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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湘、郑毅等人的落选,看奥运选拔制度是否走向公正、透明?

作者:体育产业独立评论
从刘湘、郑毅等人的落选,看奥运选拔制度是否走向公正、透明?

【壹】

在我的印象中,这是中国奥运代表团第一次在正式成立之前,就由各个运动队提前公布了参赛名单。

过去的历届奥运会,代表团名单的确立都惊心动魄。2008年北京奥运会女子48公斤级人选之争斗至最后一刻,这个项目事关奥运首金。在代表团正式成立之前,作为合作媒体的腾讯体育率先披露了中国举重队的奥运名单,杨炼成为了女子48公斤级的参赛人选。

这也符合媒体的预期。我第一时间给杨炼发起了祝贺短信,她快速回复了我——“谢谢,我会加油的。”这表明她已经确知自己在奥运名单之中。

但是,腾讯体育的相关报道很快被删除,预示着一切正在起变化。等到中国奥运代表团正式成立时,参赛人选由杨炼变成了陈燮霞。杨炼再也没有接听我的电话和回复短信,几个月之后,她的手机号变成了空号。

再度重相逢时已经是五年之后的辽宁全运会。她运动生涯的收官战以没有成绩告终。谈及当年奥运落选一事,杨炼说:“这么多年过去了,记不清具体状态了,但是到现在都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落选北京奥运会之后,张国政的愤怒令人印象深刻。仿佛是一个轮回,当年挤掉张国政的举重天才少年廖辉无缘里约奥运会,更多的是无奈与不甘。田源的落选,以及周俊的入选,在伦敦奥运会前后引起了淘汰巨浪。

五年之前,在中国奥运代表团成立之前,宁泽涛能否在列也是备受瞩目。奥运资格意味着巨大的利益,背后牵扯着复杂的博弈。一名运动员能否获得奥运资格,实力从来不是唯一决定因素,名气也并不是“免死金牌”。这场战役考验的是一个运动员强大的“综合实力”,要看他背后有没有强大的实力支撑。

【贰】

从刘湘、郑毅等人的落选,看奥运选拔制度是否走向公正、透明?

东京奥运会之前,在中国奥运代表团成立之前,各个运动队相继公布了奥运名单。进步了吗?这一定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尤其是中国游泳队名单公布之后,更是在网络上引来了一阵赞誉。

在中国游泳队的奥运名单中,缺少了叶诗文、刘湘、傅园慧这三大名将(孙杨因为禁赛四年零三个月落选)。三位名将的落选让中国游泳队星光黯淡,但名单的出炉严格遵循了中国游泳协会出台的相关规则。

叶诗文和傅园慧在全国冠军赛暨东京奥运会选拔赛以及随后的补位赛中均未能在决赛中游出达到奥运A标的成绩。其中,傅园慧在冠军赛中因为犯规无缘选拔赛女子100米仰泳决赛。考虑到陈洁、彭旭伟在决赛中都达到了奥运A标,傅园慧参加补位赛也并无太大意义,她最终也放弃参赛。

刘湘在冠军赛中达到了女子50米自由泳的A标,但仅排名第三。根据选拔规则,决赛中达到A标且前两名的选手获得奥运资格,张雨霏和吴卿风锁定席位。除非张雨霏主动放弃这个副项,否则刘湘没有可能获得奥运席位。

与傅园慧和刘湘比起来,叶诗文更为遗憾。她在冠军赛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成绩排名第三,且距离奥运A标只差0.01秒。获得第二名且达到奥运A标的陈欣怡因为尿检阳性曾经被禁赛超过1年。无论是根据以往的惯例,还是根据新近出台的《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她都无缘东京奥运会。叶诗文在补位赛预赛中游出了达到奥运A标的成绩,但是选拔规则只以决赛为考量标准。

尽管在选拔办法中存在补充条款,既所谓的“综合评定”,但叶诗文还是未能搭上末班车。

以往奥运A标的选取都存在一个区间。如果以国际奥委会的标准来看,叶诗文在光州世锦赛上的成绩均达到了奥运A标。但是,这次选拔严格限定为冠军赛和补位赛的决赛,预赛或半决赛中游出的奥运A标并不作数。

在我看来,这应该是中国游泳队奥运选拔最公开、最透明的一次。关于傅园慧、叶诗文、刘湘的落选,坊间也不乏阴谋论。傅园慧曾经公开抨击过总局的体测制度,刘湘个人商业代言过多,都被认为有可能在总局内部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但这些均限于阴谋论的层面,选拔标准摆在这里,没有任何槽点的叶诗文尚且无缘东京,其他人也没有太多可抱怨的。

【叁】

从刘湘、郑毅等人的落选,看奥运选拔制度是否走向公正、透明?

