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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壮&谢大壮:离婚率偏高的社会,你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

作者:刘大壮&谢大壮
刘大壮&谢大壮:离婚率偏高的社会,你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我不知道,但离婚肯定不是爱情,甚至到了书上的公开日,连最后的怜悯都不是,只是想让对方失去甚至裤子都没有留下。

人生是诗句而遥远,离婚只是一直被抓到的烂摊子,今天让刘大庄和谢大庄为你一一梳理,胡言乱语。

离婚是基于有效的婚姻。什么是有效的婚姻关系,一种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二是男女婚姻有法律实质内容,没有婚姻登记就是以夫妻同居生活的名义,构成事实婚姻。(婚姻有效性的恢复和承认应从男女双方都符合婚姻实质要求之时算起,而不是追溯到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时间)

财产、债务和损害赔偿要求

(i)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处置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也就是说,在法院对离婚的判决中,最好将离婚双方的财产一分为二。

那么,哪些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呢?

即夫妻在结婚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给予的财产,但合同中仅确定一方财产的遗嘱或赠与除外;和其他财产应共同拥有。

2.《民法典》第1089條規定,離婚時,配偶雙方的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

什么是普通债务?

配偶双方共同签名或随后承认配偶一方等的共同含义,代表配偶双方的债务,以及配偶一方以家庭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所欠的债务,即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履行赡养费义务的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3)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十一条规定:发生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生活困难,能够负担得起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措施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配偶一方有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寻求赔偿,另一方应提供赔偿。具体措施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子女抚养费问题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长大。

离婚后,父母仍有权利和义务支持、教育和保护子女。

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年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之间赡养费问题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儿童已年满八岁,他或她的真实意愿应得到尊重。

离婚后,如果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对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金额的,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孩子,对方有义务提供帮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应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父亲、母亲探望孩子,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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