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好友反目,
调解履行+撤保得双赢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发生在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通过认真研判、分析保全风险、及时妥善地调解,促使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财产保全申请,让友谊的小船重新平稳地游回了正轨。
该案在立案受理后,原告代理人通过线上提交了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告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微信、支付宝账户,我院在审核通过后,立即做出了保全裁定书,同日收到被告的答辩意见,意识到保全风险的存在,便及时沟通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调解中,得知双方当事人之前一直是朋友关系,在外地一起做一点小本生意,后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原、被告都赔了钱,从而发生纠纷。被告坚持本案不完全是民间借贷关系,而是合伙协议纠纷,所谓的“借款”是原告的投资款,而原告始终表示二人存在事实的借贷关系,是被告一拖再拖不愿意偿还借款,还声称事发以后不愿意再承认这个朋友。经过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和耐心的调解下,被告承认确实存在借贷关系,通过和原告反复沟通,原告也愿意承认其主张的借款金额不全是借款,愿意法院组织调解,在原被告均同意的情况下,确定了给付金额,被告在感化下也愿意当庭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考虑到今后还是朋友关系并且被告已经履行了义务,所以没有继续保全的意义,故当即表示想撤回保全申请。我院在收到撤回保全申请后,立即做出了解除保全裁定书,由于调解及时,故该保全申请尚未移送执行,双方皆大欢喜得双赢,该案在情理和法理下得到双化解。
“每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而每一个公民个体又何尝不是一个营商环境,财产保全在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增加了被执行人财产的支配自由和财产损害的风险。该案及时组织调解,在充分发挥民事调解职能的同时,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权益;及时撤回保全,既缓解了执行压力,又挽救了一段濒临破灭的友谊。
法官寄语: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合意和实际的支付凭证,仅凭微信转账记录是不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还要审查是否存在借款合同、是否出具借条等内容。微信转账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常态,因此时常出现当事人之间通过微信向对方支付款项而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珍惜他,就请说清它......相识容易,友谊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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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通法院
编辑 | 苗艳
审核 | 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