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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丨​各门艺术的系统以及其中的类与种

黑格尔丨​各门艺术的系统以及其中的类与种

1.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

关于第一第二两部分,为着便于了解下文,我们首先就要提醒一个事实:就艺术美来说的理念并不是专就理念本身来说的理念,即不是在哲学逻辑里作为绝对来了解的那种理念,而是化为符合现实的具体形象,而且与现实结合成为直接的妥帖的统一体的那种理念。因为就理念本身来说的理念虽是自在自为的真实,但是还只是有普遍性,而尚未化为具体对象的真实;作为艺术美的理念却不然,它一方面具有明确的定性,在本质上成为个别的现实,另一方面它也是现实的一种个别表现,具有一种定性,使它本身在本质上正好显现这理念。这就等于提出这样一个要求:理念和它的表现,即它的具体现实,应该配合得彼此完全符合。按照这样理解,理念就是符合理念本质而现为具体形象的现实,这种理念就是理想。这种符合首先可能很形式地了解成为这样的意思:理念不拘哪一个都行,只要现实的形象(也不拘哪一个都行)恰好表现这个既定的理念,那就算是符合。如果是这样,理想所要求的真实就会与单纯的正确相混,所谓单纯的正确是指用适当的方式把任何意义内容表现出来,一看到形象就可以直接找到它的意义。理想是不能这样了解的。因为任何内容都可以按照它的本质的标准很适当地表现出来,但不因此就配称为理想的艺术美。比起理想美,这种情形就连在表现方面也显得有缺陷。关于这一点,我们先要提到一个到将来才能证明的道理:艺术作品的缺陷并不总是可以单归咎于主体方面的技巧不熟练,形式的缺陷总是起于内容的缺陷。例如中国、印度、埃及各民族的艺术形象,例如神像和偶像,都是无形式的,或是形式虽明确而却丑陋不真实,他们都不能达到真正的美,因为他们的神话观念,他们的艺术作品的内容和思想本身仍然是不明确的,或是虽明确而却低劣,不是本身就是绝对的内容。就这个意义来说,艺术作品的表现愈优美,它的内容和思想也就具有愈深刻的内在真实。在考虑这一点时,我们不应只想到按照当前外在现实来掌握自然形状和摹仿自然形状所表现的技巧熟练的程度。因为在某些发展阶段的艺术意识和艺术表现里,对自然形状的歪曲和损坏并不是无意的,并不是由于技巧的生疏和不熟练,而是由于故意的改变,这种改变是由意识里面的内容所要求和决定的。从这个观点来看,一种艺术尽管就它的既定的范围来说,在技巧等方面是十分完善的,而作为艺术,它仍然可以是不完善的,如果拿艺术概念本身和理想来衡量它,它仍然是有缺陷的。只有在最高的艺术里,理念和表现才是真正互相符合的,这就是说,用来表现理念的形象本身就是绝对真实的形象,因为它所表现的理念内容本身也是真实的内容。前已提过,这个原则还包含一个附带的结论:理念必须在它本身而且通过它本身被界定为具体的整体,因而它本身就具有由理念化为特殊个体和确定为外在现象这个过程所依据的原则和标准。例如基督教的想象只能把神表现为人的形状和人的心灵面貌,因为神自身在基督教里是完全作为心灵来认识的。具有定性好像是使理念显现为形象的桥梁。只要这种定性不是起于理念本身的整体,只要理念不是作为能使自己具有定性和把自己化为特殊事物的东西来了解的,这种理念就还是抽象的,就还不是从它本身而是从本身以外得到它的定性,也就是从本身以外得到一个原则,去决定某种显现方式对它才是唯一适合的。因此,如果理念还是抽象的,它的形象也就还不是由它决定的,而是外来的。本身具体的理念却不如此,它本身就已包含它采取什么显现方式所依据的原则,因此它本身就是使自己显现为自由形象的过程。从此可知,只有真正具体的理念才能产生真正的形象,这两方面的符合就是理想。

