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公报》10月26日报道,被《黄传媒》誉为所谓"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被指控20次高喊"港独"口号,煽动他人分裂国家。香港地方法院法官陈光池昨日(25岁)裁定马云有罪,并将他还押至11月11日宣判。陳先生強調,被告人的煽動意圖「非常明確」,而他無法做到這一點與指控的要素無關。
陈光池法官援引昨日李志英、唐英杰案,强调煽动叛乱不一定证明有人被煽动,煽动与被煽动人数无关。对于辩方关于单纯喊口号不构成犯罪行为的说法,陈光池认为,法治社会的自由和权利不是无止境的、绝对的,否则破坏性和颠覆性是不言而喻的。被告一再声称行使其基本法权利,但明显无视《基本法》第1条的一般原则,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被一些毒品媒体誉为"美国队长第二代"的马俊文,是台湾媒体
资料显示,31岁,高中以上学历的马俊文,被捕前曾在一家茶馆当外卖员,还做过地工、零食学徒、餐厅楼层、超市店员等基层职业。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宅男,只看日本女子偶像队AKB48,声称对政治没有兴趣,也不看任何新闻。至于为什么是"美国队长",因为一旦看到"港独"举行示威游行就成新闻,所以有政治名气的想法,然后开始穿"港独"T恤,用美国队长盾牌送外卖,结果成了"港独"媒体口中的"第二代美国队长"。
2020年8月至11月期间,马云在全港19次鼓吹"港独",期间一直高喊"港独"口号,展示宣扬"港独"的口号。11月22日,他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而被捕。12月中旬,马俊文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被李云腾法官驳回。律政司的一名代表表示,马云曾因涉嫌六项罪行被捕,并在此期间被保释五次,但在保释后立即重复了相同或类似的行为,他的言论变得更加激进。
当年12月底,香港惩教署透露,荔枝角看守所的惩教人员最近收到资料,称一名在押人员企图在该处所传播"港独"信息,涉嫌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惩教人员29日搜查了该男子及其牢房,发现牢房墙壁上发现了涉嫌宣扬"港独"的字样。此后,多家香港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这个人就是马俊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法》,煽动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裂国家的罪行
第二十条 任何人组织、计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下列旨在分裂国家和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之一,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均属犯罪:
(一)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开;
(二)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部分法律地位的;
(三)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部分移交给外国统治。
犯前款罪的,对主犯或者严重犯罪,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用金钱或者其他财产煽动、协助、教唆或者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犯罪,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
来源|观察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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