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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司法社工10年,我眼中“不良少年”的困境与成长更多精彩报道详见本期新刊《少年的他们:伤害从何而来》,点击下方商品卡即可购买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本文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19年第48期,原文标题《困顿少年与他们的成长》,严禁私自转载,侵权必究

记者/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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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成人世界里被忽视,进入青春期后,周围朋辈群体会成为塑造一个人最主要的力量(视觉中国供图)

不被认识的不良少年

刘莎现在还记得2015年的那起案件,通知家长时,和大多数的家长一样,他们很茫然,觉得检察院一定搞错了,直到看到视频,其中一个妈妈当场痛哭,她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原来是这样的。视频是孩子们自己录下来的,两辆轿车里,一辆6个人,一辆4个人,各对着一名受害人扇嘴巴,强迫对方叫爸爸,还拉到一个地方拳打脚踢一番,才兴尽而归。受害者在朋友圈里见过其中一个打人者,知道那是门头沟的“小大哥”钱进。两人随后报了警。

案件是以寻衅滋事移送到刘莎手里的,刘莎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以下简称“海淀未检”)的检察官。这起案件的起因是,钱进被拉到了一个海淀孩子的微信群,在群里跟人吵了一架。钱进找认识的女孩,把群里辱骂他的两人叫了出来,虽然其中一个反复声称,自己并没有骂钱进,但同样被狠狠“教训”了一通。那个让妈妈痛哭的孩子算是钱进的小弟,他妈妈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眼里挺乖的儿子,也会参与到这样的事情当中。

最终,打人的孩子中,两个以“寻衅滋事”被批准逮捕,包括钱进。他那时刚满16岁,经常开着家里的奥迪车,把人带到车里,扇嘴巴,让叫爸爸,有时候也在麦当劳这样的公共场合打人,通常都会录下视频,还威胁对方,如果报警,就把视频传到网上。在他们看来,视频不是法律证据,而是羞辱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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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Iksha的少年犯劳改营,未成年服刑人员在进行劳动改造(视觉中国供图)

那次案件,考虑到多方面因素,两个被批捕的少年,以附条件不起诉。按照常规的司法程序,事情结束,附条件不起诉的少年接受考察,决定最终是否起诉。其余人轻松回家。但海淀未检多做了一步,一是在批捕阶段把打人者和家长都叫到了检察院,召开了一次训诫会,家长就是在训诫会上看到视频的;二是督促家长、孩子和司法社工签订了协议,让家长和孩子定期接受司法社工的帮扶教育(以下简称“帮教”)和观察。正是通过司法社工,刘莎才了解到,两个被批捕的少年中,钱进家条件不错,父亲再婚,跟妻子又生了一个小孩,感觉对钱进亏欠,从小宠溺,渐渐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气;另一个家庭条件困难一些,单亲,爸爸是环卫工,顾不上他,他从小跟着奶奶生活,刚进入青春期就天天在社会上晃荡。

这种随意滋事,刘莎见得很多,有的是在网上互相看不惯,骂着骂着就找人约出来打一顿,有的是在路上走着,碰到了,吵着吵着也能打起来。以前检察官只关心案件本身,这些孩子从何处来,应该如何看待他们的行为,他们的行为是可追溯的吗?是环境还是基因塑造了他们,他们是可改变的吗?这样的问题没人关心。

早些年的未成年人案件其实更多,杨新娥是海淀未检的主任检察官,2000年进入海淀检察院,2006年开始负责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她记得,当时海淀区未成年人参与的刑事犯罪比例超过了10%,工作压力特别大。当时杨新娥只会办成年人案件,但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司法精神,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应该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预防犯罪为指导精神。杨新娥遇到的具体问题是,不知道怎么办未成年人案子,比如同样的行为,当时外地籍孩子批捕率远高于京籍孩子,因为不批捕的话,公安部门逮捕的孩子就得放掉,外地孩子流动性高,批捕部门有顾虑,怕不批捕孩子就跑了,影响后续进程,干脆统一批捕,关进看守所。对这些孩子,杨新娥很多都做了不起诉处理,因为在他们的年龄,很多行为达不到起诉条件,比如打架、小偷小摸,但这又很容易让人产生暗箱操作的联想。