2.理想发展为艺术美的各种特殊类型——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与浪漫型艺术

理念既然是这样具体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就只有通过理念的各特殊方面的伸展与和解,才能进入艺术的意识;就是由于这种发展,艺术美才有一整套的特殊的阶段和类型。我们既已把艺术作为自在自为的东西研究过了,现在就要看看完整的美如何分化为各种特殊的确定形式。这就产生出本书第二部分,即关于艺术类型的学说。这些类型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把理念作为艺术内容来掌握的方式不同,因而理念所借以显现的形象也就有分别。因此,艺术类型不过是内容和形象之间的各种不同的关系,这些关系其实就是从理念本身生发出来的,所以对艺术类型的区分提供了真正的基础。因为这种区分的原则总是必须包含在有待分化和区分的那个理念本身里。

我们在这里要研究的是理念和形象的三种关系。

a)第一,理念在开始阶段,自身还不确定,还很含糊,或则虽有确定形式而不真实,就在这种状况之下它被用作艺术创造的内容。既然不确定,理念本身就还没有理想所要求的那种个别性;它的抽象性和片面性使得形象在外表上离奇而不完美。所以这第一种艺术类型与其说有真正的表现能力,还不如说只是图解的尝试。理念还没有在它本身找到所要的形式,所以还只是对形式的挣扎和希求。我们可以把这种类型一般称为象征艺术的类型。在这种类型里,抽象的理念所取的形象是外在于理念本身的自然形态的感性材料,形象化的过程就从这种材料出发,而且显得束缚在这种材料上面。一方面自然对象还是保留它原来的样子而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种有实体性的理念又被勉强黏附到这个对象上面去,作为这个对象的意义,因此这个对象就有表现这理念的任务,而且要被了解为本身就已包含这理念。这种情形之所以发生,是由于自然事物本有能表现普遍意义的那一方面。但是既然还不可能有理念与形象的完全符合,理念对形象的关系就只涉及某一个抽象属性,例如用狮子象征强壮。

另一方面,这种关系的抽象性也使人意识到理念对自然现象是自外附加上去的,理念既然没有别的现实来表现它,于是就在许多自然事物形状中徘徊不定,在它们的骚动和紊乱中寻找自己,但是发现它们对自己都不适合。于是它就把自然形状和实在现象夸张成为不确定不匀称的东西,在它们里面昏头转向,发酵沸腾,勉强它们,歪曲它们,把它们割裂成为不自然的形状,企图用形象的散漫、庞大和堂皇富丽来把现象提高到理念的地位。因为这里的理念仍然多少是不确定的,不能形象化的,而自然事物在形状方面却是完全确定的。

由于两方面互不符合,理念对客观事物的关系就成为一种消极的关系,因为理念在本质上既然是内在的,对这样的外在形状就不能满足,于是就离开这些外在形状,以这些形状的内在普遍实体的身份,把自己提升到高出于这些不适合它的形状之上。由于这种提升,自然现象和人的形状和事迹就照它们本来的样子接受过来,原封不动,但是同时又认为它们不适合它们所要表现的意义,这种意义本来是被提升到远远高出于人世一切内容之上的。

一般地说,这些情形就是东方原始艺术的泛神主义的性格,这种艺术一方面拿绝对意义强加于最平凡的对象,另一方面又勉强要自然现象成为它的世界观的表现,因此它就显得怪诞离奇,见不出鉴赏力,或是凭仗实体的无限的但是抽象的自由,以鄙夷的态度来对待一切现象,把它们看成无意义的,容易消逝的。因此,内容意蕴不能完全体现于表现方式,而且不管怎样希求和努力,理念与形象的互不符合仍然无法克服。这就是第一种艺术类型,即象征型艺术,以及它的希求,它的骚动不宁,它的神秘色彩和崇高风格。

b)在第二种艺术类型里——我们把它叫做古典型艺术——象征型艺术的双重缺陷都克服了。象征型艺术的形象是不完善的,因为一方面它的理念只是以抽象的确定或不确定的形式进入意识;另一方面这种情形就使得意义与形象的符合永远是有缺陷的,而且也纯粹是抽象的。古典型艺术克服了这双重的缺陷,它把理念自由地妥当地体现于在本质上就特别适合这理念的形象,因此理念就可以和形象形成自由而完满的协调。从此可知,只有古典型艺术才初次提供出完美理想的艺术创造与观照,才使这完美理想成为实现了的事实。

