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10起加油机作弊典型案例,引起网友的热议。
案例1中,包头市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为了给用户少加油、减少累计加油量少交税,偷偷加装设备和特定软件暗中进行操控。在2022年3月5日—2023年5月17日,暗中操作1221次,取得违法所得为863万元。
针对该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燃油加油机4台、没收违法所得863万元,罚款2000元。
加油站违法所得863万元,罚款仅仅2000元,这让广大网友想不通。
这是鼓励还是惩罚?或者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怎么轻,罚完继续干,抓住了全上交,再交2000,抓不住就赚了。这种不应该罚个底掉,让他再也不敢吗?不疼不痒的2000元,加油站会把这点小钱当回事吗?依据是什么?
这属于不属于单位犯罪,警察叔叔不应该请企业法人喝喝茶吗?
这个石油公司的两大违法行为之一就是给用户少加油多收钱,为什么不公布加油公司名称或具体位置?多收了老百姓那么多钱,难道老百性连个知情权都没有?
不懂就问
为什么多收的钱不退给用户呢?现在基本上不会是现金交易,用户绝大多数都是刷码交款,一查很容易就能查到。
这属于缺斤短两,既然已经查着了,不退钱,至少也得把少加的油补足吧?怎么没有用户啥事呢?合着用户被宰就活该倒霉。即使无良加油站被查着了也白搭。
为什么不公布具体加油站名称和位置呢?用户连被谁坑都不知道。还是害怕用户知道了,去找加油站退钱或补油呀?让他补也是应该的呀!
不明白!不明白!不明白!