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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自由?这本质是一道逻辑题

我国现行宪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该条款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一般性规定。

第36条第2款中又进一步具体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我国虽然是一个无神论国家,但现代社会信仰宗教的人比比皆是,是以亿为单位的,记住,这是一个无神论国家的统计数据。

宗教一般都会有神,它起着一个凝聚人心的作用,或者是作为祈祷、忏悔的对象。虽说佛教许多人都说是无神论,因为释迦牟尼都不是神,只是一个佛陀,其他人就更不可能是神了,但实际上,许多人默认就是把那些菩萨之类的当成神来供奉祭拜的。除佛教外,所谓“三教同源”的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有一个“创世神”,虽然在文化交流过程中这个神被翻译为“上帝”,但我是不太赞同的。这么翻译其实没问题,我国有“昊天上帝”,地位极高,西方这创世神也是独一无二,嘿!两者正好对上,这么翻译一点问题没有。但现在就是出现一个情况,逻辑本来是这样的:中国人自古有“上帝”,但不是什么“创世神”,谁都知道创世大神是盘古,开天辟地嘛。除此之外,盘古还不是造人的,他只是身体变成日月山川,造人的是女娲大神。这么一来,中国神话里的神不是包揽一切的,有点类似“多神论”。注意,不是多神教。西方本来是有多神教和一神教的,西方人引以为傲的文明之源——古希腊——虽然由于很多说不清的因素,这个文明被很多人质疑——这个文明就是多神的,但是在复杂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中,全变成一神教了。这样,在西方,创世神创造了山川日月,创世神创造了人,它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顺从它的才是正统,供奉它是理所应当。虽然后面又搞了个耶稣或者默罕默德出来,作为先知或者说使者,来宣传创世神的思想,或者说教条,又后面基督教又开会决定了“三位一体”,确保了神的唯一性等等之类的内容。大家有没有发现,这其实跟“天子”思想有点相似,所以“教皇”有点像是宣读“天”的旨意的使者,他(当然不可能出现女教皇,期待以后会有)虽然也是人,但成为了宣扬者、解释者、裁判员,所以欧洲就是铁打的教皇、流水的国王。虽然有着千差万别,这难道不就是“分封制”?我教皇居于天地之中,天命我宣扬正道,尔等不过是异性诸侯,小小国王,皆归我管。这当然只是很简单的理解了,实际上他们跟“分封制”差别很大,但思想是相通的。好了,说了那么多,就是说他们没来之前,“上帝”这词在我国就有了。后面他们这些人喜欢搞传教,传着传着跑我国来了,翻译的人一看,诶,正好有个“上帝”这词跟他们这“创世神”很像,那god就被翻译为“上帝”了。其实正如前面我的对比一样,这两个是有很大差异的,比方我们的上帝并没有参与造人这个运动。也就是说:“上帝”这个词有两个含义。慢慢的,随着西方的影响力慢慢增强,“昊天上帝”好像被人忘了,鸠占鹊巢了属于是。

“宗教信仰自由”现在常被人拿来做文章。这其实很好理解,就是一个逻辑题。我们不妨先假设,现在世界上没有宗教,就是一个世俗社会,突然有个人搞个什么“创世神”什么的,天天在家拜,他就自己在家弄弄,估计没人管他,这是你的自由,我们没理由干涉你。你的自由并没有干涉我们,我们干嘛去妨碍你呀?但是某天这个人不知道什么原因,开始了传教,无论是他一开始就传教还是以传扬思想的方式传教,他一定是温和的,就是信不信由你,这时候也几乎没什么人会去反对他。老实说传教这个过程是不容易的,本身自己要是一个智者,还要是一个学者,所以说现在有些人去传教就是个笑话,自己几斤几两,然后就开始用一些强迫、诅咒、谩骂等方式,败坏好感。历史上出现的各种教多如牛毛,实话说能真正存活下来的是要有一定本事的。假设他这个教起来了,到了一定规模,教派分裂一定会发生,别的新宗教一定会诞生,这是因为只对待一件事人的思想就会有不同,何况是一种思想体系。历史上,慢慢慢慢就发展成了所谓的三大宗教、数种小宗教的现代宗教体系。

这里我们只关心中国。现在,你要创一个新宗教,必然是不可能的,人家上千年的沉淀,你能比得上人家,现在创教基本就是进局子了。所以,现在的宗教是传承也好、外来也好,都是已经有些年头了。那我国有多少种宗教呢?主要就是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几个了,具体什么区别相信大家都知道。关于各种教,这简单来讲其实也是一个逻辑题。我分为以下几点为大家阐述:

1.我国本来就有有宗教信仰的和不信教的,这是一个基本事实。这里我们简单可以把不信教的称为无神论者,因为很多人不信宗教,但是信一些民间信仰,各个地方还不同。但本质来说,我去参加祭拜活动,就是为求一种心理安慰,要是不灵?转头我就不拜了或者换个山头,我也没觉得我必须这样必须那样

