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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时期奏鸣曲的发展

作者:文化产业融媒体

刘宜斌 云南艺术学院

17世纪前奏鸣曲与坎佐纳的结构、名称常常相互混淆。作为一种体裁,17世纪初期的坎佐纳被奏 鸣曲所取代。巴洛克时期的奏鸣曲常常是为一件或两件小提琴与通奏低音乐器而作,包括独奏奏鸣曲 与三重奏鸣曲。小提琴常作独奏乐器,用低音弦乐器和羽管键琴作通奏低音乐器。之后,奏鸣曲又分 为教堂奏鸣曲(Sonata da chiesa)与室内奏鸣曲(Sonate da camera)两种类型。教堂奏鸣曲音乐较 严肃,在教堂内演奏;室内奏鸣曲具有较为典型的世俗性特征。巴洛克晚期奏鸣曲在D·斯卡拉蒂与 C·P·E 巴赫的发展下,呈现出古典奏鸣曲式的雏形,并预示着古典奏鸣曲的萌芽。

一、引言

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在西方音乐史发展中具有非常 重要的意义,这一时期可以说是西方音乐史上 产生音乐体载最多的一个时期。因为在这一时期,声乐、 器乐体裁同时发展,尤其是器乐作品进入了发展的全盛时 期,并逐渐形成且确立了大量器乐体裁形式,奏鸣曲就诞 生于这一时期。在此基础上,巴洛克时期也出现了一批音 乐巨匠和大量的奏鸣曲作品,成为音乐文献中宝贵的财 富。

二、奏鸣曲起源

“Sonata”源于意大利语,其原意为“发出声响”, 在这些最初的运用中,“奏鸣曲”仅仅是个一般性的概 念,它并不具有任何形式上的约定,它是“用乐器演 奏的作品”的总称,常与泛指“用人声演唱的作品”的 “Cantata”相对应。其实早在它成为巴洛克时期一种重要 的器乐体裁之前,“奏鸣曲”这一名词存在了已经好几个 世纪之久了。但如果仅仅从体裁形式上来说,在那些时期 这些统于“奏鸣曲”标题之下的早期作品,它们所有的共 同点就是全用乐器来演奏。

从13世纪起,“奏鸣曲”被开始作为音乐的代名词, 14世纪指歌舞曲中用乐器演奏段落或即兴的小曲一类的, 在这一阶段的文献中发现了奏鸣曲的一词,15世纪会有时 用奏鸣曲来指代各类的纯器乐作品,并逐渐地受到这一时 期音乐家的普遍使用。

16世纪的奏鸣曲发展和确立,还与另外一种音乐形 式坎佐纳(Canzone)有着极大的渊源。坎佐纳是意大利 语,是类似于法国尚松的简单器乐曲的总称。然而,在当 时即使是那些专门为乐器演奏而创作的器乐坎佐纳,也仍 然会保持着为声乐伴奏的痕迹,因此,大部分尚松中的某 些特点、特征会在坎佐纳中清晰可见。

坎佐纳一开始则是代表着从最初的声乐改编曲,逐 渐地向一个更加器乐化的阶段发展,而同时期奏鸣曲则 预示着在绝对的独立、纯器乐的立场发展。这两个平行 发展着的不同类型的器乐形式逐步地融为一体,“奏鸣 曲”也最终取代了“坎佐纳”,专指某种特定的器乐体裁 形式。17世纪,“奏鸣曲”一词已广泛被用于大量的作品 名称。

三、奏鸣曲在巴洛克早期的发展

任何一种音乐体裁形式的生存与发展,都不可能是完 全绝对孤立存在的,而是常常建立于一种或多种相似形式的基础之上,甚或是融合其他的形式而完善自身发展,同 样在巴洛克时期奏鸣曲的发展也离不开坎佐纳的影响。

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奏鸣曲和坎佐纳逐步地开始从 舞曲与声乐曲中抽离出来。与此同时,坎佐纳本身也经过 了一些发展,即从一开始的仅仅是为声乐曲增添器乐色彩 的段落,逐步地朝着一种更加独立的与更为器乐化的层面 上发展。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坎佐纳不但逐渐地脱离了声乐作 品的影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结构上面表现的更加集 中,逐步发展出了变化——统一的奏鸣原则,正是这一重 要的原则对于随后奏鸣曲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影 响。因此,虽然器乐坎佐纳一般被看成是对初期的奏鸣曲 影响最大的因素,但这也并不是说同时期坎佐纳在发展的 地位上要略次于这一时期的奏鸣曲。事实上,在当时无论 使用哪种名称,这两种器乐体裁在当时社会都体现出一种 更为超前的发展倾向,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坎佐纳和奏鸣 曲之间可以说并不存在绝对性的异同。在17世纪的中期, 坎佐纳与奏鸣曲这两种体裁已经淡去了明显的差异。但其 根本在于坎佐纳是跟随声乐曲而诞生出的器乐体裁,因 此,坎佐纳的这一名称随着奏鸣曲体裁的发展渐渐失去地 位并不再被使用。

