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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列举食药公益诉讼典型: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龚晓工/法制日报

俗话说,国家是以人为本的,人吃一天,食物要安先。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生死攸关的问题。然而,总有一些无视合法底线的企业,食品和药品中的非法分子,直接威胁到群众的健康。《法制日报》记者选取了4个海南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一方面反映了检察机关用公益诉讼这把剑,为保障群众"舌尖安全"的努力和信心,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从严抓监管体系。一方面,提醒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全面动员全民筑牢医药安全"防火墙"。

在线盐石流入餐厅

召回产品道歉

2018年7月,海口市检察院发现,海南丰海风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丰海亿有限公司)将工业用盐作为食用盐出售。

调查发现,南丰海鲜公司以5500元四倍从上海碧帕网公司购买了1700公斤盐石,无需任何加工,简单后将"三胡椒农"喜马拉雅玫瑰盐名在淘宝店出售,并引入用于牛排等西餐调味料,采用的方法是"单独研磨调味料或混合黑胡椒一起研磨研磨使用", 上袋上未标明执行标准、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从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4月26日,淘宝南丰海鲜公司共售出1966份订单,共2200袋,销售金额36650.78元,销售范围涉及全国多个省份,以及采购商除个人外,还包括西餐厅、火锅店、茶馆等餐饮经营者。

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咨询专家意见,上述盐石中的氯化钠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对于不合格产品,如果作为食用盐出售和食用,存在明显的杂质和含量安全隐患。

海口市检察院认为,盐石的主要用途是汗蒸笼和装饰配件,只供工业使用,不可食用。为保护公共利益,海口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要求被告人以通知或其他适当方式促使消费危险并召回所售产品消除危险,并在全国经销媒体公开道歉,同时承担本案中专家咨询费用824元。

2018年12月26日上午,海南省食品药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裁定支持控方的所有请求,被告明确表示他不会上诉。

2019年5月22日,南丰海鲜在海南某当地报社发布召回通知,并公开道歉。

检察官警告说,盐作为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对于满足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至关重要。积极拓展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及时制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直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重点,此案的成功与否是示范和预警。

污水直接排入水库

检方建议进行后续监督

松涛水库是海南最大的水库,是漳州、林高、成梅、定安等市县的主要饮用水源。南丰镇与大村、官院村、南丰镇集市位于松涛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居住着上千名居民。

由于部分居民区缺乏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居民化粪池污水渗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松涛水库等问题长期存在,严重污染了松涛水库61.7平方公里的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2018年9月,漳州市检察院派驻亚星公诉机关干警在检查中发现此问题,随后将线索转交给公益诉讼部门。

当时,漳州市检察院开展了"确保千户人家安全舌尖"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即组成案件组,由副检察长王绍仙公益诉讼检察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到该地区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存在化粪池污水泄漏、废水排放等问题。

经案件组判决后,本案是松涛水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破冰"的契机,技术证据是铁案的关键。经过多次向村民询问,无人机射击,全面了解水库周边环境,案件组修复了破坏事实和证据。

2018年11月,漳州市检察院向市水务局发出起诉前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快居民区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解决松涛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源污染问题。

为此,漳州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源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启动南丰镇及村、建村、南丰镇市场污水处理工程3项。

经检察机关跟进监督,截至2019年5月,三个居民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经建成投产,居民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净化处理和排放,有效解决了居民生活污水污染松涛水库饮用水源隐患。

检方认为,居民生活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产海南饮用水源的破坏和污染现象较为普遍,检察院针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自来水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销售假药的非法许可

控制不严格督促整改

万宁市检察院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力度,从医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筛选出一起销售假药的案件,并发现了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线索,随后进行了一系列调查。

经查处,2015年对于许可过程中,涉嫌销售假药的陈某某及其经营药店"万宁万城快车九路民康药店""万宁万城康宁通远通堂药店"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陈某一直使用《药品经营许可证》应予以注销非法经营药品。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履行审核通关职责,导致两人非法和非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且,公安机关查获陈光诚、陈某销售假药后,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依法及时履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缴纳和注销职责,也没有及时依法对销售假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规范药品管理,依法打击假药销售,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管理,经省检察院同意,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及时立案,并向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起诉书建议, 建议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加强药品管理,规范审批,严格执法。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公诉建议书》后,立即向"万宁万城快车九路民康药院"、"万宁万城康宁通源堂药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撤销相应的《药品管理质量管理标准认证证书》。

非法开采石油构成犯罪

公益诉讼填补空白

2018年5月1日,文昌市胡罗镇梅油厂文昌虎老厂厂长陈某,没有筛分农民运来从油厂提取油的80公斤花生果,没有去除发霉的花生粒,直接挤出40公斤花生油,然后以36元/公斤的价格售罄15公斤。

独特的是,2018年5月14日和15日,韩、廖、廖也以同样的方式非法榨油卖。随后,该油厂的三人被文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陈某等3人生产的花生油不符合卫生标准。

为此,文昌市检察院向文昌市法院依法起诉三名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三名被告人,文昌市法院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禁止三人在试用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承包人公诉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文昌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薄弱问题,并告知文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乡镇检察院。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文昌市检察院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起诉前建议,并提出了完善制度、完善管理的建议。同时,利用"法治进校园"的讲道和食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检验活动,在校园周边的超市、小卖部等场所开展。

文昌市素有"椰子之乡"之称,椰子食品产业链完善,自制花生油、椰子油非常受欢迎,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文昌市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千家万户"舌尖安全"。

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在职责中发现,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负有监督行政责任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实施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行为的, 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法、最高检察院应当就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发生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况时,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以内作出书面答复。

老胡评论(胡勇)

食品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执法、司法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

目前,虽然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总体上越来越好,但一些危害人们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仍然不时发生。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问题无穷无尽,一方面是因为一些企业和个人看忘恩负义,利润是计划,甚至触及道德底线,没有法治意识,就会以自身利益为由危害他人健康,剥夺他人生命。另一方面,食品药品领域假冒伪劣产品并未受到禁止,还与一些场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不作为、行动迟缓,甚至失职、私法有关。个别执法官员对食品和药品的质量睁开了一只眼,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傲慢。

海南省检察机关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活动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任务,推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一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为保护人民"舌尖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值得各地检察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研究。

(原标题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公益诉讼监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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