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
从事高温工作的小伙伴
你的工资将多一笔钱!
广东高温津贴连续发放5个月,
每人每月可领300元!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其中提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同时,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具体发放标准是多少?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一起来看看
👇👇
01
广东地区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10月,共发放5个月。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02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分不清?
很多人会以为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同一种福利,二者是不同的。
- 针对人群不同:高温津贴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一线职工,防暑降温费针对高温期工作的所有职工;
- 支付方式不同:高温津贴仅可现金支付,防暑降温费可现金支付或发放物品;
- 归属类型不同: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组成部分,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03
上夜班有没有夏季高温津贴?
若6月无高温日,高温津贴可以不发吗?
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
- 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
- 工作环境温度是否超过33℃
而与工作时间是白天还是夜晚,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无关。只要符合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企业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04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
- 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企业工会或者所在地总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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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总工会
责任编辑:阳紫微
编辑:黄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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