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按以下步骤操作:
1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鸣喇叭,向前车和周边车辆发出超车信号;
2预判超车过程中与对向来车无会车可能,且周边无行人、非机动车、障碍物等其他妨碍超车的情况;
3观察左后视镜并回头观察后视镜盲区,确认安全,向左改变行驶路线,在限速范围内加速超越前车,车速宜大于被超车辆15 km/h以上;
4在无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待前车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超车;
5超越前车后,开启右转向灯,从右后视镜中看到被超车辆的车身全貌后,确认安全,向右改变行驶路线,驶回原车道。
让超车
操作方法
让超车按以下步骤操作:
1收到后方车辆发出超车信号时,观察车辆右侧交通情况,无行人、障碍物等其他妨碍靠右让行的情况;
2观察右后视镜并回头观察后视镜盲区,确认安全,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3让超车过程中,不应返回原行驶路线,如遇突发情况,应减速或停车;
4后车超越后,观察左后视镜并回头观察后视镜盲区,确认无其他车辆超车,驶回原行驶路线。
禁止超车
情形
遇下列情形,不应超车:
1设有禁止超车标志的区域;
2道路中心线为实线的路段;
3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
4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
5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无超车条件的;
6道路中心线为实线的路段;
7通过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
8前方停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校车。
来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