古典型艺术中的概念与现实的符合却也不能单从纯然形式的意义去了解为内容和外在形象的协调,就像理想也不应这样去了解一样。否则每一件摹仿自然的作品,每一个面容、风景、花卉、场面之类在作为某一表现的内容时,只要达到这种内容与形式的一致,就算是古典型艺术了。相反地,古典型艺术中的内容的特征在于它本身就是具体的理念,唯其如此,也就是具体的心灵性的东西;因为只有心灵性的东西才是真正内在的。所以要符合这样的内容,我们就必须在自然中去寻找本身就已符合自在自为心灵的那些事物。必须有本原的概念,先把适合具体心灵性的形象发明出来,然后主体的概念——在这里就是艺术的精神——只须把那形象找到,使这种具有自然形状的客观存在(即上述形象)能符合自由的个别的心灵性。这种形象就是理念——作为心灵性东西,亦即作为个别的确定的心灵性——在显现为有时间性的现象时即须具有的形象,也就是人的形象。人们固然把人格化和拟人作用谴责为一种对心灵性的屈辱,但是艺术既然要把心灵性的东西显现于感性形象以供观照,它就必须走到这种拟人作用,因为只有在心灵自己所特有的那种身体里,心灵才能圆满地显现于感官。从这个观点看,灵魂轮回说是一个错误的抽象的观念,生理学应该建立这样一条基本原则:生命在他的演进中必然要达到人的形象,因为人的形象才是唯一的符合心灵的感性现象。

人体形状用在古典型艺术里,并不只是作为感性的存在,而是完全作为心灵的外在存在和自然形态,因此它没有纯然感性的事物的一切欠缺以及现象的偶然性与有限性。形象要这样经过纯洁化,才能表现适合于它的内容;另一方面如果意蕴与形象的符合应该是完满的,作为内容的心灵性的意蕴也就必须能把自己完全表现于人的自然形状,不越出这种用感性的人体形状来表现的范围。因此,心灵就马上被确定为某种特殊的心灵,即人的心灵,不只是绝对的永恒的心灵,因为这后一意义的心灵只能作为心灵性本身来认识和表现。

这最后一点又是一种缺陷,使得古典型艺术归于瓦解,而且要求艺术转到更高的第三种类型,即浪漫型艺术。

c)浪漫型艺术又把理念与现实的完满的统一破坏了,在较高的阶段上回到象征型艺术所没有克服的理念与现实的差异和对立。古典型艺术达到了最高度的优美,尽了艺术感性表现所能尽的能事。如果它还有什么缺陷,那也只在艺术本身,即艺术范围本来是有局限性的。这个局限性就在于一般艺术用感性的具体的形象,去表现在本质上就是无限的具体的普遍性,即心灵,使它成为对象,而在古典型艺术里,心灵性的存在与感性的存在二者的完全融合就成为二者之间的符合。事实上在这种融合里,心灵是不能按照它的真正概念达到表现的。因为心灵是理念的无限主体性,而理念的无限主体性既然是绝对内在的,如果还须以身体的形状作为适合它的客观存在,而且要从这种身体形状中流露出来,它就还不能自由地把自己表现出来。由于这个道理,浪漫型艺术又把古典型艺术的那种不可分裂的统一取消掉了,因为它所取得的内容意义是超出古典型艺术和它的表现方式范围的。用大家熟悉的观念来说,这种内容意义与基督所宣称的神就是心灵的原则是一致的,而与作为古典型艺术的基本适当内容的希腊人的神的信仰是迥然不同的。在古典型艺术里,具体的内容是人性与神性的自在的统一,这种统一既然是直接的和自在的,就可以用直觉的感性的方式妥当地表现出来。希腊的神是纯朴观照和感性想象的对象,所以他的形状就是人体的形状,他的威力和存在的范围是个别的,特殊的,而对于主体,他是一种实体和威力,主体的内在心灵和这种实体和威力只是处于自在的统一,本身还不能在内在的主观方面认识到这种统一。古典型艺术的内容只是自在的统一,可以用人体来完满地表现,比这较高的阶段就是对这种自在的统一有了知识。这种由自在状态提升到自觉的知识就产生了一个重大的分别,正是这种非常大的分别才把人和动物分开。人本是动物,但是纵然在他的动物性的机能方面,人也不像动物那样停留在自在状态,而是意识到这些机能,学会认识它们,把它们——例如消化过程——提升到自觉的科学。就是由于这个缘故,人才消除了他的直接的自在状态的局限,由于他自知是一个动物,他就不再是动物,而是可以自知的心灵了。