在这一时期,奏鸣曲这一概念是被用以指代多乐章的 器乐作品,并且按照其演奏场所被划分为两类——教堂奏 鸣曲和室内奏鸣曲。教堂奏鸣曲是专门为在教堂内演奏的 音乐作品而作,作品通常分为四个乐章,乐曲的速度往往 以慢-快-慢-快的顺序进行安排。

乐曲的慢板乐章常常是以缓慢而崇高,适合用于 教堂这一严肃、神圣的场所;快板乐章则多是由一些 轻快的、活泼的赋格段落所构成。室内奏鸣曲是特指 专门在宫廷室内演奏的乐曲,常常是由几个“小品”构 成,这几个“小品”通常是在相同的调性上,具有组曲 的特征,如阿勒曼德舞曲、帕凡舞曲、库朗特舞曲、加 沃特舞曲、小步舞曲等等,在其中,也会有一些段落由 较为轻快的歌唱性或抒情性段落构成。另外一种则是 按照演奏的形式进行划分,即分为独奏奏鸣曲和三重 奏鸣曲等一般来说,三重奏鸣曲是专门为两件高音的 乐器和一件通奏低音的乐器而作的;独奏奏鸣曲则是 一般为一件乐器而作,通常是为小提琴和通奏低音乐 器而作的。可看出,在这一阶段“奏鸣曲”已得到较 大的发展,并出现了以演奏场所、演奏形式的不同划分 种类。

四、奏鸣曲在巴洛克晚期的发展

奏鸣曲的巨大发展可以主要概括成两个时期的阶段, 巴洛克时期和古典主义时期。在巴洛克的晚期,对奏鸣曲 发展有着重要贡献的意大利作曲家,是多米尼克·斯卡拉 蒂(Domenico Scarlatti,1685-1757)。

D·斯卡拉蒂一生中创作了500多首古钢琴奏鸣曲,其 音乐风格多样,多为单乐章且大多是两段体。在他的作品 中,开始大量使用有带再现性因素的二部曲式。

从作品的第一部分主调开始,终止句一般在属调上结 束,在第二段的结束部分再次重现第一部分的终止句,然 后再转回到了主调。这两个部分常常要自己反复,类似于 维也纳古典乐派奏鸣曲式的第一主题和第二主题,即主部 主题和副部主题。在这两个主题的创作手法上,第一主题 多采用复调手法,第二主题在音乐性格上与第一主题形成 对比。

在这一时期的奏鸣曲作品里,虽然还未出现一些独立 且完整的再现,但已经有了极为明显的再现因素。特别是 有的奏鸣曲在第二部分的开始段已经具有展开性,从而使 作品的结构更为贴近古典奏鸣曲式。在调性上,第一段结 束在其属调上或其关系大调上,第二段转至其他的远关系 上面,然后再回至主调。因此,在D·斯卡拉蒂的奏鸣曲 中逐渐的开始显示出奏鸣曲式发展的迹象与最初形态,这 一点在键盘奏鸣曲的变化发展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发展 意义。

C·P·E巴赫可以说是在D·斯卡拉蒂之后的另一位在 奏鸣曲的发展上有极大突出作为的作曲家,他所创作的奏 鸣曲是含有三个乐章的奏鸣曲,且以“快——慢——快” 的速度进行排列,已显现出了具有重复性质的段落,这一 点对于古典奏鸣曲的体裁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五、结语

通过探究早期的奏鸣曲与同一时期的其余器乐体裁合 并与脱离的阶段,可以明显看出,奏鸣曲的确立发展在巴 洛克时期得到了较大的突破,并始终处于不断演变和发展 过程中,因为这一时期的音乐作用和创作思想一直在变迁 和更新,所以器乐体裁的变迁和进步也会持续继续,包括 体裁、形式、内容、结构等,巴洛克时期的“奏鸣曲”已 经从一个广泛的、不具有既定意义的概念逐步被给予了更 为明确的体裁含义。在巴洛克晚期,奏鸣曲的发展还预示 着古典主义的萌芽,为古典主义奏鸣曲的发展和成熟奠定 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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