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昆明一宠物狗被出租车撞进车头
现场视频显示
狗被卡出租车保险杠处
主人在一旁哭着安慰

视频截图
民警赶到后将车辆保险杠撬开将狗救出
事故因狗主人未牵绳引起
负全责并赔偿司机保险杠维修费用
11月1日上午
#宠物狗没拴绳撞进出租车保险杠#
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昆明同城榜第一
目前该话题阅读量已超4100万人次
有网友留言表示
心疼狗狗,主人太不负责了
“不牵绳也好意思叫爱犬 ”
“狗子好惨,好像吐血了,希望能好好活下来 ”
“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狗狗的疼”
“看见狗狗真心疼,但是这主人太不负责了吧,带狗出去一定要牵绳!”
大多数网友都认为
文明养狗,遛狗一定要牵绳子
“服了,狗狗在路上跑能不能把绳牵上?
绳不牵拿手上干啥?”
“连小区遛狗都要牵绳子,马路你当自家花园啊…”
“遛狗必须拴狗绳,这是对狗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遛狗拴绳子不仅是文明行为,同时也是保护自己和爱犬的正确做法。”
小编搜索发现
类似的悲剧
已经发生过很多起了
那么
对于宠物不拴绳引发的事故
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民法典》中已经明确了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专家提醒,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一定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一,对宠物采取安全措施,携犬出门时应当对犬系绳且不宜过长,应由成年人牵领,不得携犬进入医院、商店、学校等公共场所,对于烈性犬(如藏獒等),只能圈养或者拴养,不得出户遛犬;
第二,如果自己饲养的宠物伤人,要及时协助受害人就医治疗;
第三,不要随便遗弃自己的宠物,如果被遗弃的宠物伤人,原饲养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对于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宠物也尽量不要进行挑逗,如果是由自身挑逗宠物导致宠物袭击的伤害事件发生,饲养宠物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是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赔偿责任的。
资料图
早在2019年
昆明就已发布养犬管理通告
其中明确这些区域不能遛狗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产区、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商场、宾馆、餐饮场所、风景名胜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设有禁令标识的场所。
违反规定的,可拨打110,由公安机关处理,拒不改正的,将没收犬只。
同时携犬出户时,必须带犬链和清洁工具,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不予改正将处200-500元罚款。
今年5月1日起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
遛狗拴绳被正式写入了法律
如果市民带爱犬出门
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的行为
将不再是违规行为
而是违法行为了!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综合自时间视频、新浪微博、网友评论、北京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