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立法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这份报告进行了说明。
执法检查背景
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实现检查全覆盖。此次执法检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开展。
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现状
报告指出,我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仅国家重点保护的就达164种,占全国37%。
调查
在开展野生动物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资源档案方面,我省开展了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监视监测,连续14年组织开展沿海滩涂湿地越冬水鸟同步调查等工作。
保护
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我省划定省级以上公益林4290多万亩。着力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全省共建立各类保护地369处、总面积16065平方公里,建立11个国际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达到274.6平方公里,保护了全省85%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7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
对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2016年以来,海洋渔业部门共放流水生生物166亿单位。目前我省猕猴、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栖息地扩展明显,已经摆脱濒临灭绝威胁。
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存在问题
报告指出,目前我省野生动物保护仍存在保护意识有待提高,重要栖息地保护有待加强,收容救护机制有待健全,保护管理体系有待完善,野生动物养殖产业急需转型调整等问题。
报告建议分类施策积稳妥推进野生动物养殖产业转型调整
针对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问题,报告建议,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律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宣传教育,将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内容纳入中小学校自然教育课程,从小培养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执法检查组还建议尽快修订我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分类施策积极稳妥推进野生动物养殖产业转型调整。
报告建议,做好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衔接,依法将部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动物纳入畜禽水产遗传资源目录名录管理;对符合非食用性利用规定的人工繁育种群,争取依法调整为科研药用、展示等用途,并加强监管,防止流入食用市场;对目录名录外无法调整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养殖场退养转型方案,指导养殖户有序退出转型,妥善做好退养野生动物的收容处置、补偿等工作。
作者:福建法治报记者 魏青
编辑:黄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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