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郭威于1992年出生于淮河医院,其身份证登记信息为1995年出生地在驻马店。对于这个巨大的疑点,鼓楼警方给出的解释是为了满足计划生育政策,经调取驻马店市驿城区卫健体委档案资料,证实郭某宽、杜某枝夫妇于1993年8月18日经原河南省驻马店地区计生委审批同意生育二胎,于1995年8月23日为郭威申报户口。而杜新枝给出的解释则是为了给郭威上个城镇户口。网友认为这两种说法都站不住脚。

据了解,郭威上学、结婚依据的是1992年实际出生年龄。他在派出所首次见到姚师兵时,在所长的追问下,亲口承认自己实际出生于1992年,因此,可以认定郭威有1992年身份证。在已经拥有合法户籍的情况下,重复申报户口,鼓楼警方并没有对此进行调查说明。
杜新枝在生育姚策时,已经年满28周岁,且与一胎隔达到了7年,完全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要求。杜新枝记载了这样一句话:孕三产一。由此可以判断她要二胎的愿望非常强烈。在生育姚策之前,她已经多次怀孕,怀上姚策后,经B超检查是个男孩,让这个孩子安全合法的降生应当是整个家庭的当务之急。所以不符合政策、没顾上办准生证的说法不能成立。警方应就准生证问题再做深入调查,可以查阅驻马店卫健委档案资料,了解杜新枝在1992年6月之前办理准生证的情况。
杜新枝为给郭威上城镇户口的说法也不合理。杜新枝和郭希宽在1992年为下岗职工,说明他们夫妻二人的户口性质为非家业。因此,即便郭威出生后登记为农业户口,他也可以在成年之前将户口迁至父母名下,变成非农业户口,并不需要通过办假身份证来实现。就拿杜新枝大女儿郭荣来说,她的户口性质是什么样的?如果是非农业户口,难道也是要靠办假证来实现吗?
郭威办理1995年假身份证带来了什么后果呢?
首先,他已经拥有合法的1992年户籍,再申报1995年出生户口,就属于重复申报,已涉嫌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假报户口的,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1995年我们国家已经全面推行市场化经济,粮票等非农业户口享有的特权已经消除,城镇居民工作分配制已全面取消,相反,农业户口因享有国家农业补贴,还可以申请口粮地和宅基地,显示出了比城镇户口更有优势。如果是那样的话,郭威就可以左右逢源,既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将户口迁至父母名下,也可以保持现状,享受农业户口的红利。当然,郭威在目前是否还拥有1992年合法户籍不得而知。
第三,2020年,姚师兵通过户籍信息和淮河医院的信息,无法找到错换的郭威,如果不是有人在警方留有案底,通过DNA技术将姚策与郭家进行锁定,郭威就将永远与姚家无法相认。
结语
杜新枝为郭威办理1995年身份证,冒着违法的风险,还失去了郭威在农村本该享有的口粮地和宅基地,更让自己在28事件中背上了涉嫌洗孩子的骂名。她走这步棋是何苦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错换人生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