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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钢建:美国《独立宣言》与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

作者:秦楚刊号
杜钢建:美国《独立宣言》与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

美国《独立宣言》曾经被马克思称为“人类第一个人权宣言”。由于美国《独立宣言》得到马克思的高度评价,在过去几十年中,中国学术界对美国《独立宣言》的介绍和宣传,几乎是全面肯定。对于《独立宣言》给美国印第安人带来的悲惨遭遇,在中国大学的各类教科书中缺乏应有的关注。

对于《独立宣言》的积极意义,当然需要肯定。这部被马克思称为“人类第一个人权宣言”的宪法性文献载入了天赋人权的革命原则,成为人权思想进程中的伟大里程碑。《独立宣言》指出,天赋人权的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保障这些天赋人权,被作为建立政府的宗旨。因此,人权原则是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这种人权原则的思想是《独立宣言》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思想。其他一切政治法律主张都是从人权思想中产生的。同人权原则相一致的不言而喻的真理还包括契约自由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和抵抗权原则。这些思想在《独立宣言》中是十分明确的。

《独立宣言》认为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政府的合法权力不外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至于社会契约是由人民相互间达成的,还是由人民与政府间达成的,这个问题在《独立宣言》中没有明确说明,甚至在《独立宣言》中没有使用“契约”一词。但是,契约自由的思想以及政府的正当权力产生于契约自由的观点在《独立宣言》中是非常明确的。《独立宣言》宣布:“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如果政府违背人民的授权而实行专制主义和损害保障人权的目的的话,人民既可以同意成立政府,也可以同意废除政府。这是典型的社会契约论。其中既包含有人民主权的观念,也明确地表达了抵抗权和革命权的主张。

在当时美国的时代思潮中,天赋人权学说是其他一切政治法律学说的前提。

美国《独立宣言》一方面宣传人人生而平等,另一方面,将印第安人视为敌人,为屠杀和灭绝印第安人部落开启了铡刀。在《独立宣言》中,印第安人被定性为“未开化人”和“敌人”。《独立宣言》特意渲染所谓印第安人的一律格杀勿论的战争规则,为日后对印第安人一律格杀勿论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制造了种族灭绝的借口。《独立宣言》关于印第安人的内容如下:He has exciteddomestic insurrections amongst us, and has endeavoured to bring on theinhabitants of our frontiers, the merciless Indian Savages, whose known rule ofwarfare, is an undistinguished destruction of all ages, sexes and conditions.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没有开化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律令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的。

《独立宣言》于1776年7月4日由大陆会议决议采用,进行印刷。议会代表们大多于1776年8月2日签署了《独立宣言》。《独立宣言》签署后,美国则变本加厉地灭绝印第安人。美国总统杰克逊曾经宣布有必要灭绝全体印第安人部落。南北战争的英雄谢尔曼将军甚至说他见过唯一的印第安好人,就是死人。美国政府从开始正式建军那天起将屠杀和征剿印第安人作为它的基本任务。

美国联邦政府从1803年到1892年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一直在进行。1779年,乔治·华盛顿指示JohnSullivan少将攻打易洛魁人时强调,如果将废物(指印第安人)放到所有定居点附近,那么整个国家将不仅仅是泛滥成灾,而是会被摧毁。在屠杀灭绝印第安人过程中,华盛顿还给他的将军下指示,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毁前不要听取任何和平的建议。在1783年,华盛顿将印第安人比作狼,认为两者都是掠食的野兽,仅仅在形状上不同。华盛顿的军士们将印第安人从臀部往下剥皮,用以制作出长统靴。

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届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提出“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天赋人权说。然而托马斯·杰斐逊也是灭绝印第安人的侩子手。美国1803年以后,大规模驱逐和屠杀印第安人的一系列事件,就是在杰斐逊的总统任内开始的。1807年,托马斯·杰斐逊下令:如果印第安人反抗美国人去获取他们的土地,那么,对印第安人的反抗就要用短柄斧头反击。他指令美国人必须追求灭绝印第安人或者将印第安人驱赶到美国人不去的地方。

1814年,美国詹姆斯·麦迪逊政府参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议会制定的屠杀印第安人的奖励规定,重新颁布。法令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不论男女老少甚至婴儿)的头盖皮,美国政府将会发给奖金50—100美元(杀死12岁以下印第安人婴幼儿和杀死女印第安人奖50美元,杀死12岁以上青壮年印第安人男子奖100美元)。

安德鲁·杰克逊于1830年促使国会通过一项法令《印第安人驱逐法案》(The Indians Removal Act)。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活动达到疯狂程度。美国联邦正规军集中发起1000多次不同规模的军事行动。1862年,林肯总统下令绞死明尼苏达曼卡托地区的印第安达可它人苏语部落的38个酋长。这些被绞死的人大部分都是印第安部落的神职人员和政治领袖。这些酋长之中没有人犯过他们被美国政府所控告的罪行。到1890年代美国军队基本上完成灭绝印第安人的作战任务。

根据美国一些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依据史料做出的推算,当哥伦布1492年抵达美洲大陆时,在现在美国境内居住的印地安人总人口在3000万至1亿之间。到20 世纪70年代,据美国官方统计,美国印第安人还不到80万人。而比美国国土面积小得多的墨西哥还有1000多万印第安人。可见,在美国本土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和灭绝行动达到何种疯狂的程度。

由于美国政府并没有兑现与印第安人的各种协议,其中包括印第安部落投降后的协议,导致印第安部落开始考虑进行新的建国进程。2007年,印第安人拉科塔部落首领,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请,要求独立建国,宣布以前同美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无效,因为美国政府从来没有遵守过曾经与印第安人签订的任何协议。

对于美国《独立宣言》在人类思想史特别是人权思想史上的积极意义要予以肯定。同时,对于美国《独立宣言》预设的对印第安人一律格杀勿论的基调必须予以揭露。美国《独立宣言》作为美国建国的纲领性文献给疯狂屠杀和灭绝印第安人制造了理论,提供了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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