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一位特邀"嘉宾"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十二师北亭派出所,这是国家二级野生动物保护动物——角蜻蜓。
在热情的群众中,派出所和派出所,一场联合"救援"行动开始了......
当天,住在第12师222团4连的参谋彭飞接到哥哥的电话,说在他的玉米地里发现了一个蜷缩的黑影。接到电话后,于鹏飞急忙来到地上看了一眼,原来是一只类似的"猫头鹰"鸟留在了地上。
"当它被看到时,它停留在地面上,没有飞行或隐藏。余鹏飞向记者回忆说,出于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担心"猫头鹰"因为飞不上伤害,于鹏飞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抱起来,急忙赶到最近的派出所和北亭派出所求助。
看着鸟儿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警察也犯了一个误区。经过对动物的初步检查,与猫头鹰长度相似的动物是一种体长超过60厘米的角鸵鸟。
随后,北亭派出所民警将角蛾放好放置,并买肉喂食,帮助它恢复体力。看着角在照顾下逐渐恢复精神,民警对此放心。
在联系了公安局第十二师林支部和绍康市自然资源厅后,民警及时将他送往有关部门进行细心照料,等待他康复并释放到大自然中。
据了解,有角蜻蜓属于本科,因为头部有棱角分明的蕨类植物羽流,属于国家二级野生动物保护动物。经过初步检查证实,项圈喇叭没有受到创伤,但健康状况不佳,初步判断由于在沙漠中迁徙而导致身体虚弱而丧失了飞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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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青
审核:吴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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