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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作者:廖昊

国庆节期间,恰逢我市秋冬季迁徙高峰期,也是野生鸟类非法贸易违法活动高发。按照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安排,市规划与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组会同市公安局环状食品药品组,在全市联合区域性地区单位对涉及野生动物的高发点开展高频执法检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10月1日,由市规划与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公安局环状食品药品总队和红桥区钱利地属独立区政府相关部门30余人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钱利地市场及周边道路进行了联合突击检查, 参与行动的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组、公安厅当场查处非法驯养、交易野生鸟类案件8起,查获野生鸟类40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8只红眼刺眼鸟;同时,按照执法宣传和重视的原则,执法人员聚集在现场,积极宣扬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分发了400多份一般法律传单。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市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小组的下一步将继续履行职责,并继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不断提高政治地位。我们将认真落实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候鸟保护的重大政治意义,承担起强烈的政治责任和责任,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巩固工作职责。二是加强联合部门执法。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同时,继续督促涉猎野生动物相关违法高发地区的政府有关部门打击与野生动物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保障候鸟迁徙过程中的安全稳定,维护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第三,继续推进法律。以重点地区散发传单、悬挂宣传口号等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重点加大对新修订的《国家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名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野生动物自觉保护意识的认识,为依法管理野生动物和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营造良好氛围。法律。

来源:天津规划自然资源 编辑:刘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