在一次跨领域的会议上,杨新娥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她想寻找一个办法,科学地理解和评估这些孩子的行为,证明自己不起诉是正当的。首都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首师大”)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以下简称“社工系”)教授席小华也参加了那次会议,“科学评估青少年犯罪问题”正是她的专业方向之一,她正苦苦寻找实践平台。两人一拍即合,让社工加入了海淀未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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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两位检察官杨新娥与刘莎(于楚众 摄)

2009年12月,海淀未检首次与社工合作,试点了三个案例,其中一个杨新娥至今记忆犹新。当时海淀的大学生案件也归未检部门处理,那个案件的当事人叫胡波,是一名外地来京实习的“大四”学生,偷了同学一部手机,随后案发,在看守所羁押了一段时间。因为认罪态度不错,也得到了被害人谅解,胡波得到了不起诉处理。

但社工王洁发现,虽然没有严重后果,胡波却出现了应激反应,每天躲在宿舍里,不敢出门,不敢见人,不敢脱下帽子抬头跟人说话,觉得一辈子无法洗刷污点了。后来王洁通过胡波自己和他的朋友、家人、同事、同学,对他做了详尽的社会调查,发现胡波以前从来没有偷过东西,人品也挺好。王洁发现,胡波偷东西的原因是,当时他“大四”毕业,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因为自己的性格原因,出现了特殊的应激反应,被捕后的异常表现也是他应激反应的一部分。王洁后来把自己的发现和判断告诉了杨新娥,并且告诉她,通过疏导,胡波已经逐渐摆脱了阴影,并且找到了新的实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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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14岁时在学校曾遭遇了各种形式的霸凌,这一经历使得她成年后也缺乏自信(视觉中国供图)

胡波的案件并不典型,但杨新娥还是特别震撼。在她过去的观念里,触犯过法律的人属于边缘人群,他们会回到边缘轨道,青少年同样如此,这不是自然而然的吗?如果用不良少年来概括这些曾做出过恶意行为的少年,那曾经的杨新娥只看见了“不良”和不良的后果,很少看到“少年”。

这也让我想起,今年上半年,我曾在西南某地级市采访,和当地一名做专门教育的老师聊起青少年犯罪,他告诉我,自己曾经做基层民警时,经常碰到抢劫偷盗的流浪少年,绝大多数在14~16周岁,只对8类重罪负刑事责任,甚至未满14周岁,不负任何刑事责任,所以必须24小时内无条件释放。做警察时,他只是恨得牙痒,有时候甚至忍不住暴打一顿。他同样不知道这些孩子来自哪里,为什么要抢劫盗窃,他们的未来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影响。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群长期处于漂浮状态,并不被认识的少年。

而作为社工专业学者,这些一直都是席小华想要了解的。中国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系统研究,席小华曾跟一些未管所、专门学校有合作,但都是项目制,无法长期追踪这些有过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更无法深入了解他们、提供帮助。2009年与海淀未检合作后,2012年,依托首师大,席小华正式创办了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中心(以下简称“超越”),并将合作从检察机关扩展到学校、公安、法院、团委,开始做不良少年社会调查报告,帮助司法机关重新理解这些不良少年。

来自成年人的忽视

和司法部门不同,家长的忽视往往来自另一端,他们只看见了“少年”,没有看见“不良”和不良带来的伤害。杨新娥办过一个印象深刻的校园欺凌,十多年前,一群女生针对一个女生,每天管她要钱,不给钱就打骂,连续欺凌了两三个月,被害女生从家里偷了1万多元给欺凌者。案发是因为女生写日记,日记被父亲看到了。施害女生里,只有一人超过16岁,也是唯一进入司法程序,被移送到检察院的。检察院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协助办案,最后发现,嫌疑人欺凌同学的原因是,父母早早离婚,她觉得自己的爸爸特别窝囊,而被害人唯唯诺诺特别像她爸爸,让她觉得看不顺眼,但她又可怜她,甚至还偶尔帮助她。

