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我们应该同情杀人者吗?

作者:广州毛律师

近日,福建莆田欧某中故意杀人案已经发生多日,警方已经对其通缉,剩下的就是等嫌疑人落网,下一步就是进入司法程序对其侦查、起诉、定罪、量刑。目前,当地的监察委员会已经成立工作组专门调查“不作为”的问题

本案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其实没什么可以争议的了,因为个人纠纷,一把刀砍杀被害人欧某一家五口人(两死三重伤),犯罪恶意极大,手段残忍,即便是考虑到他因为要建新房而被害人对其多年阻挠的积怨,死刑立即执行依然是不二的选择。

网上不少人说,嫌疑人欧某中已经取得合法批建手续建新房,因为个别村干部的不作为,放纵,使得被害人欧某联合其他邻居一直阻挠嫌疑人依法建新房,嫌疑人五年来多处求助无果,从而积怨。言下之意,被害人就算不是村霸,其针对嫌疑人的行为也跟村霸差不多了,死得其所。反而嫌疑人是一个为民除害的英雄。

律师说,网上的这种观点其实很危险(这个观点类似于“私力救济”,但私立救济是由于紧急情况下,公权力没来得及介入,为了不发生更严重的后果,才允许公民采取一定合理的措施,例如紧急避险、正当防卫),但欧某金这个案件,我们丝毫看不出来他当时的情况有多危急,需要他拿刀去砍杀别人来避免更严重的后果发生。我们作为现在这个法治社会的一份子,作为这个案件的看客,真的不能把这种思维发扬下去。

嫌疑人自称五年来一直多处求助无果,但目前没看到有经过司法途径解决的证据,哪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也有人说,就是因为村里个别干部的不作为,纵容了被害人,所以嫌疑人求助无果。但我们要注意到,嫌疑人的儿子快三十岁了,按现在这个年代,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完全不懂怎么通过司法程序去维护权利,说不通。

也有人说,去法院走诉讼程序旷日持久,嫌疑人耗不起这个时间,但我们看到的是,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这个矛盾已经存在五年之久,法院按普通程序处理纠纷,一审六个月,二审三个月就能出结果,况且相邻权纠纷法院是按简易程序处理的,审理期限还要缩短一半时间。所以,嫌疑人没有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解决纠纷,耗不起时间的原因说不通。

所以嫌疑人这种处理矛盾的手段,不值得我们歌颂,他目前的遭遇更不值得我们同情。

最后,我们不得不向各地的基层政府官老爷们呼吁一下,别再冷漠对待那些村里、小区里的相邻里纠纷了,尤其是矛盾时间长的涉及重建房屋,加装电梯的,哪怕你们找人带着他们去法院咨询一下,或者找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向他们解释一下法律规定都好。很多邻里纠纷其实就可以消灭在你们的日常工作中了。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