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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南省纪委介绍,海南省纪委近日对同德县公安局前政委纪太本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案件复查和调查。
经调查,吉泰本身就是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原使命,失去理想信念,无所畏惧,任性妄为,在组织审查期间与有关人员建立进攻性联盟,反对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接受礼品、非法贷款给管理和服务对象;利用办公便利,在批准使用民用爆炸材料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产。
姬太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构成严重违反职责和涉嫌贿赂犯罪,并在党中央继续深化党的整体严格治理,不收敛,不放弃, 性质严重,影响不好,应严肃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海南省纪委常委会议后研究并报国家委员会批准, 决定将姬太本开除党籍;免职的,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处罚;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产应当一并移送。
吉塔本简历
姬太本,男,藏人,1972年6月出生,青海同德大学学历,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7月-1993年8月 同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书记员;
1993年8月-1995年5月 同德县交警大队书记员;
1995年5月-1999年9月 通德县交警大队副队长;
1999年9月-2005年3月 海南交警处副处长;
2005年3月-2007年4月 通德县公安局关公安派出所副局长;
2007年4月-2009年4月 同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
2009年4月至2011年9月 同德县公安局八沟派出所副局长;
2011年9月-2013年4月 同德县公安局八沟派出所所长;
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 通德县公安局副局长;
2016年9月至2021年6月 同德县公安局政治委员会(一级警务处处长);
2021年6月,他被调离同德县公安局政治委员会。
来源:青海省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