如果人性与神性是这样由前一阶段的自在的直接的统一提升为可以意识到的统一,能够表现这种内容现实的媒介就不再是人体形状,即心灵的感性直接存在,而是自己意识到的内心生活了。基督教把神理解为心灵或精神,不是个别的特殊的心灵,而是在精神和实质上都是绝对的心灵。正因为这个缘故,基督教从感性表象退隐到心灵的内在生活,它用以表现它的内容的材料和客观存在也就是这内在生活而不是身体形状。人性与神性的统一也成为一种可以意识到的统一,只有通过心灵知识而且只有在心灵中才能实现的统一。这种统一所获得的新内容并不是被束缚在好像对它适合的感性表现上面,而是从这种直接存在中解放出来了,这种直接存在必须看作对立面而被克服,被反映在心灵性的统一体里。从此可知,浪漫型艺术虽然还属于艺术的领域,还保留艺术的形式,却是艺术超越了艺术本身。

我们因此可以简略地说,在这第三阶段,艺术的对象就是自由的具体的心灵生活,它应该作为心灵生活向心灵的内在世界显现出来。从一方面来说,艺术要符合这种对象,就不能专为感性观照,就必须诉诸简直与对象契合成为一体的内心世界,诉诸主体的内心生活,诉诸情绪和情感,这些既然是心灵性的,所以就在本身上希求自由,只有在内在心灵里才能找到它的和解。就是这种内心世界组成了浪漫型艺术的内容,所以必须作为这种内心生活,而且通过这种内心生活的显现,才能得到表现。内在世界庆祝它对外在世界的胜利,而且就在这外在世界本身以内,并且借这外在世界作为媒介,来显现它的胜利,由于这种胜利,感性现象就沦为没有价值的东西了。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类型的艺术,也像一切其他类型一样,仍然要用外在的东西来表现。由于心灵生活从外在世界以及它和这外在世界的直接的统一中退出来,退到它本身里,所以感性的外在的具体形象,如同在象征型艺术里那样,是看作非本质的容易消逝的东西而被接受和表现的;主体方面的有限的心灵和意志,包括个别人物、性格、行动等等,以及情节的错综复杂等等也都是这样接受这样表现的。客观存在方面被看成偶然的,全凭幻想任意驱遣,这幻想随一时的心血来潮,可以把现前的东西照实反映出来,也可以歪曲外在世界,把它弄得颠倒错乱,怪诞离奇。因为这外在的因素已不像在古典型艺术里那样自在自为地具有它的概念和意义,而是要从情感生活里去找它的概念和意义,而这种情感生活要从它本身而不是从外在事物及其现实形式里找到显现;并且这种情感生活可以从一切偶然事故里,一切灾难和苦恼里,甚至从犯罪的行为里维持或恢复它与它自身的和解。

从此就重新产生出象征型艺术的那种理念与形象之间的漠不相关,不符合和分裂,但是有一个本质上的分别:在象征型艺术里,理念的缺陷引起了形象的缺陷,而在浪漫型艺术里,理念须显现为自身已完善的思想情感,并且由于这种较高度的完善,理念就从它和它的外在因素的协调统一中退出来,因为理念只有从它本身中才能找到它的真正的实在和显现。

概括地说,这就是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作为艺术中理念和形象的三种关系的特征。这三种类型对于理想,即真正的美的概念,始而追求,继而到达,终于超越。