在我们夸赞中国游泳队奥运选拔标准清晰、透明之时,还必须要正视其中存在的“孙杨条款”。

在全国游泳冠军赛暨东京奥运会选拔赛举行之前,中国游泳队的选拔规则三易其稿。先是出台了一个“选拔规则(征求意见稿)”,继而出台了“补充原则(征求意见稿)”,赛前一天才最终确定了《选拔办法》。

《选拔办法》最终版新增了一条规则:“2019年游泳世锦赛冠军直接获得东京奥运会参赛资格”。

明眼人都知道这就是为孙杨专设的直通规则。光州世锦赛,中国游泳队仅孙杨和徐嘉余获得了冠军。徐嘉余称霸100米和200米仰泳多年,在国内并无对手,也不存在达标的问题。

当时,孙杨案二审尚未开庭,原则上孙杨可以参加全国游泳冠军赛。美国田径名将麦克尼尔在上诉期内就参加了美国奥运选拔赛,并获得了奥运资格。但是,她的上诉被CAS驳回,仍将执行5年禁赛,并最终无缘东京奥运会。

根据规则,孙杨有资格参赛,但他的参赛势必成为媒体瞩目的焦点。这一折中的规则非常之妙,解决了各种难题。一旦孙杨被CAS解除禁赛,完全可以参加东京奥运会。

鉴于国内其他男子选手在200米、400米自由泳等项目上糟糕的成绩,孙杨即便出战东京奥运会也不会影响到其他人的资格。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忽略这条规则的不公平性。假如张子扬、季新杰在400米自由泳项目上都达到了奥运A标,孙杨的直通资格对他们公平吗?

其他男子选手不争气,导致上述假设不成立,但光州世锦赛冠军直通东京,对两获银牌的叶诗文又公平吗?这是不是表明,金牌和银牌从来就是两个世界?

“孙杨条款”本质上还是金牌至上论在作祟。孙杨之所以享受特例,根本在于他仍然有实力在东京奥运会上争金夺银。而叶诗文以0.01秒饮恨东京,关键是以她目前的状态已经无法在东京奥运会上登上奥运领奖台。

【肆】

从刘湘、郑毅等人的落选,看奥运选拔制度是否走向公正、透明?

尽管中国游泳队的奥运选拔过程中存在“孙杨条款”,但与其他运动队比起来,它的公平、公正性还是值得称道。

在中国乒乓球队公布名单之后,刘诗雯无缘女单引起舆论滔天巨浪;中国体操队公布名单之后,超新星张博恒无缘正选遭到广泛质疑;在关注度不高的男子三人篮球公布奥运名单后,郑毅的落选引发了关于正义与否的热烈讨论;女排方面,林莉的落选也并非没有争议。

比以往进步的是,大多数协会就名将的落选都进行了公开的解释。刘诗雯无缘女单之后,央视体育的报道中还呈现了教练组以及专家组的投票过程。面对央视的镜头,中国体操男队教练组组长王红卫也解释了张博恒无缘正选是因为年轻、缺乏经验。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郑毅的落选酿成了如此大的风波,甚至中国篮协还遭到了举报。郑毅无缘奥运名单,属于典型的过河拆桥。虽然不是他只手之力将中国三人篮球带到了奥运会,但所做的贡献不容抹杀。他之所以被高诗岩取代,背后仍旧折射出中国篮协对于奥运成绩的急功近利。在五人篮球折戟之后,三人篮球成为了最后的遮羞布,临时让高诗岩这一来自CBA的顶尖后卫承担大任,存在为中国篮球赌明天的意味。

这些人员的落选之所以争议如此巨大,还是因为缺乏清晰的选拔规则。四年一届的奥运会,对于运动员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不明不白的缺席,总是会让运动员心生不满,也留下了滋生腐败的空间。奥运金牌,甚至奥运资格,背后都是一张无形的关系网。很多运动员会成为这张关系网下的牺牲品。杨炼的那一句:“恨只恨机会和命运差了一点。”听起来是那么让人心疼。

概括来说,即便奥运选拔办法存在可指摘之处,中国游泳队仍然比其他不明不白确定奥运资格的队伍值得称赞。规则有瑕疵可以逐步被完善,但没有规则或者规则模糊,却只能让很多运动员大把的青春和汗水白白付诸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