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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法律专家》系列(13)杨秀峰:人民调解制度的先行者

《红色法律专家》系列(13)杨秀峰:人民调解制度的先行者

资料来源:《民主与法治》2021年第36期

《红色法律专家》系列(13)杨秀峰:人民调解制度的先行者

编者注

《红色法律专家》系列(13)杨秀峰:人民调解制度的先行者

红色资源是党在领导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留下的精神印记,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见证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丰富的文化遗产。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涌现出如此一大批革命先锋。他们满怀爱国热情,四处寻找救国之道,他们抛弃家园,坚决投身于革命洪流,他们参加了苏中地区建设、边疆地区政权建设、宪政制度建设,为中国的法律事业和人民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红色革命的故事,保留了丰富的红色法治基因,汇聚成我们党的红色法治血脉。

他们是党的伟大事业和早期法制的重要"力量",是人民法律事业的奠基人,人民司法制度的开创者,他们是司法战线在领导和开拓者中取得的突出成就,他们许多实践在办案中,已成为人民司法事业最宝贵的优良传统和精神财富;他们是《中国政协共同纲要》、《宪法》、《婚姻法》、《民法草案》等一系列法律的重要起草者和见证人;他们是新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先驱,为新中国政法教育和法学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是毛泽东主席眼中的"红色法学专家",是"全国一流的法学家"......

2021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的讲话中说:"在学习和教育党史方面,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党员乾部坚定信奉理想信念, 树立起他们最初的使命,不断增强奋斗精神,提高他们的战斗能力,以免在面对复杂情况时迷失方向,在艰苦奋斗面前不退路。"

为了开展党史的深入研究和教育,本杂志专门以"红色法学专家"为主题,第28期介绍了何书恒、谢格荣、陈玉坤、李思汝、雷景天等五位"红色法学家"(按出生年份排序)革命英雄事迹,第29期继续推出李慕轩, 何思静、马曦、梁白台、陈守义等五位"红色法律专家"(按出生年份排序)的红色经典故事,本期继续推出蓝色公武、李达、杨秀峰、张有玉、钱恩德生等五部《红色法律专家法治故事(按出生年份排序)》是纪念革命先行者, 重温辉煌历史,弘扬光荣传统,延续红血脉,迈向新时代法治事业的新长征。

红色法律专家系列中的13个

杨秀峰:人民调解制度的先行者

温/我们的通讯员刘宇

《红色法律专家》系列(13)杨秀峰:人民调解制度的先行者
《红色法律专家》系列(13)杨秀峰:人民调解制度的先行者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在清朝的最后几年,外国入侵,内乱,内外动乱,老百姓不谈生活。清朝摇摇欲坠。在这个会面的时代,杨秀峰出生在河北省迁安的一个"世代书香"家中。受家庭影响,杨秀峰5岁进入民办学校,1916年19岁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前身)。青年时代,他毅然投身于革命,为中国人民的解放英勇奋斗,献身正义,关心群众的苦难,在政治制度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从事法律建设和法律研究,参与制定了几部法律, 主持了中国法学会的修复和重建,为社会主义法制和中国特色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找到拯救国家的方法

"红教授"从一开始就投出一支笔

虽然杨秀峰出生在蜀湘门地,但当时,这个封建家庭已经变得越来越衰落。他的爷爷奶奶和父亲都是读者,家庭环境的熏陶使他从小就对教育产生了兴趣,家庭的困境逐渐失败,促使他下定决心申请师范学校。

1911年,县立高中毕业后,考入河北(漳州)第三师范学校。在漳州第三师范学校学习期间,杨秀峰勤奋学习,成绩最好。他目睹了革命失败后军阀统治下的腐败、国家危机和民生的衰落。受辛亥革命的影响,他认为辫子是束缚的枷锁,不顾家人的反对,他决定砍掉辫子,充满悲痛和愤慨,把注意力转向国国兴衰,积极寻求改革社会、拯救国家、拯救人民的真理和途径。

