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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林彬:实行消防行政许可办理“双轨制”

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林彬:实行消防行政许可办理“双轨制”

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 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孙方成 张永红)消防工作是社会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关系民生,关系社会公共安全的大事。咸宁消防工作都有哪些亮点,如何持续优化消防营商环境?7月20日,在咸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林彬进行了回应。

优化服务,做实消防便民举措

在服务群众接待方面,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队两级负责人每周五上午接待群众来访,听取建议、提供咨询、解决消防困难。将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归并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今年以来,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队两级负责人共接待群众来访72次,解决68个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在加强指导培训服务方面,咸宁全市成立7支消防宣传服务队,走街串巷开展消防安全流动宣传,对沿街门店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手把手传授灭火技能,提升单位防范火灾水平。今年以来,消防宣传服务队共发现、整改火灾隐患2000余处,对2900余家“十小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

同时,实行消防行政许可办理“双轨制”,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一般程序办理许可事项。选择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承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关材料,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理时限由1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理后再进行核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目前,全市已有16家公众聚集场所选择告知承诺制并当场拿到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据悉,市民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已实现“只跑一次”。市民还可通过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查询消防行政许可文书,对于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文书遗失的,可申请文书核实、复印服务。

全力救助,提高消防救援水平

畅通群众求助渠道、提升灭火救援服务水平、减少封闭火灾现场时间和范围……以“不断提高消防救援水平”为目标,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不断发力。

通过“119”火警平台,咸宁消防24小时受理市民紧急送水、高空救援、山岳救助、被困电梯救援等各项遇险求助。上半年,受理群众各类求助733起。

开展灭火救援行动时,在保证行动成功的情况下,消防部门减少对救援现场的破拆和非必要的射水,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利用“六熟悉”时机,组织消防员同步开展防火检查,指导单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实战能力培训,提升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进行火灾调查时,消防部门仅封闭过火区域与起火原因有关区域,根据勘验进度,及时缩小火灾现场封闭范围,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现场封闭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救援有速度,执法更有温度。在规范执法方面,咸宁消防扎实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如对单位消防违法行为轻微并并及时改正的,免于行政处罚。在消防救援机构检查前,单位已自行发现并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且已制定并落实保证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或者将危险部位停用的,可以不予处罚。

“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消防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林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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