这件事,被欺凌的女生从来不敢告诉家里人,原因是她爸爸家庭暴力严重,她觉得告诉妈妈就等于告诉爸爸,而爸爸知道了,自己挨打更厉害。女孩爸爸发现孩子被欺凌后,非常愤怒,愤怒于自己的女儿不争气,居然懦弱到这个程度。那个案子中,在心理咨询师的协助下,被害女生基本回到了正常的成长轨道。但施害女生为了男朋友,后来再次犯罪。如今回想,杨新娥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当时施害的有多名女生,但因为没有到达司法介入年龄,她们没有得到任何干预,所有的成年人都没有觉得有何不妥。当事学校也几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杨新娥记得,当时学校的确协助被害女生转入了同集团另一所学校,但转学后,女孩在新学校遇到很多问题,比如没有校服,没有考试资料,这些都是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才得到妥善解决的。

事实上,进入司法社工视野的孩子,绝大多数都在16岁以上,并已经产生较严重的违法犯罪后果。席小华2014年做过调查,样本来自233名涉罪未成年人,调查显示,这些孩子平均在12.5岁就开始首次发生不良行为,比如打架、酗酒、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等。这实际上意味着,大量青少年之间的伤害依然被遮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长期研究青少年犯罪,他提醒我注意,2015年3月,美国加州那场著名的中国留学生欺凌同学案件中,其中一个被判6年监禁的被告,主要是帮忙递了剪刀,并没有实际伤害行为。皮艺军赞同这一判决理念,他认为,暴力的方式多种多样,除了直接的身体伤害,包含老师在内的孤立、辱骂、排挤都会给受害者造成巨大伤害,这类伤害极有可能非常广泛地存在于校园当中,但目前没有得到任何重视,直到它们以某种极端形式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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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司法社工10年,李涵对不良少年的了解越深,同情也越深(于楚众 摄)

“超越”的社工李涵做社会调查跟不良少年的家长们联系时,经常听到他们非常震惊慌乱的口吻:“我快急死了”“我瘦20斤了”“我头发都白了”“我天天哭”。李涵以为他们真的非常在意孩子的教育,但随即,每到举行亲子活动时,报名10个家庭,最多能来5个,工作、生意、休息,总有事情比孩子重要。因为长期帮教不良少年,偶尔也有朋友找李涵帮忙,一般都是家里的孩子开始出现不良行为了,父母不知如何管教。李涵一开始都是无偿地热心帮忙,给出管教建议,这是需要家长高度配合的,比如记录孩子的行为,多陪伴孩子,学会跟孩子互动,并定期跟社工沟通、分析孩子的行为,但李涵很少碰到能坚持3个月以上的家长。

上海长宁法院少年法庭的审判长顾薛磊审理过一个案子,是他职业生涯中最恶性的暴力案件,一个刚过14岁的少年,多次踩点后,在虹桥机场一店铺内抢劫加强奸。少年是黑龙江人,非婚生子,父亲在矿厂工作,他独自流浪到上海。案发后公安给这位父亲发函,请他确认,他回信表示,感谢公安帮他把人找到了,他自己找过,没找到。然后呢?没有然后了。这位父亲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薛顾磊无法猜测,这到底是一位怎样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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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判长顾薛磊(黄宇 摄)

和不良少年家庭接触多了,李涵对亲子关系的幸福标准变得很宽容。有一次,她去普通学校做活动,一个女孩跟李涵抱怨,说自己的妈妈太烦了,她早上没睡够就起床,出门匆忙,她妈妈还非要倒一杯牛奶,让她喝完才准走。李涵听完,由衷感叹:“你真幸福啊。”她想起,自己有一年帮某专门学校的孩子做夏令营,有一次活动结束后下大暴雨,一个身高1.8米的初二男孩,冲着窗户对李涵说,妈妈从来没有下雨接过他,特别想等他妈妈来接他一次。李涵跟那位妈妈沟通了半天,但妈妈就是不愿意放下手头的工作过来。