3.各门艺术的系统——建筑、雕刻、绘画、音乐、诗歌等

本书的第三部分和第一、二两部分的不同在于第三部分假定理想的概念和一般艺术类型的问题都已解决了,剩下的只是如何用某种感性材料去实现那理想和类型。所以我们现在所要做的不是按照艺术美的普遍的基本原则去研究艺术美的内在发展,而是研究这些原则如何转化为客观存在,它们在外表上彼此有哪些分别,以及美概念中每个因素如何分别地实现为艺术作品,而不只是实现为一种一般的类型。但是艺术所要转化为外在存在的就是美的理念本身固有的一些分别,所以一般的艺术类型在这第三部分区分和界定各门艺术的原则中也还可以见出;换句话说,各门艺术之间的本质上的分别也和我们前已见到的一般艺术类型之间的分别是一样的。这些类型通过感性的材料,也就是特殊的材料,所得到的外在客观存在,使得这些类型分化为一些独立的特殊的表现方式,即各门艺术,因为每种类型之所以有它的确定的性格,是由于它所用的是某一种确定的外在的材料,以及这种特殊材料所决定的使它得到充分实现的表现方式。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些类型尽管各有定性,却仍是一般的类型,所以它们也可以冲破它们各有一门艺术为其特殊表现方式的局限,通过其他门类艺术得到表现,不过这只是次要的表现方式。所以从一方面看,每门艺术都各特属于一种艺术类型,作为适合这种类型的表现;从另一方面看,每门艺术也可以以它的那种表现方式去表现上述三种类型中的任何一种。

因此,一般地说,我们在这第三部分所要研究的是艺术美如何在各门艺术及其作品中展开为一个实现了的美的世界。这个世界的内容就是美的东西,而真正的美的东西,我们已经见到,就是具有具体形象的心灵性的东西,就是理想,说得更确切一点,就是绝对心灵,也就是真实本身。这种为着观照和感受而用艺术方式表现出来的神圣真实的境界就是整个艺术世界的中心,就是独立的自由的神圣的形象,这种形象完全掌握了形式与材料的外在因素,把它们作为显现自己的手段。但是美在这种境界里既然显现为客观现实,而且在这过程中分化为一些特殊的各自独立的方面和因素,所以这个中心就有和它自己对立的实现于特殊现实的两极端。一个极端就是无心灵的客观性相,即神所创造的单纯的自然环境。在这一极端,单纯的外在因素获得具体形象,成为一种本身并没有心灵性的目的和内容,而须从另一事物获得它的心灵性的目的和内容的东西。

另一个极端就是内在的认识到的神圣性,即神所转化的各种特殊的主体存在:这也就是在个别主体的感觉、情绪和心灵中活动和起作用的真实,这种真实并不凝结在它的外在形状里,而是退到主体的个别的内心世界里。在这种状态中,神圣性不同于它的单纯的显现,即有神格的神,它转化为属于一切个别主体的知识、感觉、知觉和情感范围之内的那些杂多的特殊事物。艺术到了最高的阶段是与宗教直接相联系的,在宗教这个类似的领域里,我们对于这里所说的分别是这样了解的:首先把尘世的自然的生命看作是有限的,单独站在一边的;其次一步,意识就把神变成它的对象,在这对象里客体性与主体性的分别被消除了;最后到了第三步,我们从神本身进到信士群众的虔诚膜拜,这就是说,进到在主体意识中活着和显现着的神。在艺术世界中也有这三种主要的分别在独立发展着。

a)按照各门艺术的这个基本原则,我们须首先研究的一种就是美的建筑。建筑的任务在于对外在无机自然加工,使它与心灵结成血肉因缘,成为符合艺术的外在世界。它的素材就是直接外在的物质,即受机械规律约制的笨重的物质堆;它的形式还没有脱离无机自然的形式,是按照凭知解力认识的抽象的关系,即对称关系,来布置的。用这种素材和形式并不能实现作为具体心灵性的理想,因此,在这种素材和形式里所表现的现实尚与理念对立,外在于理念而未为理念所渗透,或是对理念还仅有抽象的关系。因此,建筑艺术的基本类型就是象征艺术类型。建筑为神的完满实现铺平道路,在这种差事中它在客观自然上辛苦加工,使客观自然摆脱有限性的纠缠和偶然机会的歪曲。建筑借此替神铺平一片场所,安排好外在环境,建立起庙宇,作为心灵凝神观照它的绝对对象的适当场所。它还替他的信士群众的集会建筑一堵围墙,可以避风雨,防野兽,并且显示出会众的意志,显示的方式虽是外表的,却是符合艺术的。建筑能用这种内容意蕴灌注到它的素材和形式里,其多寡程度就取决于它在上面加工的那种确定的内容有无意义,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是深刻的还是肤浅的。在这方面建筑可以达到很高的成就,甚至于能用它的素材和形式把上述内容意蕴完满表现为艺术品。但是到了这一步,建筑就已经越出了它自己的范围而接近比它高一层的艺术,即雕刻。因为建筑的特征正在于内在的心灵还是与它的外在形式相对立的,因此建筑只能把充满心灵性的东西当作一种外来客指点出来。

