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末期,欧洲大陆上灾难接踵而至,大饥荒,黑死病,百年战争等等。使得社会秩序前所未有的动荡,人们为了追求救赎开始了各种各样的尝试。其中也包括了,找一个替罪羊来为这所有的动乱背锅。在当时民间有着不少运用各种巫术替人消灾解难的巫师,由于这群人并不信仰天主教。自然被当时欧洲最大的宗教天主教视为最佳人选。
随着1484年天主教教皇英诺森八世的女巫诏书的发布,猎巫运动开始了。而随着两年后《女巫之槌》这本臭名昭著的女巫狩猎指南的出版与传播,猎巫开始集中在当时的女性身上。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4">如何鉴别女巫?</h1>
1.火烧鉴定: 火烧鉴定就是让被告手拿烧红的铁跑一段规定好的距离,或者蒙着眼赤脚走过烧红的犁头,三天以后检查手脚,如果手脚有伤,说明被告有罪,如果没有伤,被告就可以被释放。
2.水淹鉴定: 把被告手脚捆起来,再用一根绳子系上,然后把女巫扔到池塘或河里。如果被告漂在水面上,那无疑就是女巫了
3.体重鉴定: 传说,女巫夜间可以骑著长杆儿笤帚飞来飞去,所以,当时的人们相信,女巫的体重很轻,不会超过 5 公斤。如果一个身高正常的女人被告过秤时不足 5 公斤,被告无疑就是女巫了,如果超过了 5 公斤,那也未必说明被告不是女巫。
4.眼泪鉴定: 当时人们认为女巫不会流泪。鉴定时被告被弄哭,如果没有眼泪,被告就是女巫,而如果女巫哭出了眼泪,那就是魔鬼在作怪,除非判明为真哭,否则被告照样有罪。
5.针刺鉴定: 女子是否是女巫,取决于被告被针刺时是否流血。当时的人们认为,女巫与魔鬼结盟,身上会有魔鬼留下的印记,针刺这些印记,女巫不会感到疼痛也不会流血。
此外,另外,运用西洋占星术或神秘学,为人占卜吉凶、祈福、施咒的妇女,有时也被视为女巫,可能都是魔鬼诱惑心灵的传话者。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基本上一旦被认定为女巫,基本上就是难逃一死。
而且被判处死刑的女巫,财产也会被全部没收,使得当时的政界和司法界也更加积极地狩猎女巫。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15">如何处死女巫</h1>
一开始,被判处死刑的女巫会被处以绞刑或者砍头,但后来有传言说留下的尸体会变成吸血鬼从而一律处以火刑以绝后患。
在猎物运动的巅峰期,很多不懂巫术的女人也遭人诬告罪成而被活活烧死。从1450到1750年约有三万五千至十万人以“猎巫”的名义被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