正是在成年人的忽视下,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们会寻求自己的解决途径。李涵是“超越”的一名资深司法社工,她记得自己有一次做社会调查,访谈一个16岁的男孩壮壮。那是一桩命案,因为谈恋爱的事情,一群男孩打死了一个未成年男孩,壮壮也卷入其中。在访谈中,李涵明显感觉到,壮壮并不认可自己所在的小团体,她问他为什么非得跟他们在一起,壮壮说,自己如果得不到这个小团体的保护,就会被欺负。李涵问他为什么不告诉老师和家长,他说告诉老师了只会被批评,告诉家长也没用。李涵后来发现,在她接触的案例中,很多孩子都亲身经历或者旁观过校园里的弱肉强食,从受害者和旁观者变成了施害人。

但并不是所有的受害者都会变成不良少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长期研究青少年犯罪,他把青少年出现不良行为乃至违法犯罪称为越轨。他认为,青春期的生理发育,不亚于一场狂风怒涛,蓄积了巨大的能量,这个阶段的孩子如果受到挫折,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反抗和攻击行为。“逃学就是攻击,学习困难,受到老师歧视,没有朋友,用旷课、逃学的方式来表达反抗,最极端的当然是人身攻击。”他观察到,不同的孩子攻击对象不一样,那些父母期待极高,从小就被严厉管教的孩子,如果受到挫折,往往会攻击自己,最终发展成抑郁、自残,甚至自杀;而那些从小溺爱或被忽视的孩子,则更容易攻击他人,发展成诸如偷盗、抢劫、欺凌他人。

困境少年

席小华曾经接触过一个16岁的女孩梦梦,从小父母就重男轻女,一直忽视她,上学后,因为学习不好,她也从未得到过老师和同学的肯定。后来梦梦到北京一家餐馆打工,遇到一个天天夸她的厨师,很快就爱上厨师,并发生了性关系,怀孕。因为缺乏常识,梦梦在怀孕了好几个月后才注意到这件事,那时候厨师已经不知所踪了。因为完全不知道如何处理,最终梦梦决定,孩子一生下来就摔死,然后当这事没发生。

在席小华看来,这起犯罪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悲剧。但它很好地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很多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辅导和支持,他的成长遇到了难以突破的困难,导致他无法归置自己的行为”。按照民政部的定义,困境儿童指的是那些重病重残的生活困境儿童,但席小华认为,某种意义上,不良少年同样是困境少年。

但并不是所有不良少年的困境都像梦梦一样显而易见。李涵的社工生涯里,曾有一个付出心血最多,也最遗憾的帮教对象,名字叫高策。高策第一次入狱是17岁,因为赌博欠钱,在学校门口抢手机,被判了寻衅滋事。其实在案发之前,李涵就特别想认识高策,不断找人邀请高策到社工中心来玩,但高策从没来过。李涵对高策感兴趣,原因有两个:第一,他是海淀同龄人中“大哥”级的人物;第二,那时候高策已经同时陷入赌博和毒品,在同龄人中很少见。

高策是北京本地人,曾经在海淀一所不错的中学就读,按理说不至于走到如此地步。跟高策建立联系后,李涵才得知,高策的母亲是外地人嫁入北京,做过会计、销售,极为勤奋上进,是一家的经济支柱,高策的父亲则是北京本地人,在一家公司当保安,工资不高,常年喝酒。高策几乎是在母亲对父亲的贬低和辱骂声中长大的,这位勤奋的女主人对家庭付出多、期待多,抱怨也多。高策像妈妈,长得好看,聪明,嘴甜,懂事,深得母亲宠爱。他从小就厌恶自己的父亲。

