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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为什么要惩罚经纪人张恒?官方回应

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客户端

上海市税务局在郑爽逃税案件查验初期发现,张恒协助郑爽逃税并依法立案检查。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澄清,并依法作出了处罚决定。上海市税务局第一检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的查处和起诉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 税务部门为什么要惩罚经纪人张恒?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凭证等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 处以不超过未缴税款、少缴税款或以欺诈手段获得的税款1倍的罚款。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与《神奇女侠幽灵》项目的经纪人,计划和运营约定的电影薪酬合同拆分、"掩护公司"设立等事项,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因此受到依法处罚。

2. 张恒的违法事实是什么?

答:2018年12月,张恒负责郑爽拍摄《神奇女侠的幽灵》的演艺合同签约、演出付款及支付方式的确定。张恒与制片人等共同讨论郑爽电影的支付分成和收取方式,规划具体操作细节,确定了1.6亿元的电影报酬金额和支付计划:即分成4800万元和1.12亿元两部分,以及1.12亿元(实际获得1.08亿元)部分, 双方同意生产者以"增资"的形式向郑爽实际控制公司支付。之后,张恒和郑爽同意成立一家催收公司,提供"增资"合同等事宜。在出票过程中,张恒多次向制片人征集。张恒通过上述违法行为,掩盖"天价电影报酬",帮助郑爽逃税。

3.为什么在《神奇女侠幽灵》项目中,张恒正爽窃取了0.75倍的税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条例》第九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张恒通过策划组织、沟通联系、具体操作等手段,帮助郑爽逃税、影响恶劣,逃税案件, 其中举报人等相关情形之一,因此依法,郑爽在《神奇女侠》项目中逃税金额(4.3027亿元)0.75倍罚款,共计3227万元。(王楠,中央电视台记者,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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