正。我国当前处在改革转型期,多元的价值观,模糊了一些基本的道德判断,传统的价值观不断被功利价值观消解,以丑为美,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急功近利,这些反传统道德的现象不可忽视。用此标准评判书法艺术作品,得分在81至100分的为“神品”,得分在61至80分的为“妙品”,得分在41至60分的为“能品”,得分在26至40分的为“入门”,而得分在0至25分的为“未入门”。按点得分,以“书”服人,书法评判中摒除了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结束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书法品评时代。能真正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客观公正的评判出好的书法艺术作品给欣赏者和爱好者。
中国科学院前院长周光召院士曾强调:“现在大家都在提创新,一般来说,创新分为两种,一种是渐进性创新,一种是颠覆性创新。中国目前最需要的是颠覆性创新。”王根权先生的《论中国书法的评判标准》就是中国书法艺术思想理论中的一项颠覆性的创新,它符合时代发展的创新要求,最终将会被时代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