b)如上所说,建筑把无机的外在世界净化了,使它得到了对称的秩序,并且使它和心灵结成血肉因缘了,于是神的庙宇,也是他的信士群众的房屋,就建立完成了。第二步就是神自己走进这座庙宇,以个性的闪电似的光芒照耀着并且渗透到那无生气的物质堆里,不再只是用对称的形式,而是用心灵本身的无限形式,把相应的身体性相集中起来而且表现出来。这就是雕刻的任务。因为建筑只能从外面指点出来的那种心灵内在生活,在雕刻里却像安居在感性形象及其外在材料里,并且因为这两方面显得契合无间,没有哪一方面压倒另一方面,所以雕刻以古典艺术类型为它的基本类型。因此,在雕刻里感性因素本身所有的表现都同时是心灵因素的表现,反之,任何心灵性的内容如果不是完全可以用身体形状呈现于知觉的,也就不能在雕刻里得到完满的表现。雕刻应该把心灵表现于它的身体形状,使心灵与身体形状直接统一起来,安静地幸福地站在那里,而形式也应该受心灵个性的内容灌注生气。所以雕刻在外在的感性素材上加工,不再是只按照它的笨重的物质堆的机械的性质去处理,也不是用无机物的形式,也不是不管着色或不着色等等,而是要把感性素材雕刻成人体的理想形式,而且还要把人体表现为立体。就最后这一点来说,我们必须紧记住:只有在雕刻里,内在的心灵性的东西才第一次显现出它的永恒的静穆和本质上的独立自足。能和这种静穆以及这种自己与自己的统一相对应的只有本身也具有这种静穆和统一的外在形象。符合这种条件的就是抽象空间的形象(138)。雕刻所表现的心灵在本身就是坚实的,不是受偶然机会和情欲的影响而变成四分五裂;所以它的外在形状也不是显现为各种各样的现象,而是在它的全部立体中都只现出抽象的空间性。

c)建筑已把庙宇建立起来了,雕刻家的手把神像摆到庙里去了,于是第三步就是这个显现于感官的神在他庙里宽广的大厅里面对着他的信士群众。这些信士群众就是那个感性的客观存在在他们本身上的心灵性的反映,就是起灌注生气作用的主体性和内在生活,有了这种主体性和内在生活,所以无论对于艺术内容来说,还是对于表现内在生活于外在形象所用的材料来说,特殊化、个别化及其连带的主体性才成为赋予定性的原则。到了这个阶段,原来在雕刻里神所具有的那种坚实的统一就分裂成为许多个人的内在生活,而这许多个人的内在生活的统一却不是感性的而是观念性的。只有到了这个阶段,只有在神开始这样往复转化,这样由他本身以内的统一转到既在个人主观认识中实现他自己,也在具有共同性而团结在一起的人群的主观认识中实现他自己的阶段,神才成为真正的心灵——在他的信士群众中的心灵。在这些信士群众中,神一方面解脱了还未展开的自己与自己的统一的抽象性,一方面也解脱了直接沉浸在身体形相中的那种情况,像他在雕刻中被表现的那样;这样神就被提升到心灵生活和知识里,即提升到在本质上是内在的作为主体生活而显现的那种反映里。因此,这较高的内容现在是心灵性的东西,而且是绝对心灵性的东西;不过由于上文所说的分化,这绝对心灵性的东西同时也显现为个别的心灵生活,即个别的心情;由于在这阶段现为主要的东西不复是神的无忧无虑的泰然自足,而特别是他的显现,即为他人的存在,亦即自我显现,所以在现阶段,多种多样的在活跃的运动和行动之中的主体生活,例如人的情欲、动作、事变、总之,人类情感意志以及对情感意志的节制的广大领域,就有成为艺术表现对象的独立资格。要符合这种内容,艺术的感性因素就也要化为本身是个别的事物,便于表现主体内在生活。符合这种要求的材料有颜色、声音以及只对内在知觉和观念起暗示作用的声音,用这些材料来表现上述那种内容意蕴的方式有图画、音乐和诗。在这几门艺术里感性素材又分化为各种,一般都是看作观念性,所以它最符合一般是心灵性的艺术内容意蕴,而心灵性的内容意蕴与感性素材之间的关系在这几门艺术里也比在建筑和雕刻里较为密切。不过这样得到的统一是一种较内在的统一,重点是摆在主观方面的,而且因为形式与内容不得不经过具体分化而得到纯然观念性的存在,所以只有牺牲内容的客观普遍性以及这普遍性与直接感性因素的融合,才能达到这种统一。

