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1">
</h1>

據海南省紀委介紹,海南省紀委近日對同德縣警察局前政委紀太本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進行了案件複查和調查。
經調查,吉泰本身就是黨員上司幹部,背棄原使命,失去理想信念,無所畏懼,任性妄為,在組織審查期間與有關人員建立進攻性聯盟,反對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精神,接受禮品、非法貸款給管理和服務對象;利用辦公便利,在準許使用民用爆炸材料的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産。
姬太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組織紀律和廉政紀律,構成嚴重違反職責和涉嫌賄賂犯罪,并在黨中央繼續深化黨的整體嚴格治理,不收斂,不放棄, 性質嚴重,影響不好,應嚴肅處理。依照《中國共産黨紀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海南省紀委常委會議後研究并報國家委員會準許, 決定将姬太本開除黨籍;免職的,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處罰;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涉嫌犯罪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财産應當一并移送。
吉塔本履歷
姬太本,男,藏人,1972年6月出生,青海同德大學學曆,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92年7月-1993年8月 同德縣警察局城關派出所書記員;
1993年8月-1995年5月 同德縣交警大隊書記員;
1995年5月-1999年9月 通德縣交警大隊副隊長;
1999年9月-2005年3月 海南交警處副處長;
2005年3月-2007年4月 通德縣警察局關公安派出所副局長;
2007年4月-2009年4月 同德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副隊長;
2009年4月至2011年9月 同德縣警察局八溝派出所副局長;
2011年9月-2013年4月 同德縣警察局八溝派出所所長;
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 通德縣警察局副局長;
2016年9月至2021年6月 同德縣警察局政治委員會(一級警務處處長);
2021年6月,他被調離同德縣警察局政治委員會。
來源:青海省紀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