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憲法第36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該條款是對宗教信仰自由的一般性規定。
第36條第2款中又進一步具體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我國雖然是一個無神論國家,但現代社會信仰宗教的人比比皆是,是以億為機關的,記住,這是一個無神論國家的統計資料。
宗教一般都會有神,它起着一個凝聚人心的作用,或者是作為祈禱、忏悔的對象。雖說佛教許多人都說是無神論,因為釋迦牟尼都不是神,隻是一個佛陀,其他人就更不可能是神了,但實際上,許多人預設就是把那些菩薩之類的當成神來供奉祭拜的。除佛教外,所謂“三教同源”的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都有一個“創世神”,雖然在文化交流過程中這個神被翻譯為“上帝”,但我是不太贊同的。這麼翻譯其實沒問題,我國有“昊天上帝”,地位極高,西方這創世神也是獨一無二,嘿!兩者正好對上,這麼翻譯一點問題沒有。但現在就是出現一個情況,邏輯本來是這樣的:中國人自古有“上帝”,但不是什麼“創世神”,誰都知道創世大神是盤古,開天辟地嘛。除此之外,盤古還不是造人的,他隻是身體變成日月山川,造人的是女娲大神。這麼一來,中國神話裡的神不是包攬一切的,有點類似“多神論”。注意,不是多神教。西方本來是有多神教和一神教的,西方人引以為傲的文明之源——古希臘——雖然由于很多說不清的因素,這個文明被很多人質疑——這個文明就是多神的,但是在複雜的發展和演變過程中,全變成一神教了。這樣,在西方,創世神創造了山川日月,創世神創造了人,它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順從它的才是正統,供奉它是理所應當。雖然後面又搞了個耶稣或者默罕默德出來,作為先知或者說使者,來宣傳創世神的思想,或者說教條,又後面基督教又開會決定了“三位一體”,確定了神的唯一性等等之類的内容。大家有沒有發現,這其實跟“天子”思想有點相似,是以“教皇”有點像是宣讀“天”的旨意的使者,他(當然不可能出現女教皇,期待以後會有)雖然也是人,但成為了宣揚者、解釋者、裁判員,是以歐洲就是鐵打的教皇、流水的國王。雖然有着千差萬别,這難道不就是“分封制”?我教皇居于天地之中,天命我宣揚正道,爾等不過是異性諸侯,小小國王,皆歸我管。這當然隻是很簡單的了解了,實際上他們跟“分封制”差别很大,但思想是相通的。好了,說了那麼多,就是說他們沒來之前,“上帝”這詞在我國就有了。後面他們這些人喜歡搞傳教,傳着傳着跑我國來了,翻譯的人一看,诶,正好有個“上帝”這詞跟他們這“創世神”很像,那god就被翻譯為“上帝”了。其實正如前面我的對比一樣,這兩個是有很大差異的,比方我們的上帝并沒有參與造人這個運動。也就是說:“上帝”這個詞有兩個含義。慢慢的,随着西方的影響力慢慢增強,“昊天上帝”好像被人忘了,鸠占鵲巢了屬于是。
“宗教信仰自由”現在常被人拿來做文章。這其實很好了解,就是一個邏輯題。我們不妨先假設,現在世界上沒有宗教,就是一個世俗社會,突然有個人搞個什麼“創世神”什麼的,天天在家拜,他就自己在家弄弄,估計沒人管他,這是你的自由,我們沒理由幹涉你。你的自由并沒有幹涉我們,我們幹嘛去妨礙你呀?但是某天這個人不知道什麼原因,開始了傳教,無論是他一開始就傳教還是以傳揚思想的方式傳教,他一定是溫和的,就是信不信由你,這時候也幾乎沒什麼人會去反對他。老實說傳教這個過程是不容易的,本身自己要是一個智者,還要是一個學者,是以說現在有些人去傳教就是個笑話,自己幾斤幾兩,然後就開始用一些強迫、詛咒、謾罵等方式,敗壞好感。曆史上出現的各種教多如牛毛,實話說能真正存活下來的是要有一定本事的。假設他這個教起來了,到了一定規模,教派分裂一定會發生,别的新宗教一定會誕生,這是因為隻對待一件事人的思想就會有不同,何況是一種思想體系。曆史上,慢慢慢慢就發展成了所謂的三大宗教、數種小宗教的現代宗教體系。
這裡我們隻關心中國。現在,你要創一個新宗教,必然是不可能的,人家上千年的沉澱,你能比得上人家,現在創教基本就是進局子了。是以,現在的宗教是傳承也好、外來也好,都是已經有些年頭了。那我國有多少種宗教呢?主要就是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這幾個了,具體什麼差別相信大家都知道。關于各種教,這簡單來講其實也是一個邏輯題。我分為以下幾點為大家闡述:
1.我國本來就有有宗教信仰的和不信教的,這是一個基本事實。這裡我們簡單可以把不信教的稱為無神論者,因為很多人不信宗教,但是信一些民間信仰,各個地方還不同。但本質來說,我去參加祭拜活動,就是為求一種心理安慰,要是不靈?轉頭我就不拜了或者換個山頭,我也沒覺得我必須這樣必須那樣
