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看余华的长篇小说,比如《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第七天》,《兄弟》等等。作为曾经先锋写作的代表之一,尝试着不与主流文学妥协,用各种方式去表达生活的荒诞,用暴力和血腥控诉历史。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平和下来,用舒缓清淡的语气娓娓道来,效果更加直击人心。当然是对我这种上了年纪的人有效果。其实,这本散文集更具有个人代表性,诙谐幽默,经常妙语连篇,让人忍俊不禁,会心一笑。比如书中说到:人就是这么奇怪,冠冕堂皇的语言学起来累死,可是脏话一学就会。细细琢磨,真是非常符合现实情况,不得不佩服作家的观察细致。还比如“这就是人类,关心野史总是超过关心正史。”毕竟,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未曾亲历,如何能甄别是非对错。无非角度不同,立场不同,动机不同而已。不过,野史读起来似乎更引人入胜,也更贴近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