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冲,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记者何启伟
利用国家对"农具跨区域经营许可证"实行免高速交通费福利政策,打着农机"跨区经营"的幌子,行"跨区销售"逃避支付的现实,虽然逃过通行费,但构成诈骗罪。
2月24日,法院审理了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一系列28人高速公路逃票欺诈案。
打着农具跨区域经营的幌子
其实,跨区销售要避免付款
2020年11月27日,大庆市公安局发现黑龙江省公路管理局在2020年5月至10月期间通过大庆市收费站运输农业设备车辆的数千条邮件中存在欺诈行为。同年12月4日,大庆市公安局还收到了大庆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处移交的"1009工程"线索。立案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嫌疑人取保候审。
2020年12月11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与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沃利屯分院、东光分院就"1009高速公路逃票诈骗工程"召开会议,并提出补充调查意见。同年12月18日至21日,为确保每起案件均达到充分证据标准,法院和辖区三个分局对接案件进行对接,及早介入,引导调查方向。同年12月21日至23日,"1009公路逃票欺诈工程"移交审查起诉。
经龙凤区检察院案件公诉人证实,2020年5月至10月期间,嫌疑犯壮某等32名货车车主,知悉农机免费运输的条件,为避免高速通行费,购买和使用虚假的跨区域经营许可证、农机许可证和农机驾驶执照, 驾驶拖车拉动新收割机或二手收割机等农具,从全国各地到大庆区、黑龙江省大光高速公路龙凤收费站、莺歌收费站下高速行驶,未支付高速通行费,累计达5000多万元,其行为涉嫌构成诈骗。
原来,《农具跨区域经营证书》是国家保障全国范围内大型农具跨区域经营,破解"有机不工作"和"工作找机"的困境,落实减少车辆通行费凭证的政策及依据。这群人逃费主要是打着农具跨区经营的幌子,实行逃费,做的是"跨区销售"交易。
高速公路管理存在漏洞
高速规避通行费是常见现象
检察官通过对被告的讯问了解到,几乎所有的罪行都是因为心理小巧廉价而犯下的。他们大多是初犯、偶犯,并曾表示遗憾,检察官多次与被告沟通,指导被告还款,尽最大努力为国家追回经济损失。目前,该案已全面复审结,其中4例相对不起诉,其余28项建议法院适用缓刑。
虽然案件在检方已经结案,但案件公诉人通过了解类似欺诈现象的高速收费并不是一个案件。据了解,2020年,在大庆等管辖区,检察院共办理了252起货车车主高速公路票价欺诈案件,未缴纳高达6亿元的高速通行费,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此类案件的发生,反映出管理部门和人员对业务程序执行速度快的不规范,对高速收费免征缺乏监督,相关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据龙凤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芳介绍,该案在法院起诉的同时,案件公诉人从打击和预防犯罪,加强行业监管,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对诈骗案系列案件进行了深入思考,并针对公路管理部门下发操作, 实际的起诉建议,并送达。
王芳说,医院针对此类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率高的原因和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分析,发现上传到检验信息记录表的"作业证"照片、收割机运输车辆头、尾、装机情况照片,不能清楚显示"作业证"与联合收割机的相应关系, 有的货运司机拉多台联合收割机只提供一份"工作许可证"即可免费,工作人员不按标准检查、拍照,上传整套文件 有的工作人员认为避免高速收费是个人事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体现了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的经营程序, 检查标准执行不规范,内部监督机制和收费站检查审查机制都处于形式上,从业人员责任不强,法律意识弱的问题。
龙凤地方检察院提出建议
拦截高速规避支流
为及时堵住公路管理中的漏洞,承包检察官认真了解公路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在与单位多次深入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编制检察建议书。
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组织了一次巡视委员会,对检方提案逐条讨论,并延伸至新鲜农产品等绿色车辆的运输,力求全面、准确、可行,最后从发现存在"相关业务程序实施违规行为,免除高速收费事项监管不到位, 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确定"要开展规范的文件控制检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落实,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大规范宣传推广力度"。四个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建议。
2月5日,龙凤区检察院邀请大光高速公路大庆发展中心领导到龙凤区检察院进行会谈交流,并宣布检察院提案现场交付。
王芳说:"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关键环节,高速公路通行费容易规范,给外界造成'大庆逃税便利'的印象,行业乱象直接拉低了我们的社会治理水平,损害了大庆的城市形象和商业环境。"
在现场送达的检方建议中,王芳建议,高速管理部门应按照座谈会达成的共识,抓好实施监督,堵塞管理漏洞,依规依法,应接收、管理国家的"路费",确保大庆交通,服务大庆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 - 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