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纵览新闻报道,山东一市监所所长苗某喜被刺身亡,出事的地点就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厅。
据说,事发时大厅里还有两三个保安,但由于凶手下手快准狠,所长被刺了三刀,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
凶手王某清曾于2005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2年4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5年10月刑满释放。
看凶手的履历,两进两出,按理出狱后应该痛改前非,好好做人,凶手为何对这位所长下死手呢?
据说,凶手王某清与所长苗某喜在20年前结识,王某喜当时是苗某喜的下属,两人已经20多年没有联系了。
今年6月,王某清突然找到苗某喜索要20多年前在工作中克扣过他的8千元,苗某喜认为他只是经手人。
王某清似乎认准了就是苗某喜克扣他那8千元,多次找到苗某喜索要,苗某喜外出执法时,王某清就趴在执法车上;苗某喜在办公室办公时,王某清就坐在办公室椅子上。
苗某喜不堪其扰,只能躲着,避着。
就在案发的前两天,为了彻底解决此事,苗某喜主动喊王某清去派出所让民警调解,也让他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人,但王某清无法提供。
20多年前的“旧账”,要提供证据和证人确实不容易。
据苗某喜家属说,考虑到王某清才出狱又念着以前的交情,所长苗某喜愿意给王某清2千元。
然而,王某清却坚持索要8千,还放出狠话,要么给钱,要么你死要么我死。
让人不解的是,既然苗某喜坚称自己当年只是经手人,为何又要给王某清2千呢?
这个举动会不会让王某清觉得,当年克扣我8千,如今只给2千,又要克扣我6千,于是心一横,一冲动,搭上了一条命。
事发时间是今年7月18日,为何时隔三个多月才报道出来?
据家属交代,事发后没有吵没有闹,但在9月30日收到检察院对案件定性是:故意伤害。这导致家属无法接受”,目前家属已请律师正在处理此事。
家属认为王某清持刀进入大厅就是故意杀人,而非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在主观意图上和客观行为人有所不同,最后的量刑标准上,故意杀人的量刑通常更为严厉,可能会涉及到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死者苗某喜妻子向记者表示丈夫生前最后一通电话就是报警,没想到随后就发生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