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4日讯 11月4日,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持续深化全市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枣庄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在去年底保障标准基础上普遍提高了10%。自2021年1月1日起,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由176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由14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水平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由980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
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全省通办”。目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申请,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申请,可以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闪电新闻记者 李永文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