初一开始,高策学习成绩下降,陷入恋爱,父亲开始严厉管教,本就对立的父子关系变得更加糟糕。而高策的妈妈在说服教育无效后,一举倒戈,惊慌地站在了丈夫一边。随后,在普通中学没读多久,高策就去了某专门学校。在那里,李涵的同事发现,在寄读学校的环境里,高策情绪稳定,表现挺优异,但每次周末回家后,一切又要从零开始。而跟高策长期接触后,李涵则发现,他本质上是个好孩子,聪明,讲义气,重感情,有基本的是非观,虽然吸毒和赌博,但严厉禁止自己带着的3个小弟沾染。李涵当时的判断是,如果判缓刑,让高策在一个稳定的观护基地工作3年,李涵每周去做一次辅导,他重回正轨的希望很大。但缓刑在家不行,李涵在高策身上看到了他父亲的影子,李涵跟他母亲也有过很多沟通,丝毫不对他的家庭环境抱有希望。但当时“超越”的工作刚刚起步,社工和法官都没有为高策找到合适的观护基地,这种情况下,当时17岁的高策被判3年实刑,从少管所出狱时20岁,一年后再次案发。

第一次出狱后,高策一直拒绝添加李涵的微信,过了很久,两人终于通上视频电话,李涵问他为什么,高策说:“涵哥,我挺想你,咱俩当时那么好;但我也恨你,咱俩当时那么好,你却把我的社会调查报告写得那么差。”李涵听完,觉得特别遗憾,她知道,第一次案发前,因为赌博和涉毒,高策一度陷入高利贷旋涡,后来又用自己相对正常的收入补上了窟窿,但很快又再次陷进去。他不断地尝试,但最终失败了。他没能突破自己的困境,她也没能帮上一把。做司法社工10年,李涵对这群孩子了解越深,对他们的同情也越深,她说:“成长是痛苦的,但有的人经历了更多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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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 老牛)

他们的世界

“超越”今年开始做深宵外展,已经做过两次了。就是夜里走入青少年聚集的场所,去劝他们回家。香港有一支专门的社工队伍做深宵外展服务,走到街头,劝孩子们回家。他们还有一栋专门的楼,提供床位,配备篮球场,各种网游机器,生活老师和管理人员24小时全天候值班,安置这些夜不归宿的少年,他们甚至可以为孩子们提供工作岗位。

“超越”做不了这些,他们主要是去观察和评估已有的服务对象,看看他们在干什么,顺便认识一下他们的朋友。海淀的孩子们聚集的地方不多,总共就那么三四个,都在摄像头拍不到的公共空间,比如商场地下。平时关系不错,孩子们碰到事了都愿意跟社工讲。那两次深宵外展,李涵都碰到了孩子们有矛盾。

其中一次,李涵碰到一个叫张林的孩子,是她的帮教对象。张林告诉李涵,女孩们正闹矛盾呢,一群人打另一个女孩,他喜欢被打的那个女生,想跟人家谈恋爱,正护着呢。结果李涵一去,打不起来了,打人的女孩还过来跟她咨询,说那个女孩欠她们钱,怎么解决比较好。李涵已经忘记自己当时出的什么主意了,但双方的确偃旗息鼓,离开了。离开时李涵单独把张林拉回来,问他:“女孩们要去哪儿?”张林说了个地址,李涵问张林:“你去吗?”张林说肯定不去。当时张林还不知道,那个地址也有社工。在第二个地方也见到社工后,双方彻底和解了,后来还成了朋友。

李涵知道,他们混在一块也干不出什么好事,但那一次“坏事”的确过去了,这就是深宵外展的目的。其实李涵觉得挺遗憾,如果人力物力允许,她特别希望有一支专门的队伍可以做深宵外展,更深地进入这群孩子的生活。如今,整个海淀的不良少年,李涵大都认识,打开朋友圈,就能看见他们的生活。一群朋友在一块,每天昼伏夜出,喝酒、抽烟、打架、飙车、蹦迪、泡吧,的确太快乐了,吸引力是致命的。所以李涵不认为,他们能够替换掉世界,他们要做的实际上是扩展他们的世界。

