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法律更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11月3日,通榆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行政综合审判庭召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座谈会。
会上,与会法官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成因及案件审理的特殊性进行讨论,围绕圆桌审判的程序特点、效果和意义等进行研讨。
会议决定,通榆法院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时将实行圆桌式审判。即依托本院少年法庭、家事法庭优势审判力量,集合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团队优秀法官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对涉及未成年案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专门诉讼程序。
圆桌式审判将遵循“寓教于审、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杜绝一判了之,在庭审结束后将建立未成年人“罪犯”台账,对未成年人“罪犯”实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掌握未成年人“罪犯”的心理状态、改造情况,并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状况等进行深入调查,因人而异制定帮教措施,使其能够早日回归社会。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使其权益受到最大化保护。
通榆法院将与党工委、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共同携手,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宣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