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9月29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决定避免:
青海省人民政府秘书长王定邦;
决定任命:
杨志文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名单
委任:
熊家璇,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马骏是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周海春、党福林是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卢红英,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
李清明、王莉、杨海宁、苏玉军是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监督司法委员会委员。
让戴、孙辉、陶亚琴、陶静担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徐进是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关于接受松南丹曾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职务
关于要求监督和司法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能的决定
根据我的辞职,并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索南坦岑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大备案。
解雇名单
放弃: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杨旭东法官。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编号:50)
西宁市人大常委会补选 赵跃霞、谢鮬、郭腊、程徐文、马明旭、董峰、周永山、周志成、冉青、刘强峰、袁文、王毅峰、郭健、冯振曼、常玉峰、海东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冯志刚、张胜元、张生元、张志忠、郭海云、毛学红、 张爱茹、赵明军、杜海生、李军、闵锡梅、于卓才、马晓宇、王东、何林、海西蒙古族自治州常委补选 王定邦、蔡乐泰、王善权、任亮、刘伟民启发,海南藏族自治州常委补选 马建宏、李文林、萨尔纳、乔万马采仁、项秀, 周本加、羊庄台、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补选邦国、丁国生、马长生、何胜杰、傅苍伦、杜拉、张世英、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委补选张玉明、石大生、谭玉、黄南藏族自治州常委补选王耀春、蒋树成、刘强、赵建国、卢宁、尼玛彩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委员会提交的报告确认,赵月霞、谢鮥、郭腊、程旭文、马明旭、董峰、周永山、周志成、冉青、刘强峰、袁文、王一峰、 郭健,冯振曼,张玉峰,冯志刚,张胜元,刘志忠,郭海云,毛学红,张爱茹,赵明军,杜海生,李军,闵锡梅,于卓才,马晓宇,王东,何林,王定邦,蔡乐泰,王山泉,任良,刘伟民,刘鹤,马建宏,李文林,萨尔纳,乔万马凯伦,项秀, 周本加、羊壮泰、邦戈、丁国生、马长生、何胜杰、苍双福、朵拉、张世英、张玉明、石大生、谭宇、王耀春、蒋树成、刘强、赵建国、卢宁、妮玛.
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永平、王艳明、李晓轩、马建、张爱红、石超、王刚、刘海云、杭旭、魏成玉、闫金云、吴史密森、黄成从全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辞职。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朱向峰、李清川、桑文军、左耀峰、潘峰、于力、李小牛、刘建轩、韩兴斌、曾水清、安永辉、马伟忠、党昊邦、于学宏、王金清、恒登、孟峰辞去全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职务。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纳王建丰、孟海、李春生、马永安为该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海南藏族自治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接纳王贤利、花丹、安毛拉、丁瑞意、和渡、蔡克杰、万马担任全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海北藏族自治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阿尔根登、苏东曲、龙永生、渤石海、海红、何锣、胡少军从全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辞职。玉树藏族自治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尼玛扎西、南阳、彩旺吉玛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务。黄南藏族自治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继庆、王振昌、乔学芝、罗富贵、曾丹等聪明人辞去全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务。西宁市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沈侗从行政区调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永平、王艳明、李晓轩、马健、张爱红、石超、 王刚, 刘海云, 杭旭, 魏成玉 闫云, 吴密森, 黄成, 朱向峰, 李庆川, 桑文军, 左耀峰, 潘峰, 于丽, 李小牛, 刘建轩, 韩兴斌, 曾水清, 安永辉, 马卫忠, 党浩邦, 于学宏, 王金清, 恒登, 孟峰, 王建峰, 孟海, 李春生, 马永安, 王贤利、华丹、安毛拉、丁瑞仪、和渡、蔡克杰、万马陶、阿尔根登、苏东渠、龙永生、于世海、海红、何魁、胡绍军、尼马扎西、南洋、彩旺马、王继庆、王振昌、乔雪芝、罗福贵、丹增,更多智能代表资格终止,沈彤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省人大代表个人代表资格变更后,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89人。
我在此宣布这一点。
来源:青海法治杂志
编辑:孙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