李涵以前在香港交流的时候,很喜欢当时香港的一个消防员计划,即由一些基金户赞助,支持消防员腾出一周,跟不良少年一起做营会,一起吃住,一起完成体力挑战,了解消防知识,随后消防员可以跟孩子们自行联系,帮助他们走上正轨,这就是在帮孩子们扩展他们的朋友圈。李涵一直希望,除了社工,机构还能吸引更多成年人跟这群少年互动,但积极性高涨的往往是一些中老年人,而遗憾的是,他们并不招孩子喜欢,因为他们的方式喜欢说教。本质上,说教就是希望替换掉孩子原有的世界,这根本行不通。

但“超越”的活动本身很受欢迎。目前“超越”的帮教分两类:一类是在看守所和少管所里一对一帮教,以谈话为主;另一类是签订3~6个月的帮教协议后,进行小组帮教。因为帮教本身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很多外地流动少年签协议后不来,李涵也没有办法。但只要孩子们来过一次,他们就会再来。因为社工中心的活动都设计得很好玩,有朋友,也可以自由抽烟。

李涵帮教的一个孩子大宇,17岁,因为偷摩托车被逮捕。大宇的母亲早逝,爸爸不太管他,所以虽然长得挺高挺精神,但穿得邋里邋遢,一看就是没人照顾。大宇学业不怎么样,但喜欢摩托,精通修车,跟一帮玩摩托车的孩子关系很好,别人偷车都会叫上他。他每次偷车都很害怕,但拒绝不了,倒不是有人强迫他,而是因为大家崇拜他会偷车。被逮捕后,大宇最终以附条件不起诉,跟“超越”签了半年的帮教协议,结果半年结束后,他还来参加活动,每周都来,特别积极。李涵觉得,这是因为,作为边缘群体,他太孤单,太需要认同了。

在一系列的研究中,席小华的确发现,不良少年的自我效能感很低,就是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自信很低。所以“超越”的很多帮教活动,都是围绕这一主题进行的,比如城市历奇中,他们带这些不良少年,分段徒步走完了北京所有的地铁线。他们也会自己讨论一些活动,比如每人整理一辆共享单车。李涵记得,当这些有过违法犯罪的孩子,把一辆自行车从树坑里刨出来的时候,有人觉得,乱扔车的人简直是疯了,如此不文明,他们甚至在想,要不要给媒体发布一封文明倡议书。诸如此类的活动完成后,社工中心会给他们颁发证书和奖状,那是很多人在成长中从来没有得到过的东西。

在帮教中,社工要做的一个重要工作是普法,“超越”的办法是带他们旁听真实庭审,做模拟审判。模拟审判时,他们借用海淀法院的审判厅,法官的真实法袍,真实法槌,由孩子们分饰角色,审判真实的案例。李涵发现,模拟审判中,“小大哥”们大多会选择法官这一角色。有一次,一个“小大哥”法官在庭审时,有点断片,现场出现了微小的喧闹,“法官”立刻说:“肃静!”他没有说:“闭嘴!”这让李涵特别惊喜,因为这个场景没有排练过。这说明,虽然不一定总会明显转变,但有些东西他看到了,并且记住了。

据李涵的观察,海淀的不良少年每年都在更新,一茬接一茬,都是在14岁左右进入圈子,在接近20岁的年纪渐渐淡出,要么幸运地回归正常生活,要么陷得更深。

回到真实社会

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常有人问杨新娥,怎么证明你们的工作效果?杨新娥没法回答,接手未检工作十多年来,和全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一样,海淀区未成年人犯罪率也大幅下降了,但这跟法律适用标准有很大关系,虽然她觉得,肯定跟新的办案理念也有关系,但这无法量化。“一个小孩走上犯罪道路,跟十几年的成长有关,即使我们考察他一年,一年内没有违规,也不能保证他就变好了。他会回到家里,会去工作,会面临新的问题,我们保证不了,我们只能给他埋下一颗种子。”

