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按以下步驟操作:
1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鳴喇叭,向前車和周邊車輛發出超車信号;
2預判超車過程中與對向來車無會車可能,且周邊無行人、非機動車、障礙物等其他妨礙超車的情況;
3觀察左後視鏡并回頭觀察後視鏡盲區,确認安全,向左改變行駛路線,在限速範圍内加速超越前車,車速宜大于被超車輛15 km/h以上;
4在無道路中心線的道路上,待前車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後超車;
5超越前車後,開啟右轉向燈,從右後視鏡中看到被超車輛的車身全貌後,确認安全,向右改變行駛路線,駛回原車道。
讓超車
操作方法
讓超車按以下步驟操作:
1收到後方車輛發出超車信号時,觀察車輛右側交通情況,無行人、障礙物等其他妨礙靠右讓行的情況;
2觀察右後視鏡并回頭觀察後視鏡盲區,确認安全,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3讓超車過程中,不應傳回原行駛路線,如遇突發情況,應減速或停車;
4後車超越後,觀察左後視鏡并回頭觀察後視鏡盲區,确認無其他車輛超車,駛回原行駛路線。
禁止超車
情形
遇下列情形,不應超車:
1設有禁止超車标志的區域;
2道路中心線為實線的路段;
3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
4與對向來車有會車可能;
5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無超車條件的;
6道路中心線為實線的路段;
7通過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車道、減速車道;
8前方停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停車訓示标志的校車。
來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