他宣扬救国的真理,反对出卖国的"第二十一条法则"。1919年5月4日,同时担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学生代表、负责组织学生示威的杨秀峰发表慷慨激昂的讲话,谴责反动当局出卖国家。在运动中,许多学生被捕,他亲自前往反动的军警机关,静坐,积极尝试营救。1925年,杨秀峰率领通州女教师参加"五年运动",在《晨报》上发表两篇文章,号召职工积极参加革命洪流,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他逐渐成长为坚定的民主派。

1929年10月,杨秀峰赴法国留学,次年,他被介绍加入法国的中国共产党,在那里他从民主主义者成长为共产主义者。在法国留学期间,冒着被捕的危险,他参加了带领法国学生和海外华人的反帝国主义联盟组织,创办了《工人》等革命秘密出版物,重印了欧洲旅行总支的官方报纸《赤光》,积极开展反帝爱国宣传活动。918事件后,他参加了带领法国学生和海外华人抗议日本帝国主义对华罪行的示威活动,并于1932年被法国当局驱逐出境。但这并没有动摇杨秀峰的革命意志。他后来加入了德国、英国和日本的共产党,至今仍在寻找拯救国家的方法。

1934年,杨秀峰作为大学教授,在中共中央北方局的领导下,为平津的文化教育精英们开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他以课堂为立场,着分析国内外形势和日益严重的国家危机,指出青年运动的正确方向。他的班级很受爱国学生的欢迎,经常教室里挤满了学生,窗户里到处都是听众。杨秀峰在河北法学管理学院、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中国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教授社会科学方法论和历史动态综述。在青年学生中,他传播马利主义,宣扬党的抗日救国思想,赢得青年学生的尊敬,被誉为"红教授"。

他向师生传播进步思想:"法律不仅要反映现实,而且要创造现实,法律不仅要维持秩序,而且必须改革秩序。读书不忘拯救国家,大多数学生应该去抗日战场,承担起复兴民族的责任。他带领同学们参加"12-9"运动,并联合教授叫宋庆龄,以示对上海"七位先生"的声援。他发起并组织成立了"北平文化社团拯救国民议会",然后在刘少奇、彭震的领导下,组织领导了来自各行各业的华北救援大会,做好"支持29军抗日"的工作......

1937年,七事大爆发,平、金、保定、石家庄已经失传,一夜之间全国破山破河。在炎热的水中拯救国家,拯救人民的神圣职责,只能落在共产党人的肩上。杨秀峰按照中央指示,经天津到太原的中共北方局报到,会见了中央军委的刘少奇、彭震、杨尚坤、周恩来、彭德怀。按照北方局的指示,他以教授的身份陪同周恩来到元石县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处,获得了"国民政府保定露营民事训练办公室军事委员会主席"的名,他的妻子孙文殊一起前往西部成立了闽西民间训练办公室。从此,杨秀峰从一开始就笔入了开拓革命基地,在火热的战斗中游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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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抗日基地

成立抗日战争学院

杨秀峰率领流亡学生和农村青年在平、天津等地,成立泸西游击队,担任金玉区党委队长和委员,在西部进行抗日游击战。游击队已经组建了11支分队,共有1万多人。1938年5月,为了吸收知识分子参加抗日战争,他还创办了河北抗日战争学院,担任院长。

当时,中原的二十多个县镇被八路军夺回,在当地党委的大力支持下,抗日战争学院选址了沈县两所学校。由于国民党的破坏,所有的教学设备都被洗劫一空。杨秀峰和大家一起重建校舍,清理破砖,修好操场。使用临时棚子作为教室,将草地用作宿舍的床。每人每天5分钱,小米1斤半,由于敌人封锁严密,物质条件匮乏,杨秀峰作为普通会员和师生共同苦恼,在他的领导下,有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抗日战争学院成立后,燕中、闽南一大批知识型青年和平流亡学生仰慕杨秀峰的名字,急忙报考。为了确保入学质量,所有人都必须通过考试才能被录取。这些年轻人在国民党统治期间接受的大部分教育都是理想主义的。在抗日战争学院,它是关于男性主义的,这是抗日救赎的革命真理。杨秀峰亲自教授唯物辩证法,其中他以功绩为基础进行教学,并深入学生了解他们的思想。

