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报复成都一家蔬菜经销商,北京女子玉霞(化名)假扮成公司买家,向经销商订购了大量蔬菜,并安排司机程小帆(化名)拉蔬菜倾倒毁坏,造成总损失近百万元。
近日,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齐霞、程晓凡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法律。图为视觉中国
蓄意报复:
这名女子订购了大量蔬菜,并雇了一名司机将其倾倒以进行销毁。
据了解,遇难者黄世富在成都市彭州市濮阳镇经营蔬菜批发业务,北京女子玉霞与他有工作交集。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由于一些不满,尹霞为了报复对方,无意中介绍黄世甫做精品蔬菜生意"谭斌",然后用另一个手机号码注册微信,以"谭斌"的名义向黄师傅订购精品蔬菜。
黄先生相信这是真的,就把第一批蔬菜送到了玉霞指定的仓库。
看着仓库里的蔬菜日复一日地腐烂,尹霞通过"货拉"平台联系司机程小帆,让他把蔬菜拉下来。之后,俞霞还是不解,她继续骗黄师傅提供蔬菜,并逐渐把蔬菜拖走,倒去破坏。
"我很遗憾看到这些蔬菜包装得很好,很新鲜。期间,程小帆将部分蔬菜运往新都区、彭州市等地出售。
虽然黄师傅曾经怀疑过蔬菜的去向,但程小凡按照夏的安排解释了这些蔬菜,并以此欺骗黄师傅继续供应。
然而,黄师傅左右两边,付款被拖延了,所以他找公安机关报案。
据悉,截至犯罪发生时,销毁蔬菜的价值总计990233元。
法庭听证会:
两人被判故意毁坏财产罪
庭审中,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和被告人辩护人就是否应判定程晓帆故意损害财产罪进行辩论。
程小帆的辩护说:被告人齐霞的罪名已经超出了程晓凡的理解,双方都没有犯下该系列的意图,所以被告人程小凡的收入应该在民事案件中不正当利润或无端管理。
法院经公开庭审认定,被告人于霞、程晓帆故意大量毁坏公私财产,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 并且是共同犯罪。被告人于霞是主犯,被告人程晓凡与齐霞合作牟利,但他是按照对方的指示和安排,协助隐瞒犯罪目的,并共同实施被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认定为故意毁坏财产罪的共犯。
结合程小帆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黄世富损失15万元等相关情形,法院判处被告人于霞、程小帆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法官说:
为什么司机被确定为共犯?
该案的审理法官王晓明说,被告人于霞基于与被害人的个人恩怨,以虚构事实的形式占有被害人财产进行报复,并聘请被告人程晓帆毁坏被害人的财产。根据主观性和客观性一致性原则,应当认定被告人于霞犯故意破坏财产罪。
但是,被告人程小帆仅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与夏霞并未形成共同的犯罪意图,而他本人以处置被害人财物为目的牟利,被告人程晓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 还是因为缺乏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霞为报复被害人,为达到减少或者损失被害人财产的目的,虚伪下令种植蔬菜。在此过程中,为了避免被害人的怀疑,尹霞找到被告程小帆帮他运输加工蔬菜,并要求程小帆按照他的指示,向被害人谎称是公司的司机。在这个过程中,虽然程小帆并不了解夏霞的真实动机,但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同意并实际执行了夏晓波的不真实和超出常识认知的指示,客观上导致被害人对夏晓霆有罪的警惕性降低,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他的行为与被告的行为共同造成了被害人黄世甫的财产损失后果, 被告人程小帆的帮帮行为被评价为共犯,因此被告人程小帆构成故意破坏财产罪,属于共犯。
红星记者戴家佳
编辑:彭吉
(下载红星新闻,有望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