李涵不鼓励孩子们在社工中心停留太久,因为社工们都“春风般温暖”,真实的社会却不是这样的,更应该到真实社会中去碰撞。李涵以前帮教过一个孩子小新,从小没有妈妈,十多岁就跟着同伴一起,流浪到北京,学会了刻假章,直到案发,他都不知道自己犯法了。因为情节轻微,孩子身世可怜,检察官对他附条件不起诉,条件就是在检察官指定的餐馆工作半年不离开。

去了这家餐馆后,小新发现,自己老被批评,同事也排挤他,他不知道为什么。李涵说,主要原因其实很简单,他太臭,他从小就没有洗澡和洗脚的习惯,没人告诉过他,应该注意卫生。住进宿舍后,别人指出他的毛病,他总认为别人在针对他。虽然社工耗费了很多心血,但他特别内向,一直不说话,总是自己生闷气,搞破坏,比如别人不让他捡垃圾吃,他偏要捡,别人坐着吃饭,他偏要蹲着。在李涵看来,这就是他反抗的方式,“你批评我,我就要恶心你”。最终,在离6个月还差一周就结束时,小新离开了餐馆,以一周之差成为在逃犯,并在半年后被逮捕,服了几个月实刑。从司法标准来衡量,这一结果显然是令人挫败的,但李涵不这么看,她不知道他最后倒数第二周遭遇了什么,但他坚持了5个月零3周,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实际上,因为改变家庭环境很难,“超越”的社工都把工作重心放在孩子们身上。通常来说,这些孩子已经很难真的回到校园,能否稳定地工作,决定了他们能否顺利回归社会。李涵说,从他们那里送去工作的孩子,前两个月,每天都要辞职,理由太多了:“太累了”“不让玩手机”“不让抽烟”“同事都针对我”……但腿并没有挪开,所以李涵觉得,他们并不想辞职,他们只是还在适应期,想抱怨一番,想得到肯定和鼓励。

也有人并不能一次成功,但这并不可怕。李涵以前就做过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孩子常宝,户籍河北,跟小新身世差不多,爸爸70多岁了,常年酗酒,靠低保生活,妈妈据说是一个流浪到当地的精神病人,生下常宝后就不知所踪,常宝从没见过。因为摔伤,常宝手臂略有残疾,小时候常被村里小孩欺负,13岁时,他赌气拿了200元,独自流浪到北京,最早是在餐馆里洗盘子,后来接触到一些流浪的同龄人,开始盗窃,比如超市里的毛巾、衣服、面包,还入室偷过被子。

李涵接手帮教常宝的时候,他已经是第二次被警察逮捕,只是第一次逮捕后没有移送检察机关。在观护帮教基地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常宝情况很稳定,住满规定时间就离开了,走的时候还攒了点钱。但离开后,常宝又回来过,其中一次,他找了份保安的工作,干了一个月,负气辞职后没地方住;另外一次,他刚刚攒下几千元,突然想学电脑,连不够的学费都打算好了,准备贷款,李涵建议他先不要学,因为学制很长,学费可以贷款,生活却没有着落。但常宝执意交了钱去学,李涵觉得,这是因为他内心始终希望,能得到像普通孩子一样拥有的东西。

常宝的电脑学习最终铩羽而归,李涵也没搞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他再一次陷入了困境,身无分文地回来求助了。那次李涵分批借给他1000元,那是社工中心的一笔专项资金,正是用来给这些孩子救急的。她告诉常宝,钱必须尽快还回来,下一个孩子才能用上。最终,3个月左右,常宝把钱全部还回来了。李涵算了算,常宝总共回来了3次到4次,每次都是住一两天,洗个澡,又重新去找下一份工作。(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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