这几门艺术的形式与内容既提高到观念性,抛弃了建筑的象征性和雕刻的古典理想,所以它们就以浪漫艺术类型为它的基本类型,因为它们最宜于用浪漫型艺术的表现方式。它们形成了一整套的艺术,因为浪漫型艺术本身是最具体的。

这第三个领域中的个别艺术可以依下列方式去划分:

a)紧跟着雕刻后面的第一种艺术是绘画。绘画用作内容的材料和表现内容的媒介是纯粹可由肉眼看见的,这就是说,绘画的特征是它从颜色得到它的定性。建筑和雕刻的材料固然也是肉眼可见的和着色的,但是这不像在绘画里,不是单就可见性而言的可见性,不是由单纯的光与黑暗既对立而又统一所形成的颜色。这种可见性是本身经过主观化的,看作观念性的,它既不像在建筑里需要在笨重物质里起作用的那种抽象的机械的体积属性,也不像在雕刻里需要立体空间所有的全部感性的属性——尽管在雕刻里这些属性是集中于有机体形状的。绘画方面的可见性和实现可见性的方式所特有的质的分别在于它是比较观念性的,在于颜色的特殊性,在于它使艺术解脱了物质须完全占住感性空间的情况,因为它只局限于平面。

从另一方面看,绘画的内容也得到广泛的特殊化(分化)。凡是可以在人心中占地位的东西,例如情感、观念、目的等,凡是可以引起行动的,这一切繁复的材料都可以组成绘画的丰富多彩的内容。整个的殊相世界,从心灵的最高品质到最孤立的自然事物,在绘画里都可以找到地位。因为连有限自然界的个别场面和个别现象都可以表现在艺术里,只要有任何一点可以指引到心灵因素的东西使它们和思想情感结成血肉因缘就行了。

b)浪漫型艺术所借以实现的第二种艺术是与绘画相对立的音乐。音乐的材料虽然仍是感性的,却发展到具有更深的主观性和特殊化。音乐也是把感性因素看作观念性的,这可以从这一点见出:绘画对于空间的绵延还保留其全形,并且着意加以摹仿;音乐则把这种空间的绵延取消或否定了,并且把它观念化为一个个别的孤立点。作为这种否定,这个点本身就是物质属性以内的一个具体的积极的否定过程,表现为物体在本身以内以及在对本身的关系上的运动和震动。物质的这种初步的观念性——不再是空间的观念性,而是时间的观念性——就是声音,是一种否定了的感性因素,这感性因素的抽象的可见性已转化为可闻性,声音好像把观念内容从物质囚禁中解放出来了。——这种最初灌注到物质里去的内在性和心灵性提供了材料,去表现心灵中本身还没有确定的内在性和心灵性,使心境以及它的全部情感和情欲在它的声音里得到表现。所以音乐成为浪漫型艺术的中心,正如雕刻成为建筑与几种主体性的浪漫型艺术之间的桥梁一样;音乐也成为由绘画所用的抽象的空间感性到诗的抽象的心灵性之间的转捩点。像建筑一样,音乐本身就有一种符合理解的量的关系,也有声音及其汇合承续的严格的规律性作为它的基础,这是与音乐所表现的情感生活和内在生活相矛盾。

