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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乘客争执后疯狂飙车,还扬言“我不活了”,哈尔滨一公交司机被刑拘

作者: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见习记者 丁伟

8月1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8路公交车司机与乘客争执后疯狂飙车,司机扬言:“不玩了,我也不活了。”18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公交车司机郭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和乘客争执后疯狂飙车,还扬言“我不活了”,哈尔滨一公交司机被刑拘

8月17日,哈尔滨18路公交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因和乘客争执,驾车在马路乱窜,疯狂飙车,司机扬言“我不活了”。当时公交车内载有二三十名乘客,路上车流量很大,司机疯狂加速压过双白线逆行,情形十分危险。(极目新闻18日报道《扬言“我也不活了!”哈尔滨一公交司机与乘客争执后开赌气车》)

和乘客争执后疯狂飙车,还扬言“我不活了”,哈尔滨一公交司机被刑拘

18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7日下午,18路公交车驾驶员郭某在车内与乘客发生争执,驾车逆向冲上人行道桥栏处停车,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17日14时许,郭某驾驶18路公交车行驶至香坊区和平桥附近时,与车内乘客发生争执,驾车逆向冲上人行道桥栏处停车,和平路派出所接警后立即派警赶赴现场依法处置。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哈尔滨市18路公交车车队队长在接受采访时称,公交车司机因乘客上车扫码问题与之发生争执。“当时司机就报了警,但是乘客言语间还是不太配合,当时司机说了一些气话。”他说,司机平时情绪很正常,车内视频等资料目前已经移交给公安机关。

19日上午,极目新闻新闻记者致电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该公交车司机已经驾驶公交车有一段时间,各项考核都是合格的,公司后续将根据警方的具体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在警方通报之后,记者发现,网友关注较多的问题是与司机争执的乘客有没有责任,会不会受到处罚?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件,司机应如何正确应对?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于2019年1月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驾驶人员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与乘客发生纷争后违规操作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该司机有可能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例中,如果乘客仅仅说了几句气话,没有辱骂,没有抢夺方向盘、没有殴打、拉拽司机,则不构成犯罪;如果乘客对司机有辱骂,情节严重的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乘客对司机进行连续辱骂,严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的,也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司机在遇见不讲规矩的乘客,应严格按照公交公司的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第一时间靠边停车,对不守规矩的乘客进行合理劝导,如果有乘客实施严重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司机和其他乘客有权,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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