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权力或者职责以看似合理的理由模糊边界,伤害的甚至超出其要维护的本身。
继西安地铁保安后,深圳地铁保安又上了热搜。
10月28日晚10点多,深圳刚下班的陈先生坐上了地铁,一位外国乘客正好站在他边上。据陈先生说,不久,一位地铁保安走来希望他给那位外国乘客让座,前几天才做了手术的陈先生拒绝,但保安依然执著于这个提议,并给出“要有待客之道”的理由,这让陈先生很崩溃。这时,另一位乘客看不下去了,参与进来与保安理论。争执时间前后持续20来分钟,期间一句“崇洋媚外”的指责让保安情绪异常激动,不仅怒目、握拳,还要求乘客下车随其去警务室。后来,这视频上了热搜,再后来,保安所在公司道歉了。

许多网友表示看不懂这位保安的谜之操作,无法理解其心路历程,是“待客”之情太盛?还是对“传统礼仪”有误解?还是对手中权力太自信?
或许我们应该相信其公司的解释,这位保安的确是因为沟通不畅造成了对其“崇洋媚外”的误解,而他的暴怒也只是源于误解的伤害。毕竟公共服务行业的态度偏向不是小事,如果“中国人应该出于待客之道给外国人让座”是一种服务原则,那么,伤害面会更大,伤害性会极强。毕竟深圳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城市,不仅在全球城市体系中榜上有名,且发展潜力巨大,更多的人会希望这座城市“当仁不让”,不仅在经济,也在文化诸方面全方位崛起。
当然,把这样的话题附加于这位保安身上,可能太过于沉重。保安只是一个基层服务人员,上纲上线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就这一事件本身而言,保安让人让座的动机其实不需要太深究,反而是他试图强制他人让座的行为更值得关注。
是否给外国人让座其实并不是个问题,给谁让座都不是问题,前提是,让座者愿意。因为从法律层面说,目前还没有任何法律条款将让座规定为法律义务。当然,日常生活中的确会遇见无座者确有坐下的理由,但却又无人让座的情况。这时,工作人员可以出面提议,大多数乘客也可以自发形成一种舆论的威压,让不让座者如坐针毡。但是,请注意,任何人都不能强制他人让座,因为法律对此没有规定。
所谓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是不容超越的前提。公权力渊源于法律,而且其行使的边界也止步于法律。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让座”提议被拒绝的保安非常愤怒,不仅对乘客怒目而指,甚至有举拳的动作。这让人想到之前拖拽女乘客以致其身体暴露的西安地铁保安。当权力或者职责以看似合理的理由模糊边界,伤害的甚至超出其要维护的本身。
保安有维持某个固定领域内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的义务和权力,但这是有边界的。既然没有法律规定让座是法律义务,那么,保安就不能动用手中的权力强制让座,哪怕你初衷再善良,哪怕你理由再动听。
红星新闻评论员 刘琴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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