c)关于浪漫艺术类型的第三种,即它的最富于心灵性的表现,我们须在诗方面去找。诗的特征在于它能使音乐和绘画已经开始使艺术从其中解放出来的感性因素隶属于心灵和它的观念。因为诗所保留的最后的外在物质是声音,而声音在诗里不再是声音本身所引起的情感,而是一种本身无意义的符号,而且这符号所代表的观念是本身已变成具体的,而不仅是不明确的情感以及它的各种深浅程度和等级。声音就这样变成了字,变成在本身已是分节发出的音,它的意义在于标示观念和概念,因为音乐所已达到的那种本身还是否定性的点现在已进展为完全的具体的点,这个点就是心灵,也就是有自意识的个人,这个人从它自身产生出观念的无限空间,把这无限空间和声音的时间性结合起来。这种感性因素在音乐里还是直接与内心生活合而为一的,而在诗里它却和意识的内容分开了,心灵自己为自己把这内容确定成为观念,为着要表现这种观念,心灵固然也使用声音,但是只把这声音当作本身无价值无意义的符号来用。这样看来,声音可以变成只是字母,因为可闻的东西像可见的东西一样,都降为心灵的一种单纯标记了。因此诗的适当的表现因素,就是诗的想象和心灵性的观照本身,而且由于这个因素是一切类型的艺术所共有的,所以诗在一切艺术中都流注着,在每门艺术中独立发展着。诗艺术是心灵的普遍艺术,这种心灵是本身已得到自由的,不受为表现用的外在感性材料束缚的,只在思想和情感的内在空间与内在时间里逍遥游荡。但是到了这最高的阶段,艺术又超越了自己,因为它放弃了心灵借感性因素达到和谐表现的原则,由表现想象的诗变成表现思想的散文了。

这些就是各门艺术的分类的整体:建筑,外在的艺术;雕刻,客观的艺术;绘画、音乐和诗,主体的艺术。人们过去尝试过作许多其他分类,因为艺术作品有许多方面,人们可以时而用这方面,时而用那方面,作为分类的基础,实际上人们往往是用这样的办法去分类。例如感性材料就可以用作分类标准。依这个标准,建筑就被看成结晶,雕刻就被看成是就材料的感性和空间性的整体,把材料刻画为有机体的形状,绘画就被看成着色的平面和线条;而在音乐里,空间就转变为时间的点,本身自有内容;以至最后在诗里,外在素材完全降到没有价值的地位。此外,各种艺术的分别也可以从它们的时间和空间的抽象属性去看。艺术作品的这种抽象的差别,正如感性材料一样,固然可以按照它的特点来加以贯串的研究,但是它们不能看作最后的基本规律,因为任何这样的一方面本身须根据一个更高的原则,所以就要受那个更高的原则统制。我们发现这种更高的原则就是象征的、古典的和浪漫的艺术类型——这些类型就是美概念本身的普遍的阶段或因素。

这些类型对具有具体形式的各门艺术的关系是这样:各门艺术组成了艺术类型的真实存在。象征型艺术在建筑里达到它的最适合的现实和最完善的应用,能完全按照它的概念发挥作用,还没有降为其他艺术所处理的无机自然;古典型艺术在雕刻里得到完满的实现,它把建筑只看作围墙,但是还不能发展绘画和音乐,来作为表现它的内容的绝对形式;最后,浪漫型艺术抓住绘画和音乐作为它的独立的绝对的形式,诗的表现也包括在内;但是诗却适合美的一切类型,贯串到一切类型里去,因为诗所特有的因素是创造的想象,而创造的想象对于每一种美的创造都是必要的,不管那种美属于哪一个类型。

所以各门艺术在个别艺术作品中所实现的,按照它们的概念来说,只是自生发的美理念所显出的那些普遍的类型。广大的艺术之宫就是作为这种美的理念的外在实现而建立起来的。它的建筑师和匠人就是日渐自觉的美的心灵。但是要完成这个艺术之官,世界史还要经过成千成万年的演进。

黑格尔丨​各门艺术的系统以及其中的类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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