2.信仰宗教的和不信宗教的人不是分开住的,活动范围是大大重叠的,甚至一家人里面能出好几个信不同教的。这必然会引发一些冲突,主要就是经常可以听到“皈依佛门”,却很少有“还俗”的。传教是宗教的一项重要活动,但你在宗教场所传教,没人管你,宪法也说了这是你的自由,问题就在于现在宗教人士喜欢跑大街上、跑大学去传教,在一个学习科学、讲逻辑的地方去传教,真不知道怎么想的,你这是佛法无边、基督降临了属于是。宗教本来就是不怎么讲逻辑的,否则先给我证明一下“创世神”的存在以及我干嘛就得遵守它说的话,你这一点也不自由。你没六祖慧能那实力,别跑这些场所啊喂,只会给你的宗教拉低印象。

3.我国不信教的比信教的多得多,也是一个无神论的国家,虽然信教的也好几亿,本质来说你们是少数派,党员是不能信教的。在这样一个国家,最应该保证的就是无神论者的自由,“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这是许多无神论的信条,无神论者走到哪,不信教是自由的。攻击无神论者没有信仰、低人一等,认为自己有信仰,高人一等,自己的教承担着解救别人的使命,不停在别人耳边唠叨、诅咒别人等等行为,是一种严重的挑衅行为,这是引火上身,必然会引起反感,甚至敌对

4.无神论者的国家,不排斥信教的民众,你信什么,你们念经讼佛礼拜,到宗教场所搞活动、传教,都不反对。但什么事都有个度,你跑大学传教,理论上其实可以抓进去的,至少都扰乱治安了。在一个范围内,相安无事

5.民众对宗教的接受度,本来就不一样,佛教、道教非常容易给人好感,原因很多,最大的原因恰恰就是自由问题。你只说你的信仰自由,转手攻击不信教的人没信仰,这是引战行为。宗教自由是教徒信教的自由与无神论不信教的自由的高度统一,如果你破坏不信教的自由,那你信教的自由很可能会在将来得不到保障,是你失言在先

让我们再看一下这句话: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这句话的本质就是平等而互不干涉,这是对双方的要求。信教的人有自己的协会和场所,在里面进行宗教活动别人不能干涉,也不能强迫别人强行信教。由于宗教总想扩大影响力,这其实是最应该做好的。不信教的人外出旅游看电影,你别拦着一直叭叭不停,这是信教者的义务,更不能传播极端思想,否则会被规定为邪教,不在保护范围,你就没这权利了。另一边规定了不信教的人不能强迫别人不信教,这几乎很少发生,也不会无缘无故歧视信教的人。有些看法,也是在信教人士违反规定,做了不光彩的事后,人的本能反应。这里说的是大实话,只要宗教信仰者安心做自己的事,不去打扰别人,没人会讨厌你们。可能还会有迷茫的人加入你们,成为你们的一员。一种思维体系,一套想法和衍生的众多风俗,总会有人被吸引。

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佛教不用说了,灭佛运动发生好几次,多跟敛财有关,佛教本是很佛系的,自由的很,民众基础很大,但现在敛财的倾向又很大,不管理的话会有大麻烦。道教,基本都在某个山上修行,或者居家修行,也是很自由的,不过有些人打着名义搞迷信,也需要重视。天主教、基督教,经常跑大学去搞宣传,如果不制止这种行为,到时候如果管理加强,真按法律一本一眼来,许多人都能进去。伊斯兰教,在国内的是相对温和的,但由于中东的影响,对教义解读的差别,何况还有内地信徒受国外蛊惑发动不止一次恐怖袭击的先例,这本就加深了别人的恐惧,许多人印象都不好,是最需要引导和自我管理的宗教。

另外谈一下广泛争议的戴头巾的事,这本质不是宗教之争,也不是信徒与非信徒之争,这是打着宗教外衣的相互尊重的问题。穿衣服是人的需求,也是死规定,如果一个人裸奔会被警察带走。头巾是一种装饰品,一般来说不能强迫别人戴,如果加入伊斯兰教有规定,那么就不应该对他们指指点点。但是有一点要注意,那就是别在别的地方蒙头,这可不能扯宗教自由,所谓入乡随俗,尊重别人正是为了让你更好地受尊重。在人多的地方,表示你是穆斯林,人们还会照顾你不点猪肉,但蒙着个头会引人不适,这是妨害了别人的自由,这种自由不可取。你在操场大喊大叫,没人管你,跑图书馆大喊大叫,会很麻烦。道理都是相通的。试想一下跑穆斯林聚集区杀猪吃肉是什么场景?你做不尊重我们的事,又要求我们尊重你,这不是信仰自由高度统一的表现。互相尊重、和谐相处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2018年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并于当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白皮书有关情况。白皮书指出,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始终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信教不信教,各自的事,国家完全尊重个人选择。做好一道逻辑题,就能理解好这个问题了。和谐社会,不应该做损害别人的事,更不应该双标和只强调权利不重视义务。这个道理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