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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和窒息安全事故分析

2021年1月14日16时20分左右,位于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1#水解保护剂罐进行保护剂扒出作业时,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10万元。

事故分析:

1、事故类别:中毒和窒息

2、事故等级:较大事故(根据国务院493号令)

3、事故组织调查部门: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4、罚款:

(1)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发生较大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2)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较大事故处上一年收入的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5、事故直接原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致使作业人员缺氧窒息晕倒。

6、主要教训:在水解保护剂罐内作业属于八大特殊作业中的受限空间作业,需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

(1)作业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2)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3)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后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4)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同时监护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5)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

(6)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相互伤害的措施。

(7)对作业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检测。

(8)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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