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往往有各种各样的理由
有的驾驶人是大意
有的驾驶人是抱有侥幸心理
而有这样的驾驶人
却以身体的反应来判断
酒精是否代谢完
直到亲眼看到检测结果......
6月25日,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联合三塘派出所警力在三塘镇老街口路段开展重点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21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往执勤点驶来,民警见驾驶室玻璃窗紧闭,察觉有异,便要求驾驶人摇下车窗并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下午三点多和朋友喝的酒,晚上八点过准备和朋友去三塘街上吃宵夜。”
“想着喝得不多,应该是代谢完了,便驾驶着自己的小车接上朋友从前往三塘大街方向。”
“谁知刚开出50米左右,转角便遇到了交警查车,就被查获了!”
当知道自己的酒精检测数值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王某富十分后悔的向民警表示,是自己大意了,不应该凭感觉估算酒精在身体里的代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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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王某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民警对王某富的行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听完民警的耐心讲解,驾驶人王某富表示是自己心存侥幸太大意了,以后会做到守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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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事故风险极高
对自己和他人
都存在安全隐患
切勿心存侥幸!
酒驾的一些误区
(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大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
(二)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三)搭乘酒驾车辆没事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同乘人员没有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明知对方喝酒还教唆或者要求对方开车,或者将车给酒驾人员驾驶,都有可能担责。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也要对身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
(四)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五)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酒后开车十分危险
(一)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三)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四)易疲劳驾驶
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五)运动反射神经迟钝
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也就是慢了一两秒。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要相应延长。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来源: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通讯员:刘泽 编辑 :邱静 审核: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