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2日讯(通讯员 朱来宽 记者 高峰)4月22日上午,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宿迁市宿豫运河湾森林动物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庭审吸引当地群众及游客等近200余人旁听。法庭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环保志愿者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五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没收所扣作案工具气枪一支,铅弹十九颗。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2月23日下午,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朱某、马某、陈某、钟某等人至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尹黄村附近的朱海水库,在明知天鹅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使用气枪打伤水库中一只野生天鹅,共同非法猎捕了该天鹅。后因担心他人报警,几人将受伤天鹅送还给附近村民。
其中,被告人李某提议一起猎捕天鹅,并使用气枪打中打伤该只天鹅;被告人朱某首先发现朱海水库有野生天鹅,拍视频发给被告人李某,鼓动其来猎捕,并开挖掘机协助李某、陈某、钟某将受伤的天鹅捕获;被告人马某经被告人李某提议,纠集被告人陈某、钟某一起参与猎捕;被告人陈某、钟某伙同李某、朱某一起将受伤的天鹅捕获。
经鉴定,被捕获的天鹅为大天鹅 Cygnus cygnus,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另查明,该天鹅移送宿迁市宿豫运河湾森林动物园救助,因伤口感染于2021年1月11日死亡。被告人李某、马某、钟某抓获归案后,如实交待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朱某、陈某主动投案,如实交待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作案工具气枪一支,铅弹十九颗。在法院审理阶段,五被告人为修复被破坏的鸟类资源均自愿交纳生态修复资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朱某、马某、陈某、钟某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均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现场举行了骆马湖流域生态司法实践基地签约和揭牌仪式,并向宿迁市宿豫运河湾森林动物园发放举报人转赠的奖励资金和捐赠2只疣鼻天鹅。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