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南京的陆某与李某曾是高中同学,某日李某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陆某借款6.5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后还款并支付利息。为表诚意,李某还给陆某出具了一张手写的借条,对借款事实进行确认,借条内容字迹清晰。然而,借款期限到期后,李某并未归还欠款。更加离奇的是,3个多月后,借条上的字迹竟然完全消失不见,变成了一张白纸!经调查,原来李某书写借条时故意使用了一种“字迹消失笔”,刚书写时字迹清晰,但是会随着时间推移字迹会逐渐消失殆尽。因为李某否认借钱的事实,陆某唯有向法院起诉维权。
本案中发生在陆某身上的事情值得我们警惕和关注。那么,在民间借贷中我们有什么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坑呢?
第一、要订立书面的借款协议,写清楚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身份证号码;借款金额,同时写上大小写金额;借款用途;支付方式;利率,注明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借款期限;要有借款人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
第二、借款协议必须当场书写,打印的协议必须看着借款人亲笔签名、加按指印。同时,为了防止发生消失笔问题,建议使用出借人提供的笔书写和签名。
第三、为明确借款事实和金额,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借款,且在转帐时备注“借款”用途;务必避免直接出借现金。
第四、借款期限到期后,应该及时催收和起诉维权,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若出借人确实无力归还的,可以订立新的还款计划,延长还款时间,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