2.信仰宗教的和不信宗教的人不是分開住的,活動範圍是大大重疊的,甚至一家人裡面能出好幾個信不同教的。這必然會引發一些沖突,主要就是經常可以聽到“皈依佛門”,卻很少有“還俗”的。傳教是宗教的一項重要活動,但你在宗教場所傳教,沒人管你,憲法也說了這是你的自由,問題就在于現在宗教人士喜歡跑大街上、跑大學去傳教,在一個學習科學、講邏輯的地方去傳教,真不知道怎麼想的,你這是佛法無邊、基督降臨了屬于是。宗教本來就是不怎麼講邏輯的,否則先給我證明一下“創世神”的存在以及我幹嘛就得遵守它說的話,你這一點也不自由。你沒六祖慧能那實力,别跑這些場所啊喂,隻會給你的宗教拉低印象。
3.我國不信教的比信教的多得多,也是一個無神論的國家,雖然信教的也好幾億,本質來說你們是少數派,黨員是不能信教的。在這樣一個國家,最應該保證的就是無神論者的自由,“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也沒有神仙皇帝”這是許多無神論的信條,無神論者走到哪,不信教是自由的。攻擊無神論者沒有信仰、低人一等,認為自己有信仰,高人一等,自己的教承擔着解救别人的使命,不停在别人耳邊唠叨、詛咒别人等等行為,是一種嚴重的挑釁行為,這是引火上身,必然會引起反感,甚至敵對
4.無神論者的國家,不排斥信教的群眾,你信什麼,你們念經訟佛禮拜,到宗教場所搞活動、傳教,都不反對。但什麼事都有個度,你跑大學傳教,理論上其實可以抓進去的,至少都擾亂治安了。在一個範圍内,相安無事
5.群眾對宗教的接受度,本來就不一樣,佛教、道教非常容易給人好感,原因很多,最大的原因恰恰就是自由問題。你隻說你的信仰自由,轉手攻擊不信教的人沒信仰,這是引戰行為。宗教自由是教徒信教的自由與無神論不信教的自由的高度統一,如果你破壞不信教的自由,那你信教的自由很可能會在将來得不到保障,是你失言在先
讓我們再看一下這句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這句話的本質就是平等而互不幹涉,這是對雙方的要求。信教的人有自己的協會和場所,在裡面進行宗教活動别人不能幹涉,也不能強迫别人強行信教。由于宗教總想擴大影響力,這其實是最應該做好的。不信教的人外出旅遊看電影,你别攔着一直叭叭不停,這是信教者的義務,更不能傳播極端思想,否則會被規定為邪教,不在保護範圍,你就沒這權利了。另一邊規定了不信教的人不能強迫别人不信教,這幾乎很少發生,也不會無緣無故歧視信教的人。有些看法,也是在信教人士違反規定,做了不光彩的事後,人的本能反應。這裡說的是大實話,隻要宗教信仰者安心做自己的事,不去打擾别人,沒人會讨厭你們。可能還會有迷茫的人加入你們,成為你們的一員。一種思維體系,一套想法和衍生的衆多風俗,總會有人被吸引。
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佛教不用說了,滅佛運動發生好幾次,多跟斂财有關,佛教本是很佛系的,自由的很,群眾基礎很大,但現在斂财的傾向又很大,不管理的話會有大麻煩。道教,基本都在某個山上修行,或者居家修行,也是很自由的,不過有些人打着名義搞迷信,也需要重視。天主教、基督教,經常跑大學去搞宣傳,如果不制止這種行為,到時候如果管理加強,真按法律一本一眼來,許多人都能進去。伊斯蘭教,在國内的是相對溫和的,但由于中東的影響,對教義解讀的差别,何況還有内地信徒受國外蠱惑發動不止一次恐怖襲擊的先例,這本就加深了别人的恐懼,許多人印象都不好,是最需要引導和自我管理的宗教。
另外談一下廣泛争議的戴頭巾的事,這本質不是宗教之争,也不是信徒與非信徒之争,這是打着宗教外衣的互相尊重的問題。穿衣服是人的需求,也是死規定,如果一個人裸奔會被警察帶走。頭巾是一種裝飾品,一般來說不能強迫别人戴,如果加入伊斯蘭教有規定,那麼就不應該對他們指指點點。但是有一點要注意,那就是别在别的地方蒙頭,這可不能扯宗教自由,所謂入鄉随俗,尊重别人正是為了讓你更好地受尊重。在人多的地方,表示你是穆斯林,人們還會照顧你不點豬肉,但蒙着個頭會引人不适,這是妨害了别人的自由,這種自由不可取。你在操場大喊大叫,沒人管你,跑圖書館大喊大叫,會很麻煩。道理都是相通的。試想一下跑穆斯林聚集區殺豬吃肉是什麼場景?你做不尊重我們的事,又要求我們尊重你,這不是信仰自由高度統一的表現。互相尊重、和諧相處根本不是什麼難事。
2018年4月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并于當日上午10時舉行新聞釋出會,介紹白皮書有關情況。白皮書指出,中國是共産黨上司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始終堅持從本國國情和宗教實際出發,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建構積極健康的宗教關系,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
信教不信教,各自的事,國家完全尊重個人選擇。做好一道邏輯題,就能了解好這個問題了。和諧社會,不應該做損害别人的事,更不應該雙标和隻強調權利不重視義務。這個道理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