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Ettoday News Cloud报道,1988年,台湾男子张震和另一名姓杨的男子未经许可前往大陆,密谋买卖手枪以获取意外之财。犯罪曝光后,张震于1992年被押解回台湾,成为两岸第一个合作从对立面犯罪的案件,被判处10年徒刑,张震出狱后上诉再审,被宣告无罪。
据报道,张震于1988年被控,前往对岸(指大陆)向另一名男子杨玉斌出售了15支黑星手枪、240发子弹,虽然他在庭审中坚决否认犯有贩运枪支弹药罪,但审判后仍在法庭上,因违反枪弹药管制规定被判处10年徒刑。张震出狱后,于2016年9月首次提出重审请求,经过多次请求后终于获得许可。台湾"高等法院"在审查证据后,被判无罪。他还提起刑事赔偿诉讼,要求赔偿每天5000美元,他说"花了大约10年的时间才起床,第一年甚至一天只吃了一个便便。
法院听说张震被判入狱,不仅对身心、名誉、信用等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当时他已经42岁了,但是因为案件被关了6年半,家人也受到了重创,他出狱后也很难找到工作开始事业, 而随后遭遇的两岸刑事合作案例中,第一起是两岸刑事合作案件,是一个受到社会关注的案例,并被媒体广泛报道。经高等法院审查相关证据,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天数为2324天,标准支付的赔偿金为每天3500元,给予的赔偿金总额为813.4万元。(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