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陈玮的名字时常与大案要案、“第一案”紧密联系在一起。
从检二十年来,陈玮始终奋战在公诉第一线,岁月白了头发,却也让从检之初就深深种在他心底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历久弥坚。历经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案件,陈玮也成为了一名理性、冷静且更为专业的法律人,守望着公平与正义。
“我们的履职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充满灵魂和方向”
陈玮始终坚信,作为一名检察官,履职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充满灵魂和方向。“除了要思考如何让被告人接受法律制裁,更要思考如何通过自己的工作唤醒被告人的良知,促使其认罪服法,向社会大众昭示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消除犯罪带来的负面影响。”陈玮对自己十年前承办的一起案件印象深刻。
十年前,一名犯罪分子因情感纠纷杀人后,闯进医院劫持多名产妇和新生儿要挟对抗警方。该案在社会上引起极大愤慨和讨论。
作为承办检察官的陈玮在审查时发现,被告人虽然认罪但未悔罪,一再夸大自己所受到的情感伤害和激愤情绪,并未充分意识到自己行为所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如何在严厉惩治打击犯罪的前提下,又能让被告人当庭悔罪,向社会昭示法律的不容侵犯性,从而达到惩治犯罪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效果呢?这个难题摆在了他面前。
在多次讯问中,陈玮详细了解了被告人的家庭生活背景并深挖他的犯罪动机。“一个是提到家中的老母亲时,他的眼眶红了;一个是他的犯罪动因,其实是因爱生恨。”交谈中,陈玮注意到两个细节,这让他感觉到被告人还有一丝良知。
陈玮据此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导侦查机关补充取证,证实被告人所谓感情纠纷的想法纯属主观臆断,同时与被告人推心置腹,促使其换位思考:如果被害者是他,他的母亲会有多伤心。在庭审中,陈玮通过多媒体示证当庭播放视频录像直观展示犯罪现场,让被告人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有多么的恶劣,让他的良知进一步的受到冲击。同时针对案件所引发的人性、社会性等问题深入剖析,发表公诉意见。最终,这名被告人当庭悔罪,向被害人家属下跪致歉,并流下忏悔的眼泪。
“这种忏悔,对被告人来说是一种洗礼,对被害人家属来说是一种告慰,对社会大众来说,更是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一次彰显。”陈玮说。
“求极致才能办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2015年,陈玮成为一起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的主要公诉人。该起案件错综复杂,且备受关注,压力不言而喻。当时,陈玮和同事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以借鉴,如何将它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这道难题摆在了陈玮面前。
面对挑战,陈玮和同事采取了最为朴实却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勤能补拙。从受理案件的第一天起,陈玮和同事近乎日夜推敲、反复钻研,对案件进行了近乎偏执的全面审查。“在当时,甚至可以让我随口背出案件的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和证明作用。”陈玮回忆。案件起诉时所依据的每一份证据都经过反复地排查核实,每一笔认定的事实都经过反复地检验推敲,每一条适用的法规都经过反复地正反论证。“对于案件中的争议焦点,我们都了然于胸,并且信心十足。”
因此,在案件提起公诉后,被告人突然翻供时,陈玮和同事虽然感到意外,但毫不慌张,他们不惧质疑,直面争议,尤其将庭审指控重心放在展示证据、以证服人,让被告人在确实、充分证据面前难以辩驳,让旁听人员从清晰、全面的证据中得出正确评断。
为此,陈玮制定了一整套具有针对性且卓有成效的庭审预案,其中不少做法均是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在庭审中邀请了两名专家证人和一名鉴定人员同时出庭作证;针对部分受贿事实的争议,在举证时当庭播放行贿人录音录像,以及检察官到现场调查核实所拍摄的照片资料等。这些细节极大地强化了指控,取得了突出的庭审效果,最终打下了这场硬仗。
通过这个案件,陈玮和同事还探索出了一套被告人翻供案件庭审实质化应对的经验做法,为各地办理重特大疑难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参考的办案模板,展示了福州检察人“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检察官,决不能有高人一等的思想”
在陈玮看来,一个案件的成功办理,离不开检察官与辩护人、审判人员平等的交流和良好的沟通。“作为一名检察官,决不能有高人一等的思想。”陈玮说。
2017年,高检院将一起中管干部案件交办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陈玮是案件承办人。该案系由我省两位知名度较高的刑事律师担任辩护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陈玮严格依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辩护人阅卷等各项诉讼权利,并帮助辩护人及时协调会见被告人等工作,从而与辩护律师建立平等、互信关系。
在此基础上,陈玮还积极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是否系特定关系人受贿等争议焦点问题,不回避、不压制,主动倾听,平等交流;对辩护人提出的符合案件事实的从宽意见予以支持。“这样既充分了解了辩护人的辩护思路与依据,也借此及时掌握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思想动态。”陈玮告诉记者。
案件起诉后,陈玮又建议法院启动庭前会议程序,既实现了与辩护人、合议庭的平等交流和全面沟通,也将强化审前主导过滤作用和法律监督职能贯穿于办案中。
在庭前会议中,陈玮将证据全面开示,就管辖、回避、证据合法性、举证质证方式等程序性问题与辩护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引导合议庭明确诉辩焦点问题,为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打下基础。
庭审中,陈玮和同事对每一起事实,都按照犯罪构成要件,对证据分类、分组、分层次的进行举证质证;特别针对庭前会议总结的焦点问题进行重点举证,清晰地展示出完整的证据锁链和指控体系,在辩护人充分表达辩护意见后,争锋相对的一一正面回应。通过有重点的举证质证,以及诉辩双方在庭上的平等交锋,进一步强化了指控。
庭审过程虽然唇枪舌剑,但却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并在宣判后委托辩护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 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