当杨秀峰得知一些学生对日本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缺乏正确认识时,他教导说,由于日本人深入到土地上,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的阶级矛盾已经转变为次要地位,因此,不仅两党必须团结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这种教学方式激励了学生,他们渴望在抗日战争学院学习和理解马来主义的启蒙课程。

《抗日战争学院》是一首生机勃勃的场面,璀璨的救援歌曲在校园里从一首到另一首。学生们的生活既严肃又紧张,丰富多彩。在"九一八"纪念大会上,学生们组织了抗日战争剧团,表演了《放下你的鞭子》等戏剧,深受当地民众的欢迎。

抗日战争学院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大多是从全国中部、南部和西部地区以及国民党统治的地区选的。其中包括共产党人,民族主义者和无党派爱国者。杨秀峰把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贯彻到底,一视同仁,尽了最大的努力。

有一位无党派人士,在西北军冯玉祥办公室,在北方平时也办教育,杨秀峰看到他充满正义感,便请他到抗日战争学院担任教育主任,然后杨秀峰回到闽南担任办公室主任行政长官, 学院由他和教学主任颜农两人主持工作。二期开始时,一批来自国民党统治地区的进步知识分子经过闽南,杨秀峰把他们介绍到抗日战争学院工作,有的教书,有的给旅当干部,要真心实意地对待他们。但是,由于日本人的野蛮"扫荡",大规模的强化训练难度大,因此,抗日战争学院只练了两期末期,就培养了3000多名干部,造就了一大批抗日骨干。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出现了新的困难:山区耕地少,农民多吃山面、树叶、巢等,军队不断壮大,给群众增加了不少负担。杨秀峰敏锐地意识到了这种情况,他是军队遵守群众纪律,勤奋教育。"只有与群众一起努力,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支持!"杨秀峰反复强调。他就是这么说的,他做到了,他和大家一起吃了哽咽的蔬菜,和干部士兵一样,每月只得到一元的津贴。时至今日,许多关于他严守纪律、艰苦奋斗的动人故事,还在山西的山区流传。

有一次,在离开西阳的路上,杨秀峰亲自找到战友,问道:"大米、油、菜、柴钱都给了吗?他得知柴谦没有给,立即命令战友们回到车站,给房东寄柴钱。房东兴奋地说:"为了几个铜板,让你跑几十里,杨先生的团队真的没有秋天的罪!还有一次,当饲养员遛牛时,他骑着一头黑骡子跑进了农夫的山谷。杨秀峰辛苦是让守卫数碎粮苗,补偿给农民。

杨秀峰受到广大干部、军人和老百姓基层的衷心支持和厚爱,不仅因为他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者,还因为他强烈的党性感染了他身边的人,无论何时何地,他都能丰富理论修养,教育年轻一代, 让一大批知识分子在奋斗中成长起来!邓小平曾经称赞他说:"公务员不想要钱,吴辰不怕死——杨两者兼而有之。他也被称为"闽南抗日战争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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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法制建设

开放人民调解制度

杨秀峰不仅是一位受过深厚理论训练的著名法学家,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政府领导人。在他的一生中,他长期从事革命政权的建设和法律制度的建设。

"自古以来,反动势力的法则就是对普通人的压迫链。今天的民主政法是老百姓用来镇压反动势力、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生产的有力武器。杨秀峰的话,说起他强调法制思想的建设。他高度重视基区法制建设,认为只有制定和有效落实基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完善法制,才能实现法治,安抚民心,确保基地的存在、巩固和发展。在他的主持下,根据当地反日民主政府的说法,一系列法律法规,如边境地区政策计划,婚姻法,土地使用法,劳动保护暂行条例,抗日战争士兵家属优惠待遇条例,统一累进税条例,减租和减息条例, 和军费开支令,已经制定和实施了强有力的措施。

在担任西部游击队司令员、闽南支部主任、闽南太行、太岳联合行政办公室主任、金珠玉边区政府主席、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期间,为我国人民民主政权和革命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

在主持闽南分院工作时,设立司法处"二审诉讼案件","人民的法律利益得到妥善保障"。"在当今的抗日战争环境中,司法部门的使命不仅是保护闽南人民的合法利益和维护闽南地区的社会秩序,而且还要教育公众了解他们的法律义务和合法权利,"他说。

根据客观情况和环境来决定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工作方法,是杨秀峰的一贯作风。他在金珠璐峪边地区主持政府工作时,根据抗日战争的情况,大力推行精兵淳朴政府,裁员48%,节省资金46%。《解放日报》称赞"足够参考,遵守各基地的规律"。当晋巢和金珠陆峪两边疆合并时,于荣荣同志称赞杨秀峰是"政权工作的专家"。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他当选为副主席,并担任党委书记,还担任人民监察院院长,协助董必武委员长主持华北人民政府的日常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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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峰历来高度重视司法工作。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不到一个月后,在他的推动下,颁布了《关于统一各部门司法机关恢复原县司法机关审判级别的总令》,明确规定:"各部门原司法机关改名为'某(地区名称)人民法院'。"各部门已经调拨县政府,迅速恢复原有的司法机构。该通知还指出:"过去,司法机构与民教局合并,司法部门(或办公室或人民法院)与公安局拘留设施合并,极不安全,需要分开。过去,转为其他职工的司法干部,应尽可能调整回司法机关。"《总令》规定了审判水平、刑事审查制度,规定了县市司法机关和华北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的权力和责任。

华北人民政府执政十三个月,杨秀峰日以继夜地辛勤工作,不仅完成了在华北地区组织大量人力物力支援民族解放战争的任务,而且制定和颁布了200多项法令、法令、法规、 规则,一般规则,规则等等。不仅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能够依法行政,而且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也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制定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新中国成立后,杨秀峰长期从事教育工作,他高度重视法治教学,在总结积极和消极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教育的法规、制度、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使教育制度化、法制化。

杨秀峰几十年的革命生涯,大多从事人民政权和法制建设,通过丰富的人民调解实践形成的思想和经验,对指导我国人民的调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杨秀峰同志十分重视群众调停。他善于引导群众,依靠群众用自己的力量,调整纠纷。早在1939年闽南抗日基地开放时,他就明确表示:"要成立县、区、乡调解委员会、县、区、乡镇人民团体和乡绅为成员,负责调解民事纠纷。它强调:"意义不仅仅是减轻民事诉讼的负担,主要是在发生事件时尽量依靠人民的自决权。他还一再强调,一切从人民的方便出发,为民事纠纷要"注重和解"。按照当地政府和法院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调解工作法律法规,如金余陆余边境区盐麓峪区出台的《区调解委员会组织纲要》、《规章》和闽南区出台的《民事调解条例》。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群众调解经验得到肯定,国家颁布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调解制度,推动调解工作发展。

1965年1月,杨秀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此时,地方调解委员会还不健全,大量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涌向法院,法院面临工作人员人数少、积压案件的被动局面。杨秀峰开始进行深入研究,他亲自带领团队到各个地方进行调查研究。他深入人民法院,深入调解工作,把南京余家巷、红叶村、唐山市南路机车厂职工宿舍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一行莅临,向基层乾部群众慰问,了解基层调解工作的情况、困难和经验。

通过他的研究,他了解到,从1964年到1965年7月,唐山南路调解委员会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调解了26起纠纷。在调解中,除了解决思想问题外,还要及时帮助解决困难,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此外,它还主动扩大其职能,并在预防争端和犯罪方面开展工作。18岁的小郑,从小就不爱学,还爱偷学生的东西,也爱打架骂街,被学校开除,还有一些年轻人有摸索混在一起的习惯,经常偷工厂的破铜烂铁,父母也没办法带他走。调解委员会走近他,照顾他,教育他父母过去的痛苦,并要求街头活跃的年轻人帮助他学习文化,带他参加娱乐活动,并帮助他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在耐心的工作中,他不仅改掉了坏习惯,还主动做好事,帮助烈士在家上班,参与河流管理项目,还通过铁路招聘为公路工人。

深入研究,让杨秀峰意识到,除了街头居民、工矿企业与工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冲突也在加剧,影响着工人与生产的统一,这些都是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相关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工厂企业开始组建群众调解组织,并在转移工人及其家属之间的纠纷中形成了一些良好的做法,也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为推进这项工作,1965年9月23日,他亲自写信给国务院负责同志,建议在工矿企业内部建立群众调解组织,专门负责职工与其家属之间纠纷的转移。这一建议,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调解组织体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为生产发展服务,增进人民团结,起到了积极作用。时至今日,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杨秀峰为我国人民调解事业所做的开创性工作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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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法则的起因

组织中国法学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作出了将工作重点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任务。为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在党中央的关怀下,邓小平、彭震等同志于1979年底发起恢复中国政法院。

1980年6月28日,由杨秀峰同志、中国政法学会前领导成员组成的中国法学会筹备小组成立。1981年1月,改名为中国法学会筹备委员会,中共中央决定杨秀峰应任主任,张有玉、王义夫、谢邦志、梁文英、甘重度、陈寿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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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杨秀峰受中央委托,主持中国政法学会的修复重建工作,后更名为中国法学会筹备委员会。图为杨秀峰在中国法学会筹委会办公楼前。

中国法学会成立后的任务和中心工作,一直是杨秀峰思考的重要问题。梁文英曾在一篇纪念文章中回忆:杨老一再强调,学习法律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从实践角度出发,实事求是,理论求实;我们必须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杨老说,从现在看,我们更大的任务是研究立法问题,特别是经济立法。经济立法,各方面都在进行中,发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立法文件,包括国务院制度,有400多件。法律研究工作必须涉及研究经济立法中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这样,丰富了研究工作的内容,拓宽了研究领域。

杨秀峰明确指出,中国法学会的任务是团结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法律和法律工作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党的方针和方针,积极开展国内外法学界的法律研究活动和交流, 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多年跟随杨秀峰的孙玉忠同志发来贺电,纪念中国法学会复辟重建30周年。在本文中,杨老在抓好恢复重建工作的同时,也积极开展研讨班。他与筹备委员会的负责人举行了几次座谈会,讨论如何开展律师会的工作。1981年5月20日,杨秀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宪委员会委员,召开了中国法学会筹备委员会法学家座谈会,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要求大家联系实际情况,畅所欲言,提出修正案。

经过两年的筹备,律师会于1982年7月22日正式成立大会。在完成中国法学会的筹备工作后,当他得知中央准备决定杨秀峰担任中国法学会会长时,他要求中央将自己的职位让给有能力的年轻同志,他尽其所能,后来当选为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1982年9月3日,85岁的杨秀峰写信给中央,暗示自己的体力和体力都在下降,不应列入中央咨询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多次要求辞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职务。他的信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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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7月22日,主持了中国法学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左起:杨秀峰、彭震、彭冲。

从那以后,杨秀峰的身体比过去虚弱了,但他仍然经常来法则学习。孙宇忠在回忆杨老的文章中记录了这样一段片段:1983年8月,杨秀峰重病出院,他带着病假去法学会看工作人员,对大家说,因为生病,久久没见到大家,专心看。他说,律师会的工作首先要在政治上与中央政府保持一致,具有强烈的党性。那么,所有的工作都要抓紧,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从群众中求实。1983年11月,时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王仲芳和梁文英同志到医院看望危急的杨老,他说:"实践证明,学会成立之初,我们确定的宗旨和指导思想是正确的,只要我们认真坚持, 我们一定会取得成就的。

晚年,杨秀峰还主持和组织了《婚姻法》、《民法》、《律师暂行条例》等一些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恢复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投身革命的爱国青年,到传播进步思想的"红教授",从信念深信的边区主席,到坚持崇高信念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到法学会的恢复和重建,杨秀峰的一生充满了希望和奋斗, 他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中国解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献给了法治建设事业。

引用

《缅怀杨秀峰》;《杨秀峰随笔》;周先琦《加强权力和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庆祝杨秀峰同志诞辰100周年》;孙宇忠